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贍養父母應可申請退個税
原標題:社科院報告建議個税可按家庭申報 贍養父母可退税
中新網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 李金磊)中國社科院25日發佈的一份報告建議,中國應建立按家庭與個人皆可申報的個税申報體系,贍養父母可申請退税,同時應建立個税税基隨通貨膨脹而提升的有效機制。
這份名為《全面深化改革二十論》的報告,由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培林主編,是社科院年度創新工程重大科研成果系列之一。
報告建議,中國要建成“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需在初次分配中加大勞動者報酬的比重,個人所得税方面需要作出改進。
目前,中國實行的是個人所得税制是分類税制,即將個人所得分為工資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11個項目分別徵税。現實情況中,由於工資薪金所得實行的是由單位代扣代繳,無法逃避,且工薪收入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工薪收入者構成了個税的主體,在外界看來,個税也就淪為了“工薪所得税”。
“中國應建立以家庭與個人皆可申報的個税申報體系,讓勞動者既可以以家庭為單位,也可以以個人為單位選擇個税申報。”
報告認為,在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地影響社會的發展時,社會保險不可能完全解決“養老問題”,也不能完全解決“養小問題”。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經驗説明,家庭成員之間的再分配,可以更加有效地解決收入差距問題。
報告建議,如果青年勞動者選擇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税,則同時需要建立退税制度。比如,某人如果給自己的父母親以贍養金,則可以以此來申報退税。
根據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下一步個税的改革方向,是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制。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也曾多次提出,下一步個税改革是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税制,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税的同時,會將納税人家庭負擔,如贍養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更體現税收公平。
“中國應建立個人所得税税基隨通貨膨脹而提升的有效機制。”這份報告還指出,在個税徵收中,對工資和薪金的課税税基,是以名義工資為基準課税,但卻忽略了通貨膨脹的影響。
當前,中國的個税起徵點為3500元,起徵點自1980年確定800元后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報告認為,在通貨膨脹率比較低的時候,以貨幣表現的固定税基可以長期實施。但是,在通貨膨脹與社會發展比較快的歷史時期,如果固化個税税基,並按照名義工資與薪金去徵繳個税,那對中等收入階層生活的改善就具有負面影響。在農民工平均名義工資提升到2609元之後,個税的税基就需要進一步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