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舉報自己辦錯案所涉案件維持原判 稱感覺遺憾

安徽退休檢察官孟憲君“舉報自己辦錯案”,讓媒體一片譁然,本不起眼的“高尚挪用資金案”也因此受到公眾關注。安徽高級法院經過再審,昨天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二審對高尚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的判決;撤銷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繼續追繳高尚犯罪所得710784元的判決;對高尚挪用資金未歸還的人民幣628700元予以追繳。
面對這樣的結果,舉報此案辦錯的退休檢察官孟憲君評價道,“維持”還是錯,“改判”是部分糾錯。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鄔明安則稱,判決還是一筆糊塗賬。高尚直言,這還是枉法裁判。
再審“錯案”法院維持原判
昨日上午10點,法官宣佈開庭後,高尚被兩名法警帶上法庭,坐在被告人席位上。隨後法官用了近一個小時時間宣讀判決書。上午11點35分,長達34頁的判決書被髮布在了安徽省高級法院的官網上。
法院判決一個多小時後,以“安徽省退休檢察官舉報自己辦錯案追蹤:案件維持原判”為題的消息出現在網上。
安徽高院再審判決是“終審判決”,一共四項:兩個維持,一個撤銷和一個改判。
一是維持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二審撤銷淮北市相山區法院的一審判決;二是維持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二審對高尚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的判決;三是撤銷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繼續追繳高尚犯罪所得710784元的判決;四是對高尚挪用資金未歸還的人民幣628700元予以追繳。
安徽高院認為,高尚作為淮北市市容局職工,利用負責基建工作,具體辦理集資購房事宜並持有李安詳私章的便利條件,未經籤批同意,將市容局職工的集資款360萬元從單位集資專用賬户轉出後,將其中的628700元挪出歸個人使用,超過3個月未歸還,其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且數額巨大。鑑於高尚如實供述本案相關事實,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並可適用緩刑,原判對被告人高尚犯罪所得予以追繳的710784元數額不當,應予以改判。
坐在旁聽席上的孟憲君一臉嚴肅,一字不落地聽完了法官的宣判。孟憲君頭天晚上凌晨2點多才入睡,一直跟人聊第二天開庭的事,他沒想到會是宣判。
高尚也説他沒想到會是宣判。為此,得到開庭消息時他還曾問過法官。
孟憲君對再審判決表示遺憾
走出安徽高院訴訟大廳,孟憲君獨自一人拾級而下,站在柵欄門邊點了一棵煙,一臉嚴肅。
孟憲君對安徽高院再審判決的感受就是兩個字:“遺憾。”他直言不諱地説:“胡判一氣。”有意思地是,孟憲君同時認為,安徽高院的再審判決有進步,糾了一部分錯,但是糾錯不徹底。他覺得高尚案也沒有“白申訴”,澄清了一些事實,還是有成果的。
孟憲君所説的成果是,高尚挪用資金的數額被降下來了。原來淮北市中級法院對高尚一案的判決中,認定高尚挪用資金為360萬。安徽高院再審判決把數額降成了62萬餘元。
孟憲君説,當初他自我舉報“高尚挪用資金案”辦了錯案時就説過,淮北市中級法院二審時,認定高尚挪用資金360萬是錯的。當年他作為主辦檢察官,在起訴和抗訴時,指控的數額是86萬。法院判決超出檢察院的指控數額是違法的。
當初專家在論證“高尚挪用資金案”時也認為,二審法院“明顯地違反了司法裁判的被動性原則”。
高尚的辯護人鄔明安律師對孟憲君的這一評價也表示認可。不過他認為,再審判決還是一筆糊塗賬。
鄔明安説,360萬不算了,比原來稍有進步,但還是一筆糊塗賬呀!再審判決把高尚挪用資金的數額又改了,現在又認定了個62萬餘元。
鄔明安認為,作為罪狀的數額到現在都沒有認定清楚,一審、二審到再審,一再變化,這是什麼問題呀?這説明事實裏面有很多還是不清楚。到底從哪裏算挪用,也沒説。
的確,在高尚挪用資金案的三次判決中,檢方指控的是86萬元,一審法院未認定為挪用。二審法院超出檢方指控認定高尚挪用360萬元。再審法院又降成了62萬餘元。
預料中的最壞的一種結果
安徽高院再審判決的結果在孟憲君預料之中,也是他預料的結果中最壞的一種。
孟憲君認為再審判決維持原判還是錯的。他説,維持二審判決就不公正。孟憲君從三個方面説明他的理由。
高尚挪用資金案的一個難點也是關鍵的問題,即確認高尚是不是淮北市容局基建辦的負責人。孟憲君認為高尚的身份並不確定,基建辦這個機構在法律層面也不能確認。現在認為有這個基建辦,他問,證據在哪兒呢?
作為高尚一案的第一責任人,孟憲君説,基建辦這個機構有沒有成立?在案卷裏反映不出來。沒有很充分確實的證據證明成立了市容局的基建辦。
孟憲君在案件審查時沒有發現什麼書面證據,只是口頭説,這是不充分的。市容局成立一個機構,應該有確實的書面的書證,或者會議記錄。
孟憲君認為再審判決的另一個問題出在證據的選擇上。有用的證據就採用,沒用的證據就不採用。他認為這就是取捨證據主觀隨意、不客觀。這就是錯。
孟憲君提到,再審判決中360萬都沒認定是挪用行為,62萬餘元又怎麼能認定是挪用呢?他認為這也不合適。
孟憲君特別提到,高尚一案,前前後都有協議,也就是説高尚拿到的錢都是得到市容局認可的。把這些證據聯繫起來看,怎麼能説高尚是挪用資金呢?他説,如果割斷了事實,只拿出一部分證據來認定有罪,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法律講完整性,不能有利於判有罪的就用,不利的就不用。
安徽高院再審判決沒有認定高尚私刻公章,只是説高尚持有時任市容局副局長李安詳的私章。孟憲君問道,説高尚拿了私章,拿了私章能取出錢嗎?私章並沒有取款的作用。
高尚表示將繼續申訴
針對安徽高院再審判決,高尚顯然不服,他直言,這是“枉法判決”。
高尚説,360萬沒認定他挪用,現在又另認定他挪用了62萬餘元,而其中的50萬是李安詳當年籤批給他的地款。法院把應該給付他的地款説成了挪用。
高尚説,這些錢當初都是按協議應付給他的,判決中説他轉款,難道那些公司的賬户都是他家的嗎?他怎麼可能隨意轉款?高尚説,轉款都有證據,現在卻只説提證人證言,然後以此説他是挪用。
高尚認為把判決書和證據進行核對,就能發現判決書説的都是不符合證據的話。“明明是市容局給我的錢,票據非常清楚,卻被説成是我自己轉的錢。”
高尚表示,法院再審應該就360萬是否挪用進行審判,現在不提360萬,又重新找了62萬餘元説他挪用,這是違法的。高尚還認為有關方面存在隱瞞證據的問題。
説到市容局基建辦的事情和他是基建辦負責人的事情,高尚顯得有些激動,他質問道:“基建辦什麼時候成立過?他作為基建辦負責人,證據在什麼地方?”
高尚認為這件事情很簡單,只要到市容局去查一查,就知道當初有沒有成立過基建辦,有沒有關於他是基建辦負責人的任命。
關於這件事情,高尚表示,現在只有證人證言,且有7種之多,還相互矛盾。基建辦負責人這個説法,高尚説從一開始就是人為編造的,後來這一説法就被延續下去。
説到持有市容局李安詳私章一事,高尚説,原來説他私刻,現在又説他持有使用。對此高尚堅決否認。
高尚向記者表示,此案他將繼續申訴,還要控告干預此案的幕後操手。
庭審前後出現意外插曲
“高尚挪用資金案”再審審判的30日上午,高尚9點左右就到了法院。隨後還有跟他一起來法院旁聽的人員,一共10人。其中有孟憲君、兩位淮北市檢察院的人民監督員和高尚的家人。
之前高尚已告知法官他會帶10個人來旁聽。到法院後,一位法院女士對高尚説,這些人都要出示身份證件,同時要説明他們與高尚是什麼親屬關係。一聽這話,高尚急了,要求法院拿出依據,與法院發生了爭議,後來法院也未再堅持。
一位來參加旁聽的人員與一位穿黑色西裝的男子也發生爭吵。這位旁聽人員指責穿黑西裝的男子不該出口傷人,並要求其説出姓名。穿黑西裝的男子不再爭吵,悄悄離去。
開庭後,高尚之子又與法院的法警發生了爭執。高尚的家人告訴記者,因為高尚之子不小心碰破了法院的玻璃,結果被送到了當地派出所解決問題。高尚説,到了晚上這事不了了之。
高尚挪用資金案 審理及申訴始末
■2005年5月13日,淮北市公安局向市檢察院提起批准逮捕高尚,理由是高尚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資金385萬餘元,特別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
■2005年7月18日,淮北市公安局給淮北市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中稱,高尚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資金444萬元,侵佔資金3萬元,涉嫌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
■2006年3月21日,相山區檢察院給相山區法院的起訴書中稱,高尚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侵佔單位資金數額較大,挪用單位資金數額巨大,應以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06年9月8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法院一審判決高尚無罪。
■2006年9月13日,相山區檢察院向淮北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抗訴書中稱,檢方認為,高尚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資金數額巨大,職務侵佔數額較大,應以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認為一審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高尚無罪,屬認定事實不當,適用法律有誤。
■2006年12月11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級法院判高尚犯有挪用資金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同時撤銷一審判決,並追繳高尚犯罪所得710784元。
■2007年10月18日,高尚向淮北市中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2008年3月25日,淮北市中級法院作出駁回申訴通知。
■2008年3月25日,高尚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起申訴。高院將申訴轉至淮北市中級法院。
■2009年7月30日,淮北市中級法院第二次駁回高尚申訴。此後高尚再次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出申訴。
■2011年2月23日,安徽省高級法院駁回了高尚的申訴。認為高尚申訴理由不成立,希望其服判息訴。
■2012年3月10日,傅延華等6位全國人大代表向最高法院提出《關於申請要求對高尚案件再審的建議》。
■2012年11月29日,最高法院立案一庭通知高尚,高院不對他的案件提起再審。
■2013年初,孟憲君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辦錯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其遞交的材料轉至安徽省檢察院審查處理。
■2013年11月25日,安徽省檢察院決定對高尚申訴案立案複查。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法做出再審決定。2014年5月4日,安徽省檢察院向高尚發出“刑事申訴終止複查通知書”,稱因安徽省高級法院再審,對其申訴一案終止複查。
■2014年12月11日,安徽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高尚挪用資金案從立案、起訴到審判,沒有發現任何領導干預辦案的情況。
■2014年11月20日,安徽省高級法院開庭再審“高尚挪用資金”。此前該院曾決定於10月22日開庭再審此案,後臨時推遲。(文並攝/本報記者 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