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史上最嚴控制温室氣體法來襲,業界應提早做好準備
2014年5月20日,歐盟發佈了關於温室氟化氣體(F-Gas)的規管條例——條例(EU)No 517/2014。新條例將替代原條例(EC)No 842/2006,旨在2030年前將歐盟提出的温室氟化氣體的水平降低如今的1/3。該條例旨在2015年1月1日生效實施。屆時,將對涉及温室氟化氣體設備的製造商及進口商產生影響。業界需要關注幾個時間節點:
2014年7月1日,在此日期前,所有温室氟化氣體的生產商和進口商都需要在2014年7月1日之前,向歐盟進行登記,以便於歐盟完成配額分配;
2017年1月1日,預先充注設備的進口商(例如製冷設備,空調及熱泵設備)在此日期起確保使用的温室氟化氣體納入配額系統之內並備有充分的證明文件以及符合性的聲明,否則不允許投放市場;
2018年1月1日,自此日期起每年的3月31日前應通過獨立審計確認前一年度相關文件的準確性。此外,還制定了含有氫氟化碳空調及製冷產品禁止進入歐盟市場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