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女友患癲癇不宜生育 男子以不知情為由討彩禮
原標題:訂婚女友患癲癇不宜生育 男子以不知情為由討回彩禮
“我只想過個安穩的日子,但對方一直在欺騙我,我要求對方返還彩禮。”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欺騙”、“返還彩禮”,成了當事人使用頻率最高的詞語。
為何昔日情投意合的戀人會變成形同陌路的冤家?事情還要從頭説起。2013年8月,原告王某、譚某之子王意與被告劉某、張某之女劉如經人介紹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後原告通過媒人給付被告三萬餘元的彩禮,次日,王意與劉如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雙方生活後,王意發現劉如患有癲癇及輕度智力障礙不能正常生活,且無法徹底治癒、不宜生育。王意認為被告一家人在欺騙自己,表示不願意繼續與劉如共同生活,要求解除關係並返還彩禮。被告對原告訴稱的彩禮金額持有異議,認為只收取了對方八千餘元的彩禮,而且王意在共同生活期間有打劉如的傾向。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依法應當予以支持。王意與劉如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生活在一起,其給付的彩禮應當返還。在綜合考量原、被告雙方子女交往情況、風俗習慣以及原、被告雙方為子女結婚合理的支出等因素後,法院酌情確定被告返還原告彩禮兩萬餘元。
通訊員 常鑫 記者 馬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