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批准中國阿富汗引渡條約
原標題:中國批准中阿引渡條約
新華網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徐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28日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
中阿引渡條約是中阿雙方經過友好談判達成的。除序言和約尾外,條約共22條,主要內容包括:引渡義務,可引渡的犯罪,拒絕引渡的理由,國民不引渡原則,聯繫途徑,引渡請求及所需文件,臨時羈押,移交被引渡人,重新引渡、暫緩引渡和臨時引渡,特定規則,移交財務,費用的承擔,爭議的解決,條約生效、修訂和終止的程序等。
外交部部長王毅在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説明時表示,中阿引渡條約的內容符合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司法實踐,符合我國利益和實際需要。中阿引渡條約的批准和生效,有利於加強中阿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有利於促進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中阿引渡條約已於2013年9月27日由我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和阿富汗外交部副部長艾爾沙德·艾哈邁迪分別代表本國在北京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