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韓城國土局原局長受審 當庭否認指控事實
華商報渭南訊(記者王培民)韓城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徐建龍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昨日在渭南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在長達5個多小時的庭審中,徐建龍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全部否認。市國土資源局、交通局、農業局等單位的“一把手”和重點科室主任、科長等60餘人,現場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被指貪污50萬 受賄10萬
昨日上午9時30分,法庭正式開庭審理徐建龍涉嫌貪污受賄一案,能容納180人的審判法庭座無虛席。市國土資源局、交通局、農業局等單位的“一把手”和重點科室主任、科長等60餘人旁聽庭審,現場接受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徐建龍擔任韓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於2011年貪污公款50萬元;並於2012年9月收受某礦業公司實際經營者陳某賄賂10萬元。公訴機關認為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貪污罪、受賄罪。
據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徐建龍在韓城市國土資源局任職多年,渭南市紀委在調查徐建龍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時,其還與他人一起商量對策,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
當庭全部否認指控事實
徐建龍當庭對指控事實和罪名全部進行否認,認為自己沒有受賄和貪污,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不是本人真實自願,是無法忍受“雙規”時的對待做出的違心供述。
徐建龍辯護律師認為,公訴機關提供的大部分證據是檢察院沒有立案之前初查階段蒐集的,屬於無效證據,另外立案後的偵查詢問筆錄是紀委“雙規”和檢察院初查的結果,證據效力不足,證據鏈條不完整。
整個庭審從昨日上午9時30分一直持續到下午3時,中間僅休息20分鐘。審判長宣佈擇日宣判。
案件回放
2014年8月,韓城市國土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徐建龍(副處級)被羣眾舉報,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0月29日,徐建龍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
2014年11月18日,徐建龍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受賄罪批捕。
(原標題:韓城市國土局原局長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