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龍:中國改革紅利應歸公共財政與社會保障
作者:于闻
央廣網北京12月25日消息(記者 於聞)《財富中國》新書首發式暨新常態財富與資本對話論壇於12月28日在人民大會堂新聞廳召開之際,記者就中國最大的紅利、公共財政、社會保障系列話題採訪著名經濟學家、中國經濟論壇創始人、中國資本論壇秘書長、《財富中國》作者董志龍。
董志龍指出,公共財政總體上來説,是中國最大的改革紅利之一,由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而引發的評議最終將目光聚焦於公共財政與社會保障之上。此外,龐大的國企收入如何分配也成了評議的話題。用中國式思維來説,做大蛋糕很重要,如何分蛋糕更為重要。如果把社會財富粗略地以公與私為界限,公這部分收入即是國企收入與公共財政收入;私有這部分則是民營企業收入及個體工商業者的收入。而需要我們考慮的則是公與私的經濟成分按什麼比例與規模來發展才能“又好又快”地發展我國經濟,共同富裕,建設好和諧社會,實現幼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居者有其屋的美好理想。
客觀地説,近年來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得益於民營經濟的不斷發展與壯大。表面上看,似乎民營經濟的比例越高經濟發展就越迅速,甚至有的經濟學家以美國為例發表國有經濟要退到佔GDP總量的10%以下的言論。(美中經濟和安全審議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國有企業產值佔該國經濟總量的比例達到45%左右。)似乎國有化程度越低,人民就越富裕。而不斷拉大的貧富差距則告訴我們,現實情況下,國有經濟的比例過低則會客觀上拉大貧富差距,不利於社會穩定與發展。經濟社會不能只熱衷於製造了多少億萬富翁,而要看最貧困人口能否完全超越温飽線。也就是衡量一個社會的財富健康狀況不能只看車頭在哪兒,而要看車尾在哪兒。
而對於內生力很差的經濟欠發達地區來説,縮小貧富差距,擺脱貧困賴以生存的希望只有依靠國家扶貧,以及社保等有限的途徑。目前,我國扶貧資金來源主要有政府扶貧資金、國際社會援助和其他扶貧資金三大部分,其中,以國家扶貧資金最多,而國家扶貧資金的主要來源就是公共財政。
所謂公共財政(Public Finance),是指國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會資源,用於為市場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動或經濟行為,以及以此為出發點構建的政府財政收支體系。這種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構建的政府收支活動模式或財政運行機制模式,在理論上被稱為“公共財政”。進一步來説,公共財政是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主要着眼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彌補“市場失效” 缺陷。此外,公共財政有利於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完善和發展;公共財政對依法促進公平分配,調控宏觀經濟,合理配置市場資源,做好國有資產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
目前,我國公共財政的資金來源一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税收收入;2.債權收入;3.國有資產收益;4.政府費收入;5.其他形式收入。公共財政承擔着支持經濟體制創新;管理國有資產;建立財政投融資管理體系;調節收入分配;穩定經濟和促進經濟發展五大主要職能。至此,我們大致可以明白,國企收益也是國有資產收益的一部分,也應成為公共財政資金的來源。因此,在公共財政的內涵上,我國與西方國家所説的公共財政是有差別的。西方國家不存在國有企業也就不存在國有經濟,而我國至今仍有許多企業屬於國家所有,並且國企絕大多數都是由計劃經濟時代的全民所有制企轉制而來,由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會有學者提出將國企紅利充實社保的言論。
董志龍提出,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財政原理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家財政是不同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資源和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一般都是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的,政府只在“市場失靈”的領域才介入。由此而言,國企與公共財政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中流砥柱,也是經濟安全的堅實屏障。只有在這個屏障的保護下,經濟社會才會安全運行,民營經濟才能蓬勃發展,社會財富才會有序增長。
2.社會保障
對於絕大多數中國人來説,聽到社會保障(social security)這個詞彙是在改革開放以後。隨着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飛速發展,不斷高企的物價以及無法預見的未來經濟發展水平,特別是高房價帶來的生活壓力以及越來越大的貧富差距,讓許多人不約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社會保障。事實上,作為社會制度的優越性之一,早在建國之後的1951年,政務院就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初步建立了養老、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等四項社會保障制度。但因建國初期生產力水平低下,國家財政收入有限,《勞動保險條例》只覆蓋了城鎮勞動者,而與農村勞動者無緣。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的轉型發展,貧富差距的拉大,以及不斷下崗的國企員工,社會保障又重新提到了改革的議事日程。通俗地説,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通過立法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對社會成員特別是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們的基本生活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安全制度。因此,社會保障的本質是維護社會公平進而促進社會穩定發展。所以,社會保障“關乎國運,惠及子孫”,是一項傳承過去、連接未來的對人的基本生存保障制度,在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過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董志龍認為,社會保障也是中國改革紅利的最大受益者,社會保障的程度將充分説明中國改革紅利有多大。社會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資源,保證無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種意外災害的公民能夠維持生存,保障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時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同時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增進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國民生活質量的惠及民生的舉措。
由於各國的國情和歷史條件不同,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不盡一致。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為滿足社會成員的多層次需要,相應安排多層次的保障項目。一般來説,社會保障由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互助等組成。其中,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
目前,全球的社會保障模式,大致可分為國家福利、國家保險、社會共濟和積累儲蓄四種,分別以英國、前蘇聯、德國、新加坡為代表。目前我國在建的社會保障制度,屬於社會共濟模式,即由國家、單位(企業)、個人三方共同為社會保障計劃融資,而且這是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的改革趨勢。個人責任的強化已經成為全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識。社會保障是現代工業文明的產物,是經濟發展的“推進器”,是維護百姓切身利益的“託底機制”,是維護社會安全的“穩定器”。
2013年兩會前夕,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與人民網第十二次聯合推出的兩會“十大熱點問題調查”結果顯示,“社會保障”以18%、142501張選票高居選項熱度排行榜第一位。從2010年“養老保險”首次成為關注熱詞排行第一,有關社會保障的話題已經連續四年獨佔鰲頭,成為社會公眾對兩會議題中最為關注的內容。就社會保障而言,中國需要執行的是一個從規模上來説史無前例的任務:編織一張橫覆13.5億人口,縱貫養老、醫療、就業、社會救助和福利的安全網,將這個高速發展的經濟社會包在裏面,緩衝各種失速與不平衡帶來的風險。
2013年2月22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保障發展與收入分配狀況”國情調研項目組於2011年和2012年間實地考察全國10餘個省(區、市)在入户調查基礎上撰寫的《社會保障綠皮書(2012)》與《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在京發佈。《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指出,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對低收入者給予救助、面向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繳費與待遇不完全掛鈎及待遇均等增長機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低收入者的現金、實物及服務收益。
基於目前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總量不足、投入不均衡的現實,專家建議未來需要完善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機制,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並建立社會保障財政預算。同時,需要調整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的結構,增強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的績效。通過調整財政投入的結構和方向,明確財政投入的重點項目、重點地區與重點人羣,來實現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財政投入應該向城鄉中低收入羣體傾斜,滿足中低收入羣體的社會保障需求,提高中低收入羣體的收入水平;應該向農村傾斜,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保障事業,將發展農村社會保障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應該向中西部地區傾斜,主要是指中央財政應該通過轉移支付渠道支持中西部地區的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高中西部地區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加強社會保障財政投入,應該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合理劃分支出責任,要在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社會保障事權的基礎上,明確各級政府在不同社會保障項目中的財政投入責任。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考慮到財政支出能力和社會保障的實際需要,應該進一步加大中央政府的社會保障財政支出力度,通過轉移支付來平衡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支出水平,進而縮小地區之間的差距。
董志龍認為,未來中國社會保障的制度設計需要綜合考慮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諸多因素,結合現實狀況和未來發展趨勢,基於未來經濟社會長遠發展和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展開頂層設計,做好戰略規劃。由此而言,中國社會保障還有很長有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