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猩猩也能享“人權”
阿根廷一個致力於動物權益的律師組織21日説,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動物園的一隻紅猩猩有望從動物園“獲釋”,原因是一家法院認定這隻猩猩享有一些原本只屬於人的基本權利。
這隻雌性紅猩猩名為“桑德拉”,1986年生於德國一家動物園,1994年“移居”阿根廷。在動物園裏,“桑德拉”經常嘗試躲避參觀者。
阿根廷動物權益專業律師協會向法院遞交人身保護令申請,認為“桑德拉”遭到“不正當監禁”。
按英國廣播公司説法,案件的關鍵在於法院認定“桑德拉”是“人”還是“物”。動物權益專業律師協會認為,雖然“桑德拉”在生理上不是人類,但擁有與人類似的情感和一定的認知能力。
法院先前數次駁回申請,但在最近一次裁決中認定“桑德拉”是“非人類個體”,享有人的部分基本權利。這意味着這隻猩猩應該享有更舒適的生活條件和更大的自由。阿根廷動物權益專業律師協會成員説,他們打算把“桑德拉”送往巴西一個靈長動物保護區。
紅猩猩主要生活在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部分地區,其英文名稱源於馬來語和印尼語,意為“叢林中的人”。
【觀點對立】
路透社認為,阿根廷這家法院的裁決可能引發更多類似的法律案件。
“對於類人猿,以及其他在動物園、馬戲團、水上樂園和科學實驗室遭到不公平和任意剝奪自由的有情感生物而言,這起案件為它們(重獲自由)帶來了可能性,”阿根廷動物權益專業律師協會成員保羅·布奧姆帕德雷説。
一些國家的動物權益組織曾嘗試以類似方式幫助動物重獲自由。美國一家法院本月駁回了尋求黑猩猩“湯米”獲得自由的申請,理由是“湯米”不是人類,不享有相關權利。
2011年,一個動物權益組織起訴美國海洋公園運營商“海洋世界”,指認海洋公園中的野生殺人鯨遭到奴隸般對待。法院沒有受理這起案件。
對於法院判決紅猩猩享有“人權”,布宜諾斯艾利斯動物園還可以提出上訴。動物園的生物學主管阿德里安·塞斯特洛説,猩猩的行為模式與人類有顯著區別。
“當你不瞭解一個物種時,用不正當理由聲稱它遭到虐待、處於緊張或焦慮狀態,就相當於犯下一個人最容易犯的錯誤,即把動物的行為人性化,”塞斯特洛説。(林昊 新華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