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案今開庭 是否利用職權貪污等成焦點
今日,“房叔”方廣雲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將在廬江縣法院開庭審判。檢方指控其單獨或夥同他人騙取安置房共18套,貪污、受賄等罪名是否將被認定?以及鑑於目前方廣雲的身體狀況,他是否會被監外執行?這些焦點問題,都將在今日見分曉。不過,讓人遺憾的是,房叔案的最初舉報人王可翠,因糖尿病加重無法走路,將缺席審判。但她表示將關注此事進展,也相信法律會給予公正判決。
【“房叔”案四大焦點】
焦點一是否利用職權貪污
檢方指控,2005年以來,方廣雲在協助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進行拆遷安置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騙取安置房18套,面積1570平方米,價值3454000元;騙取拆遷補償費316107元、安置費214000元,共計人民幣3984107元。面對此項指控,方廣雲反覆表示:“我沒有這個權力!”並稱“房子都是國家的,也不是我分的。”
焦點二6萬元賄款是打麻將借的?
檢方指控,方廣雲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6萬元,徇私舞弊,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面積3605平方米,價值7931000元,獲取拆遷補償費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財產損失人民幣8379299元。
方廣雲辯稱,這6萬元是因為他喜歡打麻將,有段時間輸了不少錢,別人知道了,在一次打麻將時借給他的。且在得知紀委開始調查他前,已將此筆欠款還清。
焦點三對安置材料有無審核權?
檢方認為,方廣雲在協助瑤海區工業園拆遷安置工作期間,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造成公共財產損失人民幣8379299元。方廣雲則一再重申,他只是負責在安置證明上簽字,在此之前,還有資格確認、丈量房屋、出具房屋登記表等程序,而這些都不屬於他負責,他無權審核。他説,涉嫌騙取安置房當事人均已經獲得丈量表等材料。“我不簽字,還不被人罵死!”
焦點四房叔會否被判監外執行?
此前本報獨家在醫院與房叔面對面,同時也從醫院處獲悉,房叔患多種疾病,情況十分危險。在9月29日開庭審理中,方廣雲也是一度被法警抬着才能走上法庭。鑑於這種情況,方廣雲是否會被判處監外執行?也成了今日宣判的焦點。對此,有相關人士表示,這種可能性將會很大。但究竟結果如何,還得等候法庭的宣判。
【“房叔”案前情回顧】
2012年
方廣雲等3名社區幹部被舉報貪污、侵吞拆遷安置房136套。
2012年8月10日
方廣雲因涉嫌存在嚴重違紀問題被新站區紀工委立案調查。
2012年9月13日
方廣雲被移送瑤海區檢察院立案偵查。
2013年6月6日
合肥市外宣辦稱已查實方廣雲違規獲取安置房19套。
2013年9月
案件移送合肥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案件又退回補充偵查。
2014年9月29日
方廣雲在廬江縣法院受審。圍繞着方廣雲涉及的三樁罪名,控辯雙方針鋒相對,特別是方廣雲本人,針對檢方的多項指控,他均表示不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