温州男子因鬧離婚不爽 將妻子剛滿月侄女連摔2次
作者:刘明霄
浙江在線杭州12月22日訊温州一男子因與老婆鬧離婚,找到妻子的弟弟吵了一架,扭打過程中,將妻弟剛剛滿月的女兒拎起來,兩次摔到地上,致使女嬰腦部受傷。
12月22日,温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故意傷害案件,女嬰的父母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向摔嬰男子張某索賠經濟損失51萬餘元。
男子鬧離婚遷怒滿月女嬰 兩次將其摔下
27歲的張某是安徽亳州人,初中文化,案發前在温州做裝卸工。他和妻子租住在温州甌海一出租房內。由於兩口子屢鬧矛盾,夫妻關係緊張。
妻子終因無法忍受現狀向張某提出了離婚,今年6月,妻子選擇不告而別。張某一時氣不過,就來到妻子弟弟家中,準備向小舅子打聽妻子的下落。
小舅子一見到張某前來,也猜到大半來意,他告訴張某,姐姐確實走了,是坐汽車走的,但去了哪裏自己也不知道。
於是張某打電話給妻子,電話那頭卻傳來火車報站的聲音,妻子還冷冷扔下一句“你管我去哪裏”,便掛了電話。
張某聽了後大怒,他覺得妻子和小舅子都在欺騙他,於是和小舅子扭打在一塊。
小舅子的女兒叫小敏(化名),剛剛出生才一個多月,算起來應該叫張某一聲“姑父”,當時正躺在牀上。張某一怒之下抓住小敏胸口衣服將其摔在地上,後又再次抓起地上的小敏將其第二次摔在地上。
庭審時,公訴人詢問,為什麼要傷害一個才剛滿月不久的孩子?
張某一時語亂,回答説:“我那段時間工作很忙,因為感情糾紛,婚姻失敗,所以情緒失控了,但是我不是針對孩子的,當時我大腦一片空白。”
被摔女嬰恐留下永久後遺症 摔人者無力賠償
女嬰小敏當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經法醫鑑定,小敏因遭受鈍性外力作用致使枕骨及左側顳頂骨骨折並廣泛頭皮血腫、右側顳頂葉及腦力挫傷、左側顳部硬膜下小血腫、蛛血、腦室積血,經鑑定該傷勢評定為輕傷一級。
小敏出事後,她的父母都辭了職,租在醫院附近,方便孩子後續治療。
因為沒有固定工作,孩子父母斷了每月3000元的工資收入來源,每20天左右還要坐火車回到義烏,把孩子交給自己的父母照料,再出去打工。
“醫生説孩子後續治療還需要3-5年,如果情況惡化要在腦部插管做手術,這個傷疤會跟着她一輩子。”援助小敏的律師説,專家説孩子今後的智力、正常生活都會受到影響,對於小敏一家來説打擊很大,所以她們提出索賠醫療費、誤工費、後續治療費等費用合計51萬餘元,包括精神撫慰金5萬元。
而張某在庭上表示,自己願意賠,但並沒有能力賠償這筆費用。
公訴機關建議法院量刑時綜合考慮幾點因素:張某傷害的對象是僅不到2個月的嬰兒,摔嬰事件社會影響惡劣:案發至今,張某及其家屬未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也沒有支付過醫藥費;被害女嬰傷勢構成輕傷一級,系輕傷中最嚴重的等級,還需要後續治療,且傷情影響其今後的正常生活。綜合考慮被告人張某的認罪態度,公訴人建議法院對張某從重處罰,在有期徒刑兩年至兩年六個月期間量刑。
温州鹿城法院將擇期對該案作出宣判。
(原標題:温州男子因鬧離婚不爽 將妻子剛滿月的侄女連摔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