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副書記: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滋生腐敗
原標題:中紀委副書記: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滋生腐敗
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央紀委副書記、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副組長陳文清今日在談及“關於派駐機構基本情況”時指出,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滋生腐敗。
陳文清今日做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以“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 增強派駐監督有效性”為題接受訪談,並回答相關問題。
陳文清就中央紀委派駐機構進行解讀,他説“就是由中央紀委派出、駐在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的常設機構。黨章規定,中央紀委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者是紀律檢查員。派駐監督是中央紀委紀檢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質是黨內監督。”
陳文清指出,歷史和現實均證明,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滋生腐敗。
他進一步解讀稱,我國古代就有御史、諫官等方面的監督制度。我們黨歷來重視黨內監督,早在1927年就設立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岐山同志曾經説過:“中央監察委員會的成立,開啓了黨內監督的組織創新,高舉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監督執紀的旗幟。”新中國成立後不久,我國紀檢監察派駐制度開始確立,當時黨的中央監察委員會在國務院部門先後建立40多個常駐監察組。“文化大革命”期間,紀檢機關陷於癱瘓,派駐機構也不復存在。黨的十二大後,派駐機構得到了恢復和發展。2001年,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作出了“紀律檢查機關對派出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決定。2004年起,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直接領導,業務工作和幹部工作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統一管理。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共設派駐機構52家。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