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提醒使用罐裝液化氣“四忌”
作者:李黔渝
新華網貴陽12月23日電(記者李黔渝)冬季是餐飲行業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高峯期,隨着天氣越來越冷,一些餐館、火鍋店將快用完的液化氣罐倒地或搖晃供氣,或將氣罐浸泡在熱水盆裏,以延長使用時間。貴州省黔東南州消防部門提醒,這些做法均存在安全隱患。
據消防部門介紹,近來由於氣温偏低,致使部分液化氣囤積在罐底,導致液化氣不能充分燃燒。但如果液化氣罐用熱水浸泡,則易引起液化氣罐體受熱不均,底部液化氣迅速汽化、膨脹,有引起爆炸的危險。此外,長期倒放或搖晃液化氣罐,易導致減壓閥堵塞,發生不可控制的轟燃或引起火災,如果處於相對密閉的空間,則可能發生爆炸。
據瞭解,小餐館、火鍋店液化氣使用量多,人流聚集量大,一旦爆炸極易造成羣死羣傷。消防提醒,液化氣罐使用務必要“四忌”:
一是切勿加熱或摔、砸、倒置液化氣罐,私自傾倒瓶內殘液;二是在使用液化氣罐的房間內,勿使用煤爐、電熱絲等加熱器具;三是連接灶具的軟管,要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損壞要及時更換,嚴防液化氣泄漏;四是液化氣罐宜存放於開窗通風陰涼之處,避免暴曬,氣罐與灶台等能產生高温的部位保持最低1.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消防部門提醒,使用液化氣過程中一旦發生危險可先自救並及時撥打119報警。遇到液化氣罐出氣口漏氣時,應用肥皂把漏氣處堵住,並及時把房門窗户打開;如遇液化氣罐起火,應遵循先滅火後關氣的原則,迅速將旁邊的可燃物轉移,並用濕布、濕棉被蓋住氣罐閥門處將火撲滅,儘可能地將起火氣罐轉移到空曠地帶;如無法轉移,可用水不斷地給氣罐降温並嘗試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