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父母控告辦案人員 翻案記者被記一等功
呼格吉勒圖父母獲賠200萬後,呼格案再度傳出風聲。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近日證實,呼格父母控告辦案人員。據悉,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夫婦已向內蒙古檢察院遞交對辦案人員控告舉報書,對象包括終審審判長楊小樹在內的公、檢、法辦案人員。呼格父母控告辦案人員意味着要追究當年辦案人員的刑事責任。除了呼格父母控告辦案人員外,為該案翻案的新華會記者被記一等功。

呼格父母控告辦案人員
199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強姦殺人案,年僅18週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並判處死刑。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上述毛紡廠女廁女屍案。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宣佈,經過對呼格吉勒圖案的申訴審查,認為本案符合重新審判條件,決定再審。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同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宣佈決定成立調查組,對檢察系統造成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人員展開調查。
2014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撤銷原判,判決18年前被判處死刑的呼格吉勒圖無罪。從2005年發現呼格吉勒圖案存在重大錯判線索後,新華社內蒙古分社記者湯計通過翔實、準確、權威的報道有力推動了問題解決,最終使冤案得以昭雪。
呼格父母控告辦案人員,呼格父母在《對“呼格吉勒圖冤案所有辦案人員的控告”》的原文寫道:“控告的對象就是 1996年‘4·9女屍案’(即呼格吉勒圖冤案)的公安偵辦人員,出庭支持公訴的呼市檢察院公訴人員和呼市中院,內蒙古自治區高院一審和二審的法官。”
呼格父母控告辦案人員,是要求:“貴院依照法定程序展開調查,對造成冤案的辦案人員及有關責任人,不論調整到哪個崗位,不論在職還是離職,只要認定為造成冤案的,都要問責到底,並及時向社會公開追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