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頒佈實施
原標題:《重慶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頒佈實施
【摘要】 12月24日,記者從市地震局獲悉,《重慶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了基本建設管理程序的內容,並明確“在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者項目申請階段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
重慶日報訊(記者 白麟)12月24日,記者從市地震局獲悉,《重慶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了基本建設管理程序的內容,並明確“在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者項目申請階段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同時,《規定》也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審定單位和程序進行了規範。
“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其抗震設防要求不同於一般建設工程,如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簡單地套用烈度區劃圖或地震動參數區劃圖進行抗震設計,很難符合工程場址的具體條件和工程允許的風險水平。”市地震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地震設防偏低,將給工程帶來隱患;如果設防偏高,則會增加建設投資,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據瞭解,修訂後的《規定》在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範圍方面,對原來表述比較原則、操作性不強,或含義模糊、有歧義的內容,進行了細化與調整,對有相關行業規範為依據的具體標準進行了量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