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手術後螺釘殘留體內3年 醫院補償9000元
紅網長沙12月30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劉志傑)由於膝關節疼痛,市民蔣某到醫院做檢查,才發現3年前手術時,殘留了一顆螺釘在體內。因協商無果,蔣某將醫院訴至天心區法院。經法官調解,雙方近日達成和解,院方向蔣某一次性補償9000元。
5年前,蔣某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右脛骨平台骨折”,並行切開復位鋼板內固定術。術後一年,蔣某到湖南某醫院住院治療,要求取內固定,該院對蔣某進行內固定取出術。在手術前,蔣某和醫院簽下協議,醫院告知其手術有風險,可能會有殘留物。
2013年4月,蔣某覺得右膝關節疼痛,檢查後發現脛骨上端有一顆螺釘。蔣某於是來到湖南某醫院,要求住院治療取出螺釘。2013年6月,該院對其進行免費治療,將螺釘取出。
而後,蔣某以該院手術存在重大過錯,要求賠償損失後遭拒絕。今年6月,蔣某訴至天心區法院,要求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5萬餘元。因蔣某未能向法庭提交其損失的具體憑據,在訴訟中處於不利地位,經法院主持調解,醫院一次性補償原告蔣某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