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香港政制發展進入關鍵時刻
作者:牛琪 苏晓
新華網香港12月31日電(記者 牛琪 蘇曉)2014年,迴歸祖國17年後,香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期盼已久的一人一票選舉特區行政長官,邁出了歷史性的步伐。香港政制發展進入關鍵時刻。
超過220場諮詢活動,逾萬份意見書……香港特區政府於2013年12月4日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之後的5個月裏,香港社會各界不僅對如期落實普選的立場一致,同時增加了對基本法有關政制發展條文的認識。
6月10日,中央政府更首次就香港工作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白皮書以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為依歸,系統闡述了“一國兩制”內涵和中央對港方針政策。
“白皮書的發表,令香港各界明白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取態和底線。”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朱家健表示,白皮書重申了中央既往對香港的立場和政策,並特別闡明瞭“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統一於“一國”之內。
“白皮書也重申了中央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香港基本法的立場。”朱家健強調,實現普選的關鍵正在於重塑基本法權威和法治秩序。
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要修改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必須依法完成“五步曲”的程序,其中第一步便是由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7月1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正式邁出香港政制發展“五步曲”的第一步。
報告指出,在整體意見上,香港社會普遍殷切期望於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社會大眾普遍認同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基礎上,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社會大眾普遍認同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對香港未來施政、經濟和社會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發展及長期繁榮穩定,有正面作用;社會大眾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
在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副會長吳永嘉看來,不僅香港絕大部分市民都希望實現普選,而且香港的政制發展絕不能超出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這點從香港聲勢浩大的“保普選、反佔中”大簽名活動和“和平普選大遊行”可見一斑——由7月19日開始的“保和平,保普選,反暴力,反‘佔中’”簽名行動至8月17日結束,共收到超過150萬個簽名;8月17日,香港社會各界逾19萬人參加了“和平普選大遊行”,表達各界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依法實行普選的願望和訴求。
時隔不到半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在8月3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對下一步提出行政長官普選具體辦法確定了原則和方向。作為香港政改“五步曲”的關鍵第二步,這不啻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跨越。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香港政制發展定出清晰框架,不僅能夠減少不必要的爭論,對香港民主建設更有正面和積極作用。”吳永嘉説。
朱家健也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將推動香港實現普選的大邁進,香港選民一人一票選舉特區行政長官,將見證香港民主的重要一步。
但遺憾的是,香港社會還有一些人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有些政治勢力不尊重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決定權,想按根本不存在的所謂“國際標準”來另搞一套普選辦法,並以“佔領中環”的非法行為要挾中央和特區政府。
自9月底開始的非法“佔中”持續兩個多月,嚴重損害香港的社會秩序、經濟民生、民主發展和法治根基。香港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據高等法院禁制令和有關法律規定,對被非法佔領的區域開展清路清障行動,恢復路面交通和社會秩序,得到香港廣大市民的普遍理解和支持。
“‘佔中’對香港法治精神損害很大,部分人為了表達訴求,為了犯法而犯法,破壞了香港在國際上的法治形象。”吳永嘉指出。
朱家健説,香港的成功某種程度上來自法治和誠信。“香港人須理解中央與香港關係和中央對香港的權力,認識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權利和義務,尊重和珍惜基本法,法治理性才可重現。”
目前,第二輪政改諮詢即將展開,政改“五步曲”的第三步也將在2015年經歷考驗,能否實現香港政制發展的歷史性跨越,尚拭目以待。
但正如梁振英12月22日所言,第二輪政改諮詢將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框架內進行,希望社會理性、務實、合法合理地完成政改工作。
他説,經過非法“佔中”,社會已認識到,落實普選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任何違法行為均不能迫使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不符合基本法的決定。而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他本人均有決心,讓香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