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改革縣級紀檢組長 不再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
作者:李增辉
本報石家莊12月21日電 (記者李增輝)為適應中央紀委“三轉”要求,徹底根除同體監督的弊端,徹底剝離紀檢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之間利益關係,河北廊坊市紀委全面推行縣級紀檢監察派駐新模式,紀檢組長不再擔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目前已重新任命到位,開展工作。
該模式首先在組織領導上完全垂直管理,派出人員由縣紀委直接領導,紀檢組長不擔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不參與部門業務分工。其次,在工作職能上專司監督。派駐人員通過列席駐在部門各種會議,調閲文件資料,約談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監督檢查。
另外,該項舉措在改革範圍上全面覆蓋,除現有政府部門外,這次將黨羣部門和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派駐範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在幹部任期上強化輪崗交流,紀檢組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年,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可以隨時調整交流。在後勤保障上實行統一管理,派駐人員的工資福利、考核獎懲、請示彙報、後勤保障等各方面均由縣(市、區)紀委負責,與內設機構人員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