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日籤朝鮮核情報交流協議 包括口頭電子文書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國防部29日表示,韓美日三方已完成簽署《韓美日關於朝鮮核與導彈威脅的情報交流協議》,協議從當天起正式生效。
據報道,韓國國防部次官(副部長)白承周、美國國防部副部長羅伯特•沃克、日本防衞省事務次官西正典在協議上簽字。韓國國防部一名官員表示,美方於本月23日簽字,韓日則於26日簽字,29日三方簽字的協議書被交給美方,由此協議正式完成簽署。
報道稱,協議內容包括,韓國與日本通過美國交流有關朝鮮核與導彈的情報。韓美日三方交流相關情況的方式為,韓國國防部將掌握的情報提供給美國國防部,美方在徵得韓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情報提供給日本。而日本掌握的情報也須在徵得日方同意的情況下由美方提供給韓方。韓日雙方不會直接共享軍事情報。據悉,韓國政府將通過美國向日本提供二級、三級朝鮮核與導彈情報。
報道稱, 協議規定,韓美日可共享、互換軍事情報的形式包括口頭、電子、文書等。對於韓美日共享軍事情報的方式協議規定,韓國國防部與日本防衞省之間必須通過美國國防部共享軍事機密。對於韓美日之間可互換的軍事情報種類協議規定,可互換的軍事情報包括與朝鮮核與導彈威脅相關的軍事情報,互換軍事情報時須遵守韓美及美日雙邊協議中明確規定的相關保護條款。
韓國國防部相關人士表示,未來韓美日情報當局提供的情報級別將根據後續協商來決定。在何種情況下及時提供情報、提供何種情報、線下提供情報時所提供情報的級別等須進行詳細協商。
據悉,韓美於1987年簽署《韓美軍事情報保護協定》,美日於2007年簽署《美日軍事情報保護協定》。本次簽署的韓美日三方協議基於上述兩項協議,韓美日三方共享軍事情報的方法與程序也依據上述兩項協議。韓日於2012年推進簽署《韓日軍事情報保護協定》(GSOMIA),但未能成功簽署。據悉,該協議內容包括韓日互換二級軍事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