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輕微交通事故將實行快撤易賠 未遵守或被罰
記者從深圳市交警局瞭解到,為緩解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擁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2015年1月1日起,深圳特定道路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將實行“快撤易賠”。
據介紹,“快撤易賠”是指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20點期間,在原特區內城市快速路、主幹道及南頭、布吉、梅林三大關口路段發生責任明確的輕微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無需等待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現場查勘,對事故現場拍照後即可快速撤離,憑藉保險公司短信辦理後續定損的車險理賠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只有不涉及人員傷亡和除車輛外的其它財產損失,每輛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事故符合“快撤易賠”條件。且當事人協商後就事故責任認定達成一致,認定為一方全責,其他方無責,事故責任方須在深圳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
同時,事故現場至少應拍攝4張照片,包括事故全貌遠景前後照片各1張,車牌和碰撞部位近景照片2張。現場拍照後,事故責任協商達成一致的,向全責方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責任不能協商一致,可向交警部門報案,按接案交警指引進行後續處理。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提醒,發生事故後應第一時間拍照挪車,否則當事人將被罰款500元。在“快撤易賠”過程中需提供真實準確信息,提供虛假身份、聯繫方式、車輛、保險信息的,將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對行為人進行查處,查實後依法處予10000元罰款,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和行政拘留10日。
此外,全責方應積極主動履行賠償義務。對於消極、推諉、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行為人,交警部門依法處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並將其錄入個人徵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