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團伙專找酒駕司機“碰瓷” 警方抓獲核心人物
作者:韩婷
有人守在酒店門口,有人開車跟蹤,尋找機會撞上酒駕的車輛,利用車主酒駕不敢報警的心理進行敲詐。日前,這夥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敲詐勒索的團伙,被肥東警方成功摧毀,並抓獲5名團伙成員。
遭遇“碰瓷”,酒駕司機不敢報警
2014年8月6日夜,家住店埠鎮的王某某與幾個朋友在大排檔吃飯。酒桌上,王某某喝了點酒。凌晨3時許,王某某覺得自己沒喝多少,自以為開車沒問題,儘管知道警方查“酒駕”很嚴,還是心存僥倖地開了車。剛從店埠鎮包公像往東開了300米左右時,突然一輛白色捷達轎車從左後方斜插過來,隨之與王某某的大貨車發生掛擦。
“你撞了我們的車,還酒駕。”車上下來3名男子,氣勢洶洶走到王某某車前質問。“你把我車兩側的漆都碰掉了!”對方指着車頭部位給彭某看。果然,白色轎車兩側都有碰擦痕跡。
“酒駕違法,你看這事是報警還是私了?”心虛的王某某怕交警查出自己酒駕面臨嚴重處罰便同意私了。經過討價還價,王先生當場給了對方1萬元。
回到家中,王某某越想越覺得此事不對。當時對方車體兩側的擦痕都深且明顯,而自己車子的擦痕卻似有似無。如果真是被自己的車蹭到,怎麼會差別這麼大?這夥人可能是事先預謀“碰瓷”,敲詐錢財。王某某十分糾結,但因自己是“酒駕”,只能自認倒黴。
意外糾紛,辦案民警發現端倪
類似案件在合肥、肥東城區接二連三地發生。不法分子抓住了“酒駕”司機怕事情鬧大對己不利的心理有恃無恐,受害司機則因行為失當,不敢報案。
2014年8月15日晚,肥東警方接到一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打架糾紛警情,其中一方當事人被毆打致輕傷。肥東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在偵辦這起涉嫌故意傷害案的時候,發現毆打他人的一方徐某某、張某、吳某某等人在8月份期間,有多起交通事故報警記錄,這讓辦案民警很奇怪。
為了不打草驚蛇,辦案民警試着尋找與徐某某等人發生過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一一瞭解情況。功夫不負有心人,民警發現,這幾起交通事故都有共同的特點,一是當事人都是酒後開車,涉嫌酒駕;二是當事人都説是對方開車撞的他們,有的甚至沒發生交通事故;三是均指責當事人酒駕,要求賠償的數額較大。
為此,肥東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分組開展走訪,調取事故現場監控,固定證據。走訪中,民警意外得知,一年輕女子張某某經常通過微信等交友平台約網友見面,在吃飯時候引誘網友喝酒,然後再讓網友送其回家。而就在回家的路上,網友一般都會遭遇交通事故,被敲詐。
順藤摸瓜,警方抓獲核心人物
辦案民警決定從張某某着手,在對張某某户籍地和居住地調查後,得知張某某在老家渦陽,於是民警立即趕到渦陽張某某家中,面對警方提供的鐵證,張某某低下了頭,如實交代了犯罪經過。
2014年7月初,張某某通過交友軟件認識了張某,後張某勸説張某某邀約她的男網友出來見面,還必須是有車的網友。在網友請張某某吃飯的時候,勸網友喝酒,吃完飯開車再送其回家。而徐某某、張某、吳某某、王某、武某某等人則分工在張某某和網友吃飯的門口守候、觀察、開車跟蹤,等待網友喝酒之後開車,然後立馬追去製造交通事故,進行敲詐勒索。
在詳細瞭解團伙作案後,肥東警方對團伙其他成員實施了抓捕。9月17日、22日將主謀徐某某、張某兩人抓獲,10月30日、12月9日將在逃的吳某某、王某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今年6月初的一天,酒後開車在合肥市廬陽區周谷堆批發市場附近送貨時不小心碰到了一輛電動車,電動車車主當時並沒有怎麼受傷,但是徐某某由於酒駕,害怕電動車駕駛員報警,便給了對方7000元錢,私了此事。隨後,徐某某認為這是一個賺錢的機會,便將此事告訴張某等人,並商議着對酒駕者進行“碰瓷”敲詐勒索。
目前,團伙成員徐某某、張某、吳某某、王某因涉嫌敲詐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肥東警方目前正在全力追捕漏網之魚武某某。
警方提醒,酒後切莫僥倖開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對駕駛員處以扣12分、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駕駛員一方面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杜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另一方面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及時識破這種敲詐行為。這種“碰瓷”現象時有發生,多數為團伙作案。辦案民警説,“碰瓷”者就是抓住了司機酒後駕駛不敢報警的心理來作案,只要喝酒不開車,就能有效避免這類案件的發生。
段君良 記者 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