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修明: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風反腐
在法治的框架下正風反腐,使反腐敗走向規範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是重點。當前“四風”病源還在、病根未除,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還不夠完善,尚未從源頭上剷除“四風”滋生的土壤,持之以恆、常抓不懈推進作風建設的勁頭還不足。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貴在創新,重在落實,必須落實黨委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做到常教育、常提醒、常督促,實現“不想”;必須轉變監督檢查方式,充分發揮羣眾監督的“放大鏡”和“顯微鏡”作用,對“四風”問題持續“亮劍”,鞏固“不敢”;必須注重從根源上祛除“四風”問題發生的土壤,不斷築牢制度防線,抓好制度執行,做到“不能”。
規範化、程序化、科學化查辦案件是正風反腐的主要途徑。只有嚴格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和其他黨規國法的規定,正風反腐才能在法治軌道上健康有序運行。規範化就是要嚴格規範定性量紀自由裁量權,防止隨意性、選擇性辦案,防止紀律處分畸輕畸重;程序化就是要依紀依法使用辦案措施,做到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科學化就是要轉變辦案方式,快查快結,查早查小,以案施教、以案促建,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治標治本交融。
反腐敗的核心就是制約和監督權力。現在仍然存在權力邊界不夠清晰,監督措施不夠紮實,運行過程不夠透明,權力過分集中,行權不規範、權力濫用、權力尋租、特權現象等問題。在新的形勢下,解決權力腐敗關鍵要靠制度,必須堅持從嚴管權,依靠法律和制度規範權力運行,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必須堅持科學確權,制定權力清單,分權限權,做到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必須堅持陽光用權,曬權亮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摘自成都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鄧修明的文章《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風反腐》。(成都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