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縣兩協警收好處費為他人辦假身份證被判刑
作者:周阳
人民網合肥12月26日電 安徽省泗縣的兩名協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偽造身份證並藉機收取“好處費”。日前,這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安徽省宿州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二年零六個月。
2012年7月,被告人位某某被泗縣公安局聘為協警,在泗縣公安局小梁派出所從事户籍管理及居民身份證辦理工作。2013年七八月間,裴某某(另案處理)找到泗縣公安局墩集派出所的協警被告人魏某,想通過魏某“幫忙”,辦理虛假居民身份證。魏某找到位某某,並向位某某介紹了辦理虛假居民身份證的方法,位某某採取頂替在泗縣境內沒有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人員信息的辦法,辦理了4個虛假居民身份證。
事成之後,魏某從裴某某處收受好處費3萬元,自己留下1.2萬元,並把其餘的1.8萬元給了位某某。在此之後,裴某某直接找位某某,希望再次辦理假居民身份證,位某某採取相同的手段,又為裴某某辦理了5個虛假居民身份證,並收取裴某某好處費4.5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位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單獨或夥同被告人魏某,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偽造居民身份證,收受他人賄賂,位某某和魏某的行為均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受賄罪。法院判決被告人位某某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法院判決被告人魏某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法院還對魏某、位某某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原標題:安徽泗縣兩協警收好處費為他人辦假身份證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