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對台商一視同仁 依法保護合法權益
中新社北京12月31日電 (袁珊 楊喆)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範麗青2014年12月31日在北京表示,大陸方面對台商一視同仁,支持台商合法經營,依法保護台商的合法權益。
台灣頂新集團在台灣爆發食品安全事件,引發島內抵制潮。在當日舉行的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媒體提到,頂新集團之所以在大陸依舊可以正常經營,是因為大陸政府給予特別關愛,範麗青應詢作出上述表示。
日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在深圳和瀋陽設立巡回法庭,2015年年初開始正式受理案件。範麗青在回答相關問題時指出,只要涉及台商的合法權益,大陸方面都會依法予以保護,依法調解或者審理涉及台商的糾紛案件。
2014年12月25日,國台辦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簽署《促進兩岸企業發展合作協議》。範麗青表示,這個協議是支持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支持兩岸企業合作的新舉措,重點是為更好地解決中小台資企業在大陸生產經營面臨的融資問題。協議生效後會逐步落實,努力為台資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進一步擴大經營提供更便利的條件。
此外,在談及台灣作家瓊瑤訴大陸編劇於正侵權案時,範麗青説,大陸有關版權保護的法律是健全的,相關的司法救濟渠道也是暢通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