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壽夯實村“兩委”換屆責任
本報訊(張麗娜)全省村“兩委”換屆工作啓動以來,永壽縣及時安排、提早謀劃,精心組織,嚴密部署,通過建立“八項制度”,強化監督,夯實村“兩委”換屆工作責任。
建立包抓聯繫制。每名縣委常委、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及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分別聯繫包抓1個鎮區和1個村,全面指導所聯繫鎮村“兩委”換屆工作,確保換屆工作平穩推進。建立定向約談制。對在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主體責任執行不力,換屆工作中出現羣體性上訪、越級上訪或出現重大不良影響的,縣委對鎮(區)黨(工)委書記進行定向約談。建立集體談話制。各鎮區黨政主要領導在競選前要與競選人員開展集體談話,教育黨員羣眾自覺採取合法、正當的方式,有序參與競爭。建立選舉承諾制。各鎮區主要負責同志要與候選人在競選前簽訂杜絕賄選承諾書,並公開張貼在村內醒目位置,接受監督,確保競選過程嚴格規範。建立“三個全程”制。實行村“兩委”換屆選舉“三個全程”制度,確保在選舉過程中,每一個環節都有參與競選人員的簽字認可;在候選提名、競職演説、投票選舉等關鍵環節都有工作人員全程跟蹤監督;各個指導組都能全程督促指導。建立重大問題報告制。即各基層黨組織在換屆選舉過程中,面對沒有明確規定的新問題、新情況時,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彙報,瞭解其執行方法,避免因政策不明確造成的執行不統一。建立重要信息週報送制。即各鎮區每週向縣村“兩委”換屆辦報送換屆選舉工作進展情況和下週工作計劃,便於縣村“兩委”換屆辦及時瞭解其開展情況,進行科學化指導。建立情況通報制。即縣村“兩委”換屆辦每月對鎮村換屆進展情況通報一次,重點對換屆選舉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及破壞選舉的人和事進行通報,確保換屆工作風清氣正。(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