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電被曝偷工減料 放射物飛散防止劑被稀釋超百倍
作者:皇甫婷 王欢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日本《朝日新聞》12月31日報道,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在福島第一核電站廢墟處理項目中,對放射物飛散防止劑偷工減料。據稱,該公司指使手下執行人員在使用飛散防止劑(為防止粘附在建築物表面的放射物飛散到空中)過程中,在製造商推薦的濃度基礎上,又稀釋10倍以上,並大幅度減少噴灑次數。該行為一直持續到2013年夏天,延續了一年左右。據此,日本原子能規制廳向東京電力公司作出行政指令,指出“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導致飛散防止劑效果鋭減,引發了去年夏天放射性物質飛散等不良後果。東京電力公司必須嚴格、科學使用飛散防止劑”。
報道稱,問題產生於2013年的福島第一核電站殘骸處理項目。飛散防止劑的製造商表示,飛散防止劑是一種在幾個小時後會固化的鹼性液體,主要用於防止石棉粉塵等含有放射源的物質飛散。在廢墟處理項目中,製造商推薦每天在核反應堆建築物的周圍噴灑1:10稀釋的“飛散防止劑”。
同時,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這種石棉粉塵處理方法也是得到認可的。但是,東京電力公司只是在最初是4號機的處理前嚴格按製造商推薦的稀釋濃度使用了飛散防止劑,其後在2012年8月開始的3號機處理中,開始以1:100的比例稀釋了飛散防止劑,噴曬次數也從原來的一天一次變成幾天一次,最後降到幾週一次。在2013年夏天發生放射性物質飛散事件當時,只在6月中旬和8月13日對3號機進行了兩次飛散防止劑噴曬。
飛散防止劑製造商相關負責人表示:“當飛散防止劑被100倍稀釋時,其效果和水差不多。另外,在殘骸處理過程中,將粉塵用飛散防止劑濕潤是必須的步驟,如果在噴曬之後,連續放置數天,粉塵再次擴散是必然的。”(實習編譯:皇甫婷 審稿:王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