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發佈司法指導意見 明確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
原標題:《中國時事》最高法首次發佈司法指導意見 明確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9日發佈司法指導意見,首次對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相關問題做出規定。據悉,在起草該文件過程中,最高法對涉及非公經濟平等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梳理,並通過司法審判調研、與知名民營企業代表座談等方式收集意見,最終討論通過。《意見》突出強調各級法院要充分考慮非公經濟的特點,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執行相關案件,及時化解非公經濟投資經濟中的各類糾紛。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個體、私營等形式的非公經濟早已成為中國經濟最具活力的一部分。然而在快速發展的同時,非公經濟,特別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遭遇侵犯的現象也是屢有發生,引發外界關注。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29日表示,非公經濟與公有制經濟一樣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此次出台的《意見》重在為非公經濟提供平等保護。“應當更加註重非公有制經濟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視發揮企業家才能。我們對涉及非公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梳理,突出強調要充分考慮非公有制經濟的特點,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執行相關案件,及時化解非公有制經濟投資經營中的各類糾紛。”
這份《意見》共有20個條款,從刑事法律的適用、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具體執行措施等方面對審理涉及非公經濟主體案件提出原則性要求。孫軍工表示,《意見》明確法院要正確適用法律和司法解釋,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犯罪與行政違法、犯罪與民商事糾紛。“對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性行為,要依法審慎對待,只要不違反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得以違法論處;違反有關規定,但尚不符合犯罪構成條件的,不得以犯罪論處。對於確已涉嫌犯罪的,應最大限度減少對涉案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要堅持證據裁判原則,經審理認為事實、證據存在疑問,不能排除合理懷疑的,應當依法宣告無罪。”
當前,融資難是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最高法民事審判庭張勇健庭長表示,法院將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多渠道融資,着力幫助民營企業破解融資難,“民營企業融資時,商業銀行可能出於降低風險的考慮會更慎重,讓民營企業感到困難。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事人可能會有擔保方面、融資方面的創新做法,比如‘保兑倉’、保理、讓與擔保等新型的擔保行為,對這樣一些擔保行為,一些創新性的市場主體做法,我們要儘量採取一種寬容的態度,從而通過這樣一些案件的審理,能夠維護或者 是幫助非公經濟主體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對於非公有制經濟主體遇到的亂收費、亂罰款等違法干預非公有制企業自主經營的行政行為,法院也將依法糾正,正確審理涉及工商管理、質量監督、物價、海關監管等行政案件。最高法新聞法院人孫軍工當天強調,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對非公有制經濟主體要堅持“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對行政權力要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