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縱容了“拆遷部隊”?
核心提示:近日,“艾滋病拆遷隊”事件深陷“羅生門”。28日晚,涉事企業的一份開發商禮品清單讓輿論關注重點再次轉向“幕後黑手”。這份禮品清單除了59名公司員工外,還列有梅溪辦事處和區徵收辦共計31人,並註明系“億安天下城參與徵收人員”。
從事件曝出到南陽市卧龍區啓動調查,從認定涉事開發商是“幕後黑手”再到禮品清單曝光,不禁讓人覺得事件背後充斥着公權力濫用的魅影。那麼,是誰縱容了這隻“艾滋病拆遷隊”?
近日,河南南陽市一納入拆遷的小區驚現“艾滋病拆遷隊”,經查,該項目開發商億安房地產公司為加快項目拆遷進程,僱傭社會人員劉某某組成所謂拆遷辦公室,之後劉某某找人組織6名艾滋病患者組成“艾滋病拆遷隊”,以此恐嚇、騷擾尚未簽署拆遷協議的居民儘早搬遷。
27日,河南南陽官方公佈“艾滋病拆遷隊”調查結果:幕後黑手為開發商--南陽市億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僱傭社會人員劉某某組成所謂拆遷辦公室,之後劉某某組織6名艾滋病患者組成“艾滋病拆遷隊”,目前,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多名官員被處分。
28日晚,河南南陽市政府發佈消息稱,根據新華社所發《開發商禮品清單:為31名幹部發放“春節福利”,宴請多家政府部門》一稿中反映的情況,南陽市卧龍區紀委監察局已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嚴肅處理並儘快向社會公佈。
誰在幕後操控“拆遷部隊”?
“艾滋病拆遷隊”事件,只是拆遷慘劇鬧劇的一種。近年來,“黑拆”、“血拆”事件也不斷被曝光。一樁樁慘劇、鬧劇的背後,究竟誰在對普通羣眾暴力相加?誰在幕後操控形形色色的“拆遷部隊”?
“委託代理”直接導致拆遷亂象頻現
梳理近來拆遷引發的糾紛不難發現,很多強拆事件背後都有政府部門“委託代理”拆遷的因素。政府部門為規避法律責任,將拆遷工作委託給一些組織或企業,而後者為了迅速完成任務,往往採取恐嚇、暴力等違法強拆方式。地方政府部門表面上沒有參與到違法強拆中,但對暴力強拆難辭其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五條明確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這清晰地表明,房屋徵收部門對委託負有監督職責,並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的確,“委託代理”的拆遷方式可以在短期內完成拆遷任務,快速推進拆遷項目進度,已經被各地政府部門“用順手”了。但長期來看,這種被濫用、錯用的“灰色方式”,對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形象的傷害是巨大的。>>
“拆遷部隊”暴力的背後是暴利
“暴力的背後是暴利。”中山大學政務學院教授肖濱説,“首先是開發商受利益驅動,無視法律;其次是背後有地方政府支持,至少是默許。徵地拆遷必須經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真正站在羣眾立場上,開發商也好,拆遷公司也好,不敢這麼大膽地踐踏法律。這反映出一些地方官員和開發商利益勾結的程度之深。”
長期關注拆遷問題的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才亮説,拆遷要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設計的程序進行。從目前發生的案例看,“黑拆”“血拆”許多都是為了趕進度,繞開程序鋌而走險,暴露了一些地方官員追求政績、利益,忽視公平正義的思想根深蒂固。
記者調查瞭解到,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規避違法風險,採取了“委託社會力量動手、自己背後撐腰”的拆遷模式。在所有強拆事件中,補償標準往往是引發衝突的導火索。在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或開發商便指使“拆遷部隊”採取“非常規手段”,速戰速決,導致“黑拆”“血拆”時有發生。>>
依仗公權力,“拆遷部隊”暴力逼遷
近年來,在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房屋拆遷所藴含的巨大利益促使某些公權力喜歡上了與開發商合作,在“公共利益”的華麗藉口下將公民的私產兑換為自我牟利的“肥肉”。於是,拆遷中原本應區別對待的公共利益與商業利益被刻意混同,在缺乏“正當程序”與“公正補償”的前提下,公民服從的義務被強調到極點,商業拆遷也披上了行政強制性的外衣,使得單個公民的財產權既無法抗衡國家權力也無法抗衡有權力背景的開發商。由此,“野蠻拆遷”與“暴力反抗”就成為近年來城市化改造抹不去的關鍵詞。
有公權力“撐腰”的拆遷必須叫停
除了拆遷户,“拆遷部隊”還傷害了誰?
◆ 艾滋病患者
剛剛過去不久的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國上下、全球各個國家無一例外的都採取各種措施積極宣傳艾滋病的預防和相關知識,目的就在於讓人們瞭解艾滋病、關心艾滋病人,逐漸擺正對艾滋病患者的錯誤認識,有效預防艾滋病的盲目蔓延傳播。
然而,某些別有用心者卻利用人們對這種疾病未知的恐懼感,為了達到自己的利益目的對艾滋病及其患者“上下其手”,多年來國家和社會苦心營造的“艾滋病患者不可怕”的文明向上的理念,在他們那裏被作賤的一文不值,更是讓本來就處於社會和心理弱勢的艾滋病羣體披上了更加罪惡的外衣。
◆ 城管、警察等執法人員
在一些地方性法規中,經由行政機關確認屬於違章建築,且逾期拒不拆除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也是城管、警察屢屢衝在暴力拆遷一線的原因。
河南一名長期從事拆遷的基層幹部説,儘管出發前對城管執法人員反覆訓誡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當衝突發生時,場面很容易失控。這名幹部反思,“這些衝突一再發生,主要是事前工作沒有做好,如果程序公開透明,充分徵求民意,溝通協調,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城管、警察參與暴力拆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眾對他們刻板印象的形成。
以法治之手化解“拆遷部隊”戾氣
有關專家認為,倘若脱離法治軌道,由拆遷引發的社會衝突必將陷入“叢林困境”,由利益博弈演化為赤裸裸的“拳頭正義”,最終導致政府形象失分,羣眾利益受損。無論政府、開發商還是拆遷户,“戰爭”沒有贏家。
為防止“黑拆”、“血拆”一再上演,肖濱建議,一方面要完善官員問責機制,引發衝突事件後,上級政府要對下級官員進行問責,糾正當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另一方面要通過法律程序、法律渠道、調解機制解決拆遷帶來的實際矛盾。
“司法是保障法律公正的最後一道關口。”王才亮説,法院及時受理拆遷糾紛,公正審判相關案件,使各級政府的行政行為受到司法監督和審查,才能減少社會矛盾激化的概率,切實維護羣眾的利益。
【編後語】公權力的介入打破了法律制度下的平衡,使拆遷的規範性、合法性大打折扣。希望那些偏離了社會角色的人民公僕意識到自己身上的使命所在,更多地為百姓謀福祉,而不是利用老百姓賦予自己的權力反過來侵犯老百姓的利益。
(根據新華網、檢察日報、荊楚網等媒體報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