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撞人後發短信露行蹤 事發5天后投案自首
作者:孙慧瑶
12月20日22時許,死亡逃逸事故肇事者濟寧市泗水縣郗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6日零時50分許,在周村區新建路永安南路路口西側,一人躺在路上,受傷嚴重,懷疑是被車撞傷。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後,傷者已被送往醫院救治,肇事車輛逃逸。經過對現場的勘查,民警發現了一塊銀灰色的車輛後視鏡碎片以及兩條肇事車輛的制動印,根據制動印方向,民警初步判斷肇事車輛發生事故後沿新建路向西逃逸。
通過走訪周村、張店、鄒平的各汽車修理廠,民警均未找到肇事車輛,而由於車輛後視鏡型號繁雜,車輛更新換代快,民警走訪了十幾家4S店也未找到同類型號的車輛。當日,醫院傳來消息,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12月17日,民警經過比對,最終確定了事故現場遺留的後視鏡碎片為榮威550型右後視鏡外殼。經過對監控信息認真比對鑑別,一輛車號為魯C***8H號的銀灰色榮威550牌轎車有重大肇事嫌疑,民警隨即電話聯繫車主郗某某,但其手機已經關機。
12月17日下午,民警聯繫到了郗某某的妻子劉某,劉某稱郗某某已多日未歸,電話關機。12月18日,民警通知劉某到事故處理科進行詢問,在詢問過程中,劉某的手機收到了一條短信,短信中寫到:“你可別把前擋風玻璃維修説了,看後刪除。”至此,民警更加確定魯C***8H號轎車為肇事車輛。
12月20日,民警再次對魯C***8H號轎車經過的全市所有卡口照片進行認真比對,發現有張照片清晰的顯示該車的前引擎蓋有撞擊痕跡,且右側的後視鏡外殼已經更換。民警隨後給劉某打電話,再次讓其勸郗某某投案。迫於強大的壓力,郗某某於12月20日下午投案,對其駕車發生事故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當日,郗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記者 孫慧瑤 通訊員 孫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