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籍壯士台灣英勇抗日
潮籍壯士
台灣英勇抗日
□林俊聰
我編著《潮汕與台灣》史書時,從台胞陳著仁先生所贈,1988年6月高雄市中華會館烈士祠、第四屆台灣省光復運動同志聯誼會會員大會《聯合特刊》中獲悉,有大批大陸籍台胞,秘密參加了高雄中華會館中的抗日救國會(1937年7月成立),積極開展抗日各種活動,以海南島開發公司為名募集基金,暗中支持祖國抗日。1937年7月15日不幸事泄,遭日憲警大肆搜捕。不幸被捕者百餘人,受盡嚴刑酷打,多數殉國,部分至1945年台灣光復始獲釋放,由國民黨內政部於1951至1960年分別行文褒揚。在高雄市建築“中華會館烈士祠”,併成立“台灣省光復運動同志聯誼會”。抗日勇士中有19位潮籍抗日壯士(其中5位殉國),其英勇悲壯的事蹟,為潮汕史書所失載。
在台抗日潮籍5位殉國烈士是:阮純炳(1879—1938,南澳縣人)、黃庵(1871—1945,南澳縣人)、賴有烈(1869—1945,南澳縣人)、洪學貽(1867—1938,潮陽縣棉城南門外)、鄭進安(1911—1938,饒平縣人)。前4人記載較簡單,鄭進安記述較詳:犧牲時僅28歲,性格剛烈,雖業小販,生活清苦,但氣節至高,極為朋友所敬重。抗日救國會成立時即入會,以職業為掩護負責傳達機密文件及宣傳品。工作極為熱誠,雖在日寇嚴密的監視下,仍能不避危險竭力完成任務。1938年2月2日,他被截獲搜出宣傳單而被捕,日警因見他年青力壯,生性強硬,似非武力所能使其屈服,遂讓台籍警察婉言相勸,威脅利誘兼施。他愛國心切,視死如歸,不為所動。日寇見利誘不成,則動嚴刑,慘叫之聲則震動整個恆春郡役所,他在日警不備時以頭猛撞石灰牆壁,而致七孔流血昏迷不醒,延至晚間氣絕,次日屍體被拋在恆春東門外圓山。
其他潮籍抗日勇士是:蔡森(南澳縣深澳鄉人)、張賜(南澳縣雲澳鎮中柱鄉人)、陳德成(南澳縣深澳鄉人)、張振安(南澳縣人)、葉英(南澳縣人)、劉杖(南澳縣人)、蔡紹昌(南澳縣人)、蔡買生(南澳縣人)、王克繩(南澳縣深澳鄉人,高雄潮汕同鄉會原理事長薛仰梅之母舅)、廖奏(南澳縣人)、洪尖(潮陽縣人)、李世志(饒平縣人)、王槐三(汕頭市人)等。
其中蔡森,原籍南澳縣深澳鄉。重義氣,性剛直,體壯力大,好打抱不平,於民國廿三年(1934)來台,在高雄三塊厝洽利齋餅店擔任技工,雖月入有限,但對貧苦同胞之濟助,從不落人後。遇見有同被日人或地方浪人迫害時,更奮不顧身據理力爭,並通報中華會館設法保護。日警把他視為眼中釘。1937年4月加入中華會館所秘密組織之抗日救國會,擔任高雄與鳳山之聯絡員,在周炳章、黃華山領導下從事抗日活動。因獨身在台無後顧之憂,將其四年來工薪積蓄,捐獻為抗日會基金。至中華會館以開墾海南島為名募款匯援祖國時,又借支薪金三個月認捐一百股,熱誠感人。
1938年2月4日晨,他在鳳山被捕,押解楠梓、東港等地。由於平時言行頗得人們敬仰,起初日警以厚禮相待,並以利誘威脅以圖套取口供,打擊抗日分子。但為保全革命組織,他臨難不屈,堅不吐實,而被轉押高雄刑務所迫供。他抱定為國成仁決心,當庭指責日政府無道製造戰爭,殺害我同胞,終必自取滅亡,並用頭猛衝桌角以求一死報國。日警見他態度頑強,救醒之後,則以“你要想死可不容易,死了等於一頭螞蟻,我要你知道日本人的厲害,非要你慢慢享受不可!”繼即用開水淋身及煙火燒身,待其皮膚起泡後用皮鞭輪打,以致全身皮肉流血昏迷不省人事者三次,繼用背吊、倒吊,將點燃之香煙塞進褲袋燃燒,致其下體焦爛,慘無人道。雖受刑如此慘痛,但他視死如歸,不肯招認,而日警每隔一日提出刑訊,計電刑、軍用狗咬刑、夾棍刑、上老虎椅、灌水等毒刑,不勝枚舉。終因受刑慘重生命垂危,乃由日警押送高雄州慈愛救濟院收留。經三個月調養之後,身體略有康復,又被日警提回高雄刑務所拘禁,再經一個月刑訊,未得結果始準罰服苦役,終日受輕視虐待,體瘦如柴,後因體力不支舊傷復發而坐以待斃。日警因他病危,始準由其同鄉林有才具結保釋,計關3年2個月。出獄後仍受嚴密監視,行動失去自由。日警原計劃於1945年冬在高雄縣內門鄉山地集體活埋這些忠貞人士,幸賴日寇投降,他倖免一死,得獲自由。
王槐三,汕頭市人。1928年赴台,在高雄州旗後開設中藥店,由於服務熱誠,樂善濟貧,頗為當地居民敬仰,對貧苦患者,不但不收診費而且贈送醫藥,輕財濟世,有“宋時雨”之稱。為擴大服務收容患者,曾擬興建病房,以利遠途患者之寄居,但日偽政府不予核准並以中醫乃落伍療法,處處加以破壞。
當週炳章提議興建中華會館時,他則首先響應捐獻日幣一千元,並且每月負擔會內費用三分之一,以充實會館經費,發展會館業務,又連續義務擔任會館醫藥顧問,至光復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