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法院出台“十嚴禁”規範法官行為
作者:蔡拥军
新華網大連12月24日電(記者蔡擁軍)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宣佈,出台《法官行為規範“十嚴禁”(試行)》,規範法官在業內工作和日常交往行為。
這個“十嚴禁”的內容包括:嚴禁私下接觸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及與其有特殊關係的人;嚴禁充當訴訟掮客,為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介紹代理或辯護業務;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和中介組織工作人員的吃請、禮金、有價證券及其他利益;嚴禁與案件當事人、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和中介組織工作人員等發生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交往;嚴禁非因工作需要向其他法官及相關人員打探其正在辦理的案件情況;嚴禁泄露審判執行工作秘密;嚴禁在工作時間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夜總會等場所;嚴禁參賭涉賭、酗酒、工作時間(含中午)飲酒和酒後駕駛機動車輛;嚴禁發表或從事有損於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言論或行為。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負責人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明確要求。大連市法院系統的“十嚴禁”是對這些要求的貫徹落實,同時也是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的現實需要。
據介紹,大連市兩級法院每年審理案件超過10萬餘件。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出台具體實施意見,對於違反“十嚴禁”的,一律先調離審判執行工作崗位,並視情節和後果,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十嚴禁”還要求法院其他幹警、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參照本規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