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在歐洲職場被視為一種缺陷 肥胖歧視可維權
中國網12月23日訊,據西班牙《世界報》網站12月18日報道,上週四,歐盟法院(TJUE)在一場判決中稱,肥胖可以被視為一種生理缺陷。這項判決一經宣佈,也對其它企業的肥胖歧視現象做出了公平性指導。這意味着被視為肥胖的員工可藉助於立法中提到的“肥胖準則”,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次審判案涉及到的一位丹麥人,他在比隆德(丹麥城市)市政廳擔任一名兒童照顧者,在辛勤工作十五年後卻被市政廳解僱。這位丹麥人稱其被解僱是由於單位對其體重的非法歧視。而在他工作的十五年中,他的體重一直未超過160公斤,但他依舊被視為肥胖。
在判決中,法院強調,首先“對於求職和工作,歐盟並未確立一項基本準則,來專門抵制歧視肥胖員工的現象。”
然而,判決認為,“肥胖也的確會被認為是一種生理缺陷,因為肥胖員工可能會患有某種心腦血管疾病,或者某種精神、心理方面的病症,因此它會帶來一些工作上的不便。在工作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肥胖員工就不能很好地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而且這種不好的工作狀態還會持續很長時間。”
在判決最後,歐盟法院提到,“若員工因肥胖而引起的行動不便或者疾病突發,致使他無法順利完成工作,那就允許企業將肥胖視為一種缺陷”。(實習編譯:萬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