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公主因財政罪名成為史上首位皇室成員被告
作者:陈甜甜
中國網12月24日訊 據西班牙《世界報》網站12月22日報道,何塞·卡斯特羅法官今天在一份公開的判決書中重申了對西班牙克里斯蒂娜公主的審判要求,與她相關的兩樁財政罪名11月7日經過了帕爾馬市法院的初審,隨後法院還一致通過一項決議強調“有足夠的證據對克里斯蒂娜論罪”。因此,克里斯蒂娜將成為歷史上首位坐上被告席的皇室成員,並將面對可能長達四年的牢獄處罰。卡斯特羅認為,和辯護律師們及檢察官佩德羅·奧拉奇想法相反的是,“玻汀主義”並不適用於本案的情況,不能因此為克里斯蒂娜開脱罪名。
帕爾馬市法院主持三審的大法官之前宣佈説,12月23日,陪審團關於克里斯蒂娜案件的最終意見將會被公佈,但現在他提前一天做出了裁決,裁決中規定克里斯蒂娜將作為其丈夫2007年和2008年犯下的財政罪案件中的“從犯”出現在審判席中。
“烏爾旦噶林”案件的法官説,與帕爾馬市法院初審的結果一致,“玻汀主義”並不適用於本案,因為本案牽扯到了集體利益。同時,他還援引了2008年“阿圖特科薩主義”的例子,那次的案件最終避免了起訴。
2007年12月最高法院赦免了捲入資產轉移案件中的西班牙前首相班科·桑德爾,原因是大眾的利益並沒有受到損害,起訴理由也不夠充分。該案件,圍繞憲法範圍內的裁決與公眾輿論,在司法界引起了極大的爭議和騷動。
此外,卡斯特羅還將向克里斯蒂娜處以260萬歐元的罰款。
爭議
馬哈納憲章125章原文中寫到: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並通過陪審團制度參與司法管理、審判程序、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以及一些傳統法院的審判。總的來説,在個人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公民有權利參與審判過程。
高級法官迭戈·高麥斯·萊伊諾、莫妮卡·德·拉·塞爾納以及胡安·西麥奈斯·比達爾認為,“很明顯,這些違反財政規定的行為損害了集體利益。結果,4600萬西班牙人都因此受到了影響。”
“烏爾旦噶林”案件中的這位女士最終可能會接受什麼樣的裁決呢?根據法院已有的材料,該案件中的每一樁罪名都可能使她受到6個月到2年的牢獄處罰。高麥斯·萊伊諾、莫妮卡·德·拉·塞爾納以及胡安·西麥奈斯·比達爾三人傾向於對作為其丈夫所涉案件從犯的克里斯蒂娜處以監禁的處罰,並控訴説她“在偷税方面引起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因此,克里斯蒂娜將不可避免地接受司法的審判,並且不能利用任何的條約為自己開脱。
如果克里斯蒂娜被處以兩年以下的牢獄刑罰,逃脱這一刑罰相對來説將會比較容易,但這一刑罰的長短,決定權在於宣判法院。帕爾馬市法院認為,必須對身為從犯的克里斯蒂娜提出訴訟,罪名是她違反了財政規定。同時法院也注意到,克里斯蒂娜能夠因刑法相關條例中的減刑規定而受益。規定中説道:“當能確定主犯罪行的條件和人物關係不同時發生在從犯身上時,法官可以根據實情減少刑罰。”
帕爾馬法院二審在對克里斯蒂娜及其丈夫進行描述的書面報告中寫到“烏爾旦噶林夫婦濫用私權謀取個人利益,違反財政規定”,並且將克里斯蒂娜與安娜·瑪麗婭·特海羅,迭戈·多雷斯的妻子進行了比較:她們都充當了掩蓋其丈夫財政罪行的工具。(實習編譯:陳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