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法院首次啓動速裁程序 6分鐘審結刑事案
新華網北京12月23日電 4起刑事案件庭審全程僅用25分鐘,平均一起案件6分鐘,並且當庭宣判。這一記錄是北京市房山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創造的。而在平時,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審往往至少需要一個小時。
22日下午,房山區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了4起盜竊案件。翁某、隗某等4名被告因偷竊工地上的木膠板、鋼管等建築材料,被房山區檢察院以盜竊罪提起公訴。庭審中,4人都表示認罪,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且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本次庭審省去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常規必經程序,4起案件庭審用時共計25分鐘。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到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不等,4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今年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根據速裁程序的法律規定,對於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盜竊等情節較輕、依法可能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單處罰金的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根據規定,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立審判,一般應當在受理後7個工作日審結,庭審中可以不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後陳述,並當庭作出宣判。
房山區法院刑庭庭長白月濤表示,刑事速裁程序不僅有利於提高審判效率、節約司法資源,而且可以實現刑事案件繁簡分流,使法官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處理疑難複雜案件,從而整體提升刑事審判的質效。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認為,刑事速裁程序對法官庭前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送達時必須徵求被告人對罪名、犯罪事實、量刑建議、速裁程序的意見,法官必須仔細閲卷,做好充分的庭前準備。
(原標題:北京房山法院首次啓動速裁程序 6分鐘審結一起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