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不動產登記進入落實階段 非指向房地產調控
作者:周阳
中新網12月23日電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2日正式公佈,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香港《大公報》文章指出,這標誌着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頂層設計基本完成,轉而進入正式落實階段。業內人士表示,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直接有利加大反腐威懾力,有利加快房地產税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登記措施並非指向房地產調控。
文章稱,與此前公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主體框架保持一致,分為總則、不動產登記簿、登記程序、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法律責任及附則6個內容。但具體來看,《條例》在多個細則方面有所調整,原30條內容細化至35條。
用電子介質方便未來聯網
其中《條例》中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簿應當採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採用紙質介質。”電子介質的使用,為未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聯網,以及房地產税的徵收奠定基礎。
其次,明確了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的要求,明確了登記工作人員應具備的能力。“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專業技術培訓。”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此條內容為新添部分,表明了在不動產登記執行過程中,將由專業的工作人員負責,並進行專業培訓,保障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順利進行。
而法律責任也得到明確。《條例》中最新提出“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或者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使得不動產登記工作具備法律保障,也保證對於不動產財產的法律保護,有利於不動產登記工作依法開展。
此外強化信息共享與保護單列出來,強調了不動產登記信息的互通共享。
可有效反腐 非指向地產
交銀金研中心研究員夏丹指出,“登記”對房地產企業直接影響並不大,最直接的影響是有效打擊了具有多套房源的貪腐官員,如果能使他們的手中房產釋出,對整個市場上房屋的增加,盤活存量房都有好處。其實住房信息聯網在各省市內已能進行聯通,從技術手段上不是問題,沒能聯網很大程度上觸及各階層自身利益,而不動產也面臨相同問題。
中國指數研究院研究員許琳表示,在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全面運行、房地產税體系建立完善前,購房者觀望情緒或將加重,投資性購房者大量拋售可能性較小,但不排除反腐工作配合下局部地區二手房源集中供應,從而影響當地房產市場量價變化。
但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認為,這就意味着個人房產很快可以在網上查詢,一些資金來源不明的官員也可能會減少購房。暫行條例一經發布,A股房地產板塊“跌聲一片”,許多房地產股出現大幅度下滑。
(原標題:港媒:不動產登記進入落實階段 非指向房地產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