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學運領袖陳為廷自曝公交車上對女子“襲胸”(圖)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太陽花學運”(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運動)領袖之一陳為廷3年前在公交車上對女子襲胸,被檢方緩起訴,他在接受平面媒體專訪時承認犯錯。
據報道,陳為廷22日在台北接受平面媒體專訪,自爆曾在大三時,“因為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觸碰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進了警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此外,陳為廷也指出,曾在夜店有不當的肢體觸碰,開始接受心理諮詢,他坦承曾犯過這些錯誤,“現在是説出來的時候”。
報道説,根據緩起訴處分書,陳為廷於2011年7月5日在台灣“清華大學”前搭乘客運前往台北,途中趁鄰座女子睡着之際伸出左手撫摸女子左胸,女子驚覺呼救,公交車司機直接把車開到警局將陳為廷交由警方處理。
事發後,陳為廷坦承不諱,檢方姑念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刑,並經被害人同意,依台灣“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除為廷須寫悔過書、繳付新台幣1萬元,也應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據報道,陳為廷新聞聯繫人陳冠宇表示,22日陪同陳為廷北上接受媒體專訪時,現場聽見他自爆“曾經犯錯”也感到非常驚訝。
陳冠宇指出,陳為廷已投入“立法委員”補選,這些問題本來就會被檢視,“既然他在此時選擇面對,就交由社會去評斷”。
公開資料顯示,陳為廷出生於台灣苗栗縣。2014年3月18日,台灣一些學生與民眾衝入台灣“立法院”,佔據議場近1個月,反對快速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陳為廷是這場運動中的學生領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