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Freshner 和 Exotica Freshener 將其樹形空氣清新劑告上法庭 - 彭博社
Linda Poon
Flickr/Prlvas13在世界上最具辨識度的產品之一——樹形汽車香水製造商之間,正在醖釀着一場腐臭的競爭。本週,他們將戰鬥帶到了法庭。
原告:總部位於紐約的Car-Freshner公司。
或許沒有什麼能像他們懸掛在後視鏡上的松樹形空氣清新劑那樣捕捉到那種人工的新車氣味。這些小樹有 香味,如“黑冰”、“香草香”和甚至“純鋼”(我想是給 最陽剛的男人用的)。每年大約銷售2億個,Car-Freshner自豪地表示,它們已與“新鮮、清潔和令人愉悦的香氣”的概念相關聯。
彭博社城市實驗室房地產開發商Naftali在邁阿密海灘尋找交易,推動佛羅里達州發展美國的駕駛和擁堵率創歷史新高海牙成為全球首個禁止石油和航空廣告的城市一種經濟實惠的遊牧家居設計努力適應城市生活因此,該公司非常保護其商標也就不足為奇了。“請不要濫用我們的商標,” 該公司在其網站上寫道。“不可以在衣服上,不可以在你的廣告中,當然也不可以在你蓬勃發展的空氣清新劑業務中。”
這個“蓬勃發展的空氣清新劑業務”在這裏指的是位於俄亥俄州的 Exotica Fresheners Co.,該公司還銷售樹形狀的清新劑——也就是棕櫚樹。他們還有“新車”、“香草”和“Exotica冰”等香味。
但這起特定的訴訟並不是關於樹本身的相似性,甚至也不是關於香味。不,這是一場關於包裝的爭鬥。
這兩家公司都將產品包裝在帶有黃色卡片的玻璃紙包裝中。Car-Freshner在法庭文件中聲稱,Exotica Freshener的包裝與他們的包裝一樣,也在角落裏包含樹的標誌,並使用類似的顏色來描繪不同的香味。正如 紐約時報 報道的,這可能對Car-Freshner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它聲稱Exotica的產品“可能導致對產品來源的混淆、錯誤或欺騙”,並“錯誤地誤導消費者相信”這些產品“與Car-Freshner有關聯或連接,或得到其認可”。
根據 時報**的報道,週一開始的法庭案件預計將持續四天。但這兩家公司之間的敵意可以追溯到1995年,當時Exotica不得不停止使用Car-Freshner的商標名稱“皇家松”和“香草香”。在2011年,Exotica Freshener也不得不停止使用“黑冰”和“冰黑”,Car-Freshner的律師表示這是行業內首個“男性香味”的香水。
Car-Freshner表示被告“搭便車”公司“的商譽和聲譽”已經太久了。Exotica Freshener則稱這些指控膚淺,並表示消費者不會混淆這兩種產品,因為他們會整體考慮產品——而不僅僅是黃色包裝。
畢竟,你怎麼能把松樹和棕櫚樹搞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