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3個月勸返和抓獲49名外逃貪污賄賂嫌犯
最高檢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工作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介紹,從2014年10月起,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截至去年底,檢察機關已勸返和抓獲49名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其中涉嫌貪污犯罪11人,涉嫌行賄受賄犯罪31人。**徐進輝表示,最高檢高度重視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採取了九項切實有效的措施,目前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案件已大幅減少。
2014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2014年10月起,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緝捕一批潛逃境外的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專項行動開展3個月來,全國檢察機關已成功地將潛逃美國、英國、加拿大等17個國家和地區的49名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勸返或抓獲歸案。
據介紹,已回國投案自首的49名犯罪嫌疑人中,經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重要關係人開展勸返工作,主動回國投案自首的36人,佔73.5%。
“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大多生活在國外的華人社區,依靠鄉鄰接濟度日,一些逃犯彼此聯絡、感情慰藉,在潛逃人員集中的地區和華人華僑羣體中開展追逃追贓攻勢,往往能夠形成連鎖效應。”徐進輝表示,在潛逃境外人員較多的地區和華人華僑羣體中開展追逃追贓攻勢,取得了良好效果。
據悉,廣東省檢察機關通過廣泛宣傳和向海外華人華僑羣體郵寄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促使開平市政協原副主席馮某從新西蘭回國投案自首,開平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原局長關某從加拿大回國並退繳贓款1700多萬元。
此外,在勸返和抓獲的49人中,通過開展邊境地區國際司法協作、境內追逃與境外協作抓捕相結合,檢察機關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13人,佔26.5%。
徐進輝在發佈會上稱,**已被勸返和抓獲的49名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中,涉案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有16人,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的有4人。**如涉嫌行賄1000餘萬元的深圳市遠望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徐某,在中國國際追逃政策感召下,於2014年11月27日回國投案自首。涉嫌貪污700萬元的湖南省安鄉縣財政局徐某從泰國回國投案自首。
徐進輝介紹稱,**這些被抓獲或勸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中,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2人,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人。**既有廳級幹部,如遼寧省鳳城市委原書記王某,也有縣處級幹部,如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罪的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科學園管委會原副主任金某,涉嫌受賄犯罪的浙江青田縣船寮鎮政府原鎮長葉某等。潛逃10年以上的有3人,時間最長的23年。
徐進輝還介紹道,如中國工商銀行哈爾濱分行某分理處原副主任鄭某,1990年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攜款潛逃俄羅斯。專項行動開始以後,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在當地公安機關的支持配合下,採取多種手段收集鄭某行蹤和生活信息,發現鄭某與護照姓名為丁某的人員相貌極為相似,經過反覆對比和科學辨認,檢察人員發現鄭某更名改姓輾轉俄羅斯和國內,並於2013年在哈爾濱某區辦理了暫住證。以此為線索順藤摸瓜,檢察人員一舉將其抓獲。涉嫌貪污罪畏罪潛逃境外21年的浙江省麗水市房地產處收款員葉某2014年12月10日被勸返從意大利回國投案自首。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局長徐進輝
徐進輝表示,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把這項工作擺在與辦案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採取了九項切實有效的措施。
一是決定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人員緝捕潛逃境外的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最高檢對攜款潛逃境外時間長、數額大、職務高的10件職務犯罪案件和10件境內潛逃案件掛牌交辦,強化直接指揮和督辦。
各省級檢察院按照要求,在普遍調查和認真篩選的基礎上,對66件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和149件境內潛逃犯罪嫌疑人掛牌督辦,掀起強大的追逃追贓攻勢。目前,最高檢掛牌督辦的10件境外追逃案件中已有1人回國投案自首,10起境內追逃案件中已有4人被抓獲。
二是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共同下發《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規勸犯罪嫌疑人限期回國投案自首,佔領國際追逃追贓的法律和道義制高點。
三是最高檢與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在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中加強協調配合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推進緝捕外逃經濟犯罪人員專項行動的通知》,推動建立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信息溝通、情況交換、協作配合機制,將檢察機關開展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與公安機關開展的獵狐2014專項行動有機結合,形成合力。
四是全面排查潛逃犯罪嫌疑人底數,多措並舉開展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最高檢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與當地公安機關平行對接,根據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質、金額、情節以及潛逃的具體經過、家庭背景、社會交往等,確定追逃追贓的主攻方向和重點,綜合運用引渡、遣返、勸返和執法合作等多種措施開展追逃追贓工作。
符合條件但尚未辦理上網通緝的一律辦理上網通緝;符合國際通緝通報條件的,完善相關法律手續儘快辦理;建立“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的追逃追贓專案調查機制。
五是切實加大對潛逃犯罪嫌疑人及其近親屬、重要關係人的政策和心理攻勢,動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六是立足檢察職能,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
七是切實加強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司法協作,建立健全國際追逃追贓機制。與美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加強磋商,擬定追逃追贓名單和追逃程序,開展積極和務實的追逃追贓協作。
八是加強防逃機制建設,重視對重大案件嫌疑人及其他可能潛逃人員的資金和行蹤監測監控。目前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案件已大幅減少。
九是積極探索開展對潛逃犯罪嫌疑人違法所得的沒收工作。最高檢掛牌督辦的10起違法所得沒收案件中已有5起申請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