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為防盜竊張貼小偷照片 網友稱小偷也人格權
《超市老闆手機被盜 貼“小偷”照片示眾》後續
12月28日下午,4個揹着孩子的中年女子結伴走進成都市成華區西林路的一家超市,並偷偷地往有“自制內袋”的衣服裏塞零食。幸好超市老闆方女士及時發現,並未造成損失。
這樣的事情,方女士不是第一次了,幾天前,她放在收銀台的手機被前來“買酒”的中年男子拿走。一怒之下,方女士把監控裏的男子頭像打印出來,做成“此人就是小偷”的海報掛在門口(華西都市報曾報道)。此舉引起了不少爭議,但在掛海報的一個多星期裏,超市沒有再發生偷竊案。而28日這次的遭竊,離她取下“小偷海報”還不到兩天。
好猖狂4女子揹着娃娃行竊
29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成華區西林路的這家超市。説起前一天發生的事情,方女士情緒還很激動。方女士介紹,28日下午3點過,她正在收銀台旁看電視,這時,4個揹着娃兒的中年婦女一前一後走了進來。“一人站在收銀台旁,其餘3個人往超市貨架裏走。”方女士説,站在收銀台旁的女子拿起台上的糖果,很認真地看糖果上的説明。“她側着身對着我,她背上的孩子正好完全擋住了我的視線。”
4名中年女子都揹着小孩,方女士隱約感覺不對勁,她突然扭頭避開面前擋住她視線的女子往貨架方向看,眼前的一幕把她驚呆了:一同進來的另一個女子站在貨架前,不時地往衣服裏塞零食。此時,方女士才恍然大悟,“這些人根本不是來買東西的”。
“你們是買東西的嗎?”方女士朝着裏邊喊。裏面的幾名女子都沒有應答,而是繞過其他的貨架往門口走,而剛才還站在收銀台旁看糖果説明的女子也準備往外跑。“我趕緊衝到門口,把門擋住。”方女士説,她兒子聽到聲音後,從裏面衝出來。母子兩人一邊死死守住大門,一邊打電話報警。儘管如此,4名女子還十分淡定地説不買東西了,想要出去。
好狡猾衣服內藏自制口袋
幾分鐘後,民警趕到了現場。他們從幾名女子的身上發現了幾十包鳳爪、滷豬蹄等零食。這些零食都是這幾名女子從超市貨架上拿的。
從方女士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到,4名揹着娃兒的中年婦女在超市裏接受民警詢問,不時低下頭,經過民警多次要求後,她們從胸前衣服裏面掏出一包包零食。這時,方女士才看清楚這幾名女子身上衣服的玄機。“每個人衣服裏邊都縫有一個自制的口袋,一次性就能裝下幾十包零食。”方女士説。
記者從視頻上看到,這4名女子都穿着長長的大衣,頭戴棉帽。“揹着娃兒,上面還蓋上一條毛巾。”方女士介紹,從遠處看,她們動了手腳都不容易被發現。記者瞭解到,4名女子退還了全部零食後,被民警帶走接受調查。
超市老闆:“小偷海報”還是有用
幸虧及時發現,方女士的超市才未造成損失。讓她很鬱悶的是,十幾天前,她的超市就被小偷“光顧”過。
12月15日,一名紅衣中年男子走進超市,乘其轉身拿酒時,男子拿走了放在收銀台上的手機。為了“警示”小偷,方女士把該男子的頭像打印出來,製成了海報掛在超市門口“示眾”,此事還引發了較大關注和爭議。
但是似乎也有點效果,方女士説,在掛出海報的一個多星期裏,超市都沒發生過失竊事件。“當時有很多顧客都看到了這張海報,也知道店裏有監控。”方女士説,也許正是那張海報對小偷起到了警示作用。但掛“小偷海報”一事也面臨着法律風險,並且顧客也頻繁問起那張海報的情況,這讓方女士那幾天感到了壓力。
最終因為考慮到法律風險,她在12月26日把海報取了下來。沒想到28日下午,就遭小偷再次“光顧”了。“前後只有兩天時間,我現在有些糾結,海報一取,小偷就集體上門了。”華西都市報記者李秀江 實習生漆元寒攝影報道新聞回顧貼小偷照片惹爭議律師:做法欠妥
22日下午,成都市成華區西林路某超市門口粘貼着一張海報,上面是一個監控視頻截圖:一名紅衣中年男子進入一家超市,拿走了放在收銀台上的一部手機。在海報的下方,有一行紅色的大字,寫道:“此人是小偷。”
粘貼這張海報的是超市老闆方女士,12月15日下午,她放在收銀台的手機不見了。監控視頻顯示,丟失的手機就是紅衣男子當日拿走的那一部。方女士説,此舉目是為了警醒前來“拿”東西的人。方女士説,她的手機存了很多供貨商的號碼,“號碼沒了,聯繫供貨商變得十分麻煩”。
看到門口醒目的海報,前來顧客都議論紛紛。記者在現場採訪了多位顧客,多數顧客認為這樣的做法並無不當。
而在網絡上,也出現了多數網友觀點一邊倒的現象。只有少數網友理性客觀地看待此事。有網友認為:小偷也有人格權,只能對他的行為譴責,不應該侮辱他的形象。
四川少城律師事務所曹毅律師認為,這樣的做法欠妥,儘管小偷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對他的處罰也只能是由法定的主體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在法定的範圍和幅度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