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中國留學生林俊案宣判 兇手被判終身監禁
作者:李学江 胡萌
【環球時報駐加拿大特派記者 李學江 胡萌】當地時間23日,加拿大陪審團裁決,兩年前殺害中國留學生的加拿大嫌犯馬格諾塔5項罪名全部成立,被判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
馬格諾塔是同性戀,今年32歲,職業是色情影視演員。2012年5月,他將當時33歲的康考迪亞大學工程系中國留學生林俊誘至家中,將其殺害並殘忍肢解。馬格諾塔將作案過程拍成視頻,還將被害人的手足分別寄往加拿大聯邦總理辦公室、保守黨總部和學校等機構。2012年6月,馬格諾塔在德國柏林被捕。
兩個多月前,馬格諾塔被加拿大檢方正式起訴,指控他犯有一級謀殺罪、辱屍罪、發佈淫穢資料罪、郵遞不雅資料罪、刑事騷擾總理、國會議員和學校師生罪等五項罪名。法庭進入聆訊階段後遭遇不少困難。首先在甄選陪審員時遇到阻力。很多人表示觀看慘無人道的殺戮和肢解屍體的視頻畫面讓他們受不了,他們“更憎惡殺人犯”,因此不少有資格的人找各種藉口推脱。最後艱難地選出8女4男,組成12人陪審團。其次,馬格諾塔是否在精神錯亂的狀態下殺人讓陪審團很“糾結”。馬格諾塔和他的律師承認馬格諾塔的殺人行為是“客觀事實”,但堅稱馬格諾塔當時在“精神層面並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他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是在幻覺驅使下,無法分清是非”,如果馬格諾塔和律師的證詞成立,那馬不必負刑事責任。為了弄清兇手的精神狀態,控辯雙方共請了6名心理醫生進行評估。最後,陪審團經過8天的閉門討論,終於對馬格諾塔做出有罪裁決。24日,該裁決成為加拿大多數報紙的頭版新聞。《國家郵報》以“別了,一個恐怖的自戀狂”為標題刊登長篇報道,並評論“對馬格諾塔的判決是常識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