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開展領導幹部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試點
作者:刘海、杨华
新華網成都12月24日電(記者劉海、楊華)在四川省綿陽市,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將不僅僅是經濟責任審計,還將包括任期內的生態環境審計,通過一系列指標考核反映其任期內生態環境變化,逐步引導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並重。12月24日,綿陽通過發佈會向外界公佈了這一做法。
今年6月,綿陽出台了《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評估試點指標體系》,並以三台縣離任縣委書記、離任縣長等兩人為試點,探索開展領導幹部離任生態環境審計。指標體系涵蓋了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生態經濟、生態文化、生態人居和生態制度等六個方面共32項具體的評估指標,包括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公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是否引進“兩高一資”企業、生態文明知識普及率、生態環保投資佔財政收入比例等。每項評估指標後附有牽頭單位、評估分值和評估標準等內容,形成較為完整的評估體系。
從審計評估結果上看,三台縣上屆縣委書記及縣長任職期間水質明顯改善,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32個鄉鎮完成了生態鄉鎮規劃編制,但仍有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鄉鎮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置提升率等9項指標未達到標準要求。
綿陽市環保局局長李作虎表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沒有成功的案例。下一步首先要建立有據可查的環保台賬,其次要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辦法,最終將經濟審計和生態審計合二為一,合併進行。
綿陽市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試點領導幹部離任生態環境審計重在引導和提醒,將經濟責任和環境責任同步,逐步納入幹部考核體系,遏制片面追求GDP的畸形政績觀,實現離任生態環境審計的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