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高法巡回法庭與最高法為同等審級
原標題:直通最高法-胡云騰——最高法巡回法庭與最高法為同等審級
據深圳電視台消息,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騰在接受深圳衞視記者採訪時就表示,當前考慮的方案是全國若干個地方設立巡回法庭,由最高法的法官輪流去辦案,他對於深圳當前推行的司法改革舉措表示贊同。
胡云騰指出,設立巡回法庭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他也介紹當前考慮得方案是全國若干個地方設立巡回法庭,由最高法的法官輪流去辦案,這樣將有助於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和判決的權威。
他表示,巡回法庭做出的裁判也是最高法院做出的裁判,也要蓋最高法院的大印,巡回法庭的法官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巡回法庭和地方法院之間是一種審級關係,上下級關係,仍然是最高法院的審級,和地方其他部門沒有什麼聯繫,和法院是上下級關係。
此外,胡云騰也舉例,對巡回法庭負責的轄區範圍做出説明:上海設立巡回法庭,可能就負責江浙、安徽、福建、江西這些高院,和地方高院之間仍然是審級關係。
胡云騰指出,對於必須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子,未來在最高法本部進行審理,但如果就是一般案件,巡回法庭也能做出決定的,將來會一律放在巡回法庭進行審理,他表示,當前最高法院正在辦的跨行政區化的民商事案件重大案件重大行政案件以及死刑複核案件,預計未來大部分都要放在巡回法庭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