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拘捕”後就釋放 港媒不滿香港警方“禮遇”佔中搞手
香港警方從月初開始追查“佔中黑手”,對30多名參與“佔中”行動的核心人物、“搞手”進行“預約拘捕”行動,但近日包括黎智英等多名涉案者到警署接受“預約拘捕”後拒絕保釋,很快被釋放,引發香港輿論質疑警方對不法分子太客氣。
據香港《成報》等媒體22日報道,警方針對“佔中”核心人物的首輪“預約拘捕”名單有32人,目前大部分人已應約到警署,但涉案者都拒絕保釋,獲警方釋放。21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副召集人楊徵賢先後應約被捕,二人均拒絕保釋,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保留檢控權利。
香港《文匯報》介紹稱,保釋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的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拒絕保釋即所謂“踢保”,是嫌疑人應警方要求報到後,拒絕再續保,警方須於拘留最多48小時後,決定是否正式落案起訴相關人士。黎智英等人以為警方的拘捕行為奈何不了他們,“踢保”企圖逃避刑責。
對於“佔中”核心人物紛紛“踢保”被釋放,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批評稱,“預約拘捕”是“禮遇”不法分子,警方做法令人費解。他表示,黎智英直接資助及策劃違法“佔中”,早已證據確鑿、無從抵賴,他的任何一條罪名都可構成“上門拘捕”,但警方採取容忍態度,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令民眾認為政府過於軟弱。香港《東方早報》22日發表社論稱,被捕人士爭相玩“踢保”把戲,令香港法治精神蕩然無存。黎智英等人利用法律漏洞,將“踢保”當成另一種抗爭行動,警方被玩弄於鼓掌之間,卻束手無策,可謂莫大諷刺。
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對此解釋説,由於涉及“佔領”的被捕人士眾多,警方希望有序逐批處理,沒有實時落案,是基於檢控有嚴格程序。這些人不應被稱為“踢保”,而是“拒保候查”,因為警方保留檢控權,一有足夠證據便會再次拘捕並提出檢控。有香港警員對《環球時報》稱,警方不從速檢控,是需更多時間蒐集“佔中”人士的犯罪證據,將來會以更重的罪名拘捕他們,他們肯定會受到法律制裁。
據香港《大公報》22日報道,警方正陸續將材料呈交律政司,最快3月初正式起訴,待案件提上法庭審理後,警方就會展開新一輪“預約拘捕”,人數將多達50人,預計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樞機陳日君、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公民黨主席餘若薇、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等人。

佔中期間,部分反佔中人士也上街反對佔中搞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