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作者:刘明霄
*1、慶陽市揚黃建管局發放通水補助問題。*2014年1月,慶陽市揚黃建管局用環縣財政局撥付的通水補助資金給職工發放補助,20名正式職工每人2000元,共領取補助4萬元,17名臨時聘用人員共領取補助2.2萬元,共計6.2萬元。2014年12月18日,慶陽市紀委給予市水務局副局長、市揚黃建管局局長折武煦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違規發放的6.2萬元補助收繳財政。
*2、鎮原縣衞生局公款送禮問題。*2014年8月,省衞計委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評估以及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複核預評審和全省中醫藥工作先進示範縣驗收檢查組在鎮原縣工作期間,鎮原縣衞生局主動向檢查組工作人員每人送“專家評審費”1000元,檢查組工作人員未收。2014年12月10日,鎮原縣紀委對縣衞生局長何永宏誡勉談話,指出錯誤,責令整改,並在全縣通報批評。
*3、環縣洪德鄉丁陽渠子村黨支部書記魏文暢賭博問題。*2013年4月5日,環縣洪德鄉丁陽渠子村黨支部書記魏文暢夥同他人賭博被派出所查獲。環縣公安局對魏文暢作出收繳賭資6000元、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理。2014年11月13日,洪德鄉黨委給予魏文暢黨內警告處分。
*4、環縣許家河初級中學違規發放禮品問題。*2013年11月,環縣許家河初級中學將維修校舍時拆除的廢舊門窗、鋼筋等變賣4450元,購買200斤胡麻油、40袋大米發放給本校20名教職工,每人領取物品折款222.5元。2014年12月9日,環縣紀委對該校校長張信忠指出錯誤、批評教育,並將違紀資金收繳縣財政。
*5、西峯區董志鎮吳莊小學違規發放禮品問題。*2013年9月,董志鎮吳莊小學購買牀上用品發放給教師,共花費1380元,其中吳莊村委會慰問金500元,學校經費支出880元。2014年10月11日,西峯區教體局對吳莊小學校長李勇進行了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並將違規支出的880元收繳學校經費賬户。
*6、西峯區肖金中心衞生院急救車輛未及時出車問題。*2014年6月7日晚21時許,肖金衞生院接到市120指揮中心電話通知,肖金鎮附近發生車禍,要求立即出車救治。司機李濤未向值班領導請假,私自外出,導致急救車輛不能及時出車。2014年6月13日,西峯區衞生局對肖金衞生院進行全區通報批評,責令李濤作出書面檢查,並扣減績效考核得分5分,扣除第二季度績效工資。
*7、寧縣新寧鎮劉塬村變相分配惠農財物問題。*2013年,寧縣新寧鎮劉塬村實施整村推進項目時,將引進的良種羊20只違規分配給村幹部,將20頭牛以每頭3700元出售,所得款項7.4萬元用於償還村上基建欠賬,村主任李忠宏以4000元低價購買2頭牛。2014年7月31日,寧縣新寧鎮黨委對劉塬村“三委”班子大會通報批評,對李忠宏誡勉談話,責令其在鎮村幹部大會上做出深刻檢查,違規佔用財物責令歸還原渠道。
*8、慶城縣農村危舊房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問題。*2011-2012年,慶城縣在農村危舊房改造中,一些鄉鎮存在重複申報、重複領取、挪用危房改造資金、私自調整補助標準以及未建房户領取補助資金等問題。2014年11月24日,慶城縣紀委給予縣住建局時任分管副局長王琳、驛馬鎮副鎮長李養存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驛馬鎮韋老莊村黨支部書記韋德重、村主任韋積滿、蔡家廟鄉樊塬村黨支部書記慕興民3人黨內警告處分。對滯留補助資金數額較大的蔡家廟鄉原鄉長李霞、赤城鄉鄉長欒保平、土橋鄉鄉長劉博、翟家河鄉鄉長張旭東誡勉談話。責成縣住建局和有關鄉鎮將違規資金追繳歸還原渠道。
*9、正寧縣山河鎮解家川村違規收費問題。*2012年至2013年底,正寧縣山河鎮解家川村共向低保户違規收取複印費4270元,其中2012年向143户低保户每户收取10元複印費,計1430元;2013年向142户低保户每户收取20元複印費,計2840元。2014年5月19日,正寧縣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路等年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