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第三號逃犯隱姓埋名十七年 縱身一跳落法網(圖)
原標題:羊城第三號逃犯"落網記"--隱姓埋名十七年 縱身一跳落法網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陳惠婷):十七年前的元旦夜,他與同夥搶劫路人勞力士金錶,後遇警方追捕時瘋狂射擊奪路而逃。十七年間,他改名換姓在港澳賭場徘徊,到東南亞等地匿藏,還回到羊城躲躲閃閃做點小本生意。今年12月4日傍晚,迫於生存壓力和被警方通緝的壓力,他選擇從荔灣廣場5樓縱身跳下,豈料卻砸死一名無辜過路男子,自己身負重傷入院治療。經過警方再三盤問,謎底終於水落石出。這個萬念俱灰的男子,竟是公安機關追捕了17年、當年羊城第一大案的重大逃犯,在1997年持槍傷害民警的“奪槍悍匪”林錦成!此人被公安部列為督捕的B級逃犯,還是廣州警方發佈的“撲克牌通緝令”第3號人物“黑桃A”。
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29日召開媒體見面會,通報了這出比電視劇還要狗血的“逃犯落網記”。
據悉,林錦成現已脱離生命危險,住在醫院重症病房接受治療。因全身粉碎性骨折而卧牀不起的他,此時早已沒有了當年的兇悍暴戾之氣,而是心力交瘁、蒼老不堪。在跳樓事發後,警方發現他身上除了一個裏面只有十多元的錢包和一包香煙外,沒有任何其他物品,也沒有任何身份證件。
由於身體和精神狀況極差,林錦成一直不願説話,警方只能通過醫生傳字條讓其回答問題,審訊進展緩慢。在警方出示的鐵證面前,他承認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並供述了當年猖狂作案以及十多年來亡命天涯的惶恐生活。
林錦成,1960年生,今年54歲,户籍為廣州市海珠區,有違法犯罪前科。1974年因盜竊被送少管,1981年釋放。出來後劣性不改,一直在“混江湖”,並染上吸毒的惡習,後專門物色有錢人搶劫其名錶再銷贓。
1997年元旦凌晨時分,林錦成與同夥搶劫了漢某的“勞力士”金錶一隻(價值人民幣11萬多元)、現金數千元以及其他財物一批。時隔十多天,事主漢某在宵夜時認出林錦成及其同夥,馬上通知警方抓捕。當時,林錦成與同夥發覺周圍情形有異立即奪路而逃,並各掏出手槍瘋狂射擊,公然拒捕。民警與兩名歹徒發生激烈槍戰,其中林的同夥被當場擊斃,林錦成則開槍射傷一名民警,趁機搶走了民警配槍,並劫持一輛摩托車逃逸。當時這一案件轟動羊城,警方當即發出通緝令,全省緝捕極度危險的重犯林錦成。
十七年來,林錦成通過偷渡的方式多次出入境,去過港澳,也到過東南亞,都是從事非法活動謀生。最終,他選擇潛回國內,也瞭解到自己已被警方的“撲克牌通緝令”列為“黑桃A”。
警方一直都沒有放棄對他的追捕,他的犯罪也給家庭帶來巨大的痛苦。妻子與其離婚,女兒讀到高中就被迫輟學幫人看檔口為生。加上潛逃所揹負的心理壓力日漸巨大,致使疾病纏身,生意也每況愈下,林錦成悲觀失望,產生了自殺的念頭。他在今年12月4日選擇以跳樓的方式自殺,不料竟然砸中路人,導致一名無辜羣眾失去了生命,又添上一筆“過失致人死亡”的罪行。
林錦成是廣州警方自2012年4月發佈“撲克牌通緝令”以來第13名落網的逃犯,再次證明廣州警方創新追逃新機制、在廣東首創“撲克牌通緝令”成效顯著。據悉,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把篩選出來的54名通緝犯印成首副“撲克牌通緝令”,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通緝犯都涉嫌故意殺人。這副通緝撲克整體是灰色色調,由通緝犯的頭像、基本信息、警方報警電話組成。其中“大王”懸賞金額30萬元,“紅桃A”20萬元。警方承諾,對凡是提供有效線索的羣眾,根據相關政策都會給予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