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法司法解釋已由最高法院審委會原則通過 將於近期公佈實施
作者:罗沙
新華網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羅沙)記者25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近日原則通過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送審稿)》。司法解釋稿在進一步作文字修改後,將於近期由最高法院公佈實施。
2012年8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貫徹實施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最高法啓動了修改後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對1992年發佈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進行全面修訂。
據介紹,該司法解釋在起草過程中主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依法原則,確保司法解釋符合民事訴訟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在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權限範圍內作出解釋。
二是堅持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司法解釋在對修改後民事訴訟法進行整體解釋的同時,對於審判執行工作中爭議較大,實踐經驗充分,能夠形成統一認識的相關問題,在司法解釋中予以規定。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原則。司法解釋主要針對修改後民事訴訟法的重點內容和民事審判執行中的突出問題,突出對修改後民事訴訟法新增加和修改的重要制度的落實,突出對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突出法律適用標準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