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洋:挖張靈甫?還真沒那麼簡單
張靈甫又火了。
作為中國近代中爭議和謎團最多的國民黨將領之一,離世時身為國軍整編74師中將師長的張靈甫一直有着不低的人氣。近年來隨着網絡的興起和中國大陸輿論對國民黨正面抗日戰場的“重新認識”,儘管在解放戰爭的第一年就隨部隊被一同殲滅,張靈甫依舊憑藉俊俏的外形和當年的藝術照贏得眾多女性網友的追捧。有關他的話題也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引起輿論熱議甚至激辯。
不過這一次的爭議有些不一樣。雖然薛嶽指揮3個軍7個師又2個旅10多萬國軍取得的萬家嶺大捷,在一些媒體的報道中仍然只剩下“張靈甫指揮敢死隊”這一個劇情,但在經歷一次次爭辯後,越來越多的人已不得不承認,張靈甫在抗戰中沒有什麼指揮重大戰役的經歷。

在看臉的時代,張靈甫走紅也是順理成章吧
比如某媒體在褒揚張靈甫“參與過南京保衞戰、徐州會戰、武漢會戰、南昌會戰等大戰役,幾乎打遍全場”(注意只是“打遍”,而且這些會戰無不以國軍慘敗告終)後,只能説“即便不是(抗日“名將”),又有何關係,如何能掩蓋其抗日功績”。
在某些人眼裏,隨意打扮歷史,當然又“有何關係”,只是筆者好奇到底誰想要掩蓋張靈甫的抗日功績。2005年抗戰勝利60週年之際,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國務院還給張靈甫頒發了一枚抗日紀念章(由張靈甫長子代領),足以説明共產黨政府對張靈甫抗日的認可。
但另一方面,輿論對張卻過於厚愛了,如此關注顯然不公。比起只得了“三等寶鼎勳章”張靈甫,王耀武作為上級參與的戰役只多不少;衞立煌作為遠征軍指揮同樣功勳卓著;杜聿明、廖耀湘等人的戰績更是前者無法比擬;可後幾位獲得國府最高榮譽“青天白日勳章”、在新中國政協工作的老將軍們,在抗戰中的功績卻常常只被人一筆帶過,鮮見媒體同等待遇的關注報道。
張靈甫真埋在羊圈裏?
那麼這次張靈甫話題是怎麼又被炒熱的呢?原來是張靈甫兒子要從農民的私有土地上試掘父親的遺體,雙方談不攏,簡單的事情還被某些媒體“還原”成“要價20萬”的爭議。
有關張靈甫之死,歷來有擊斃、自殺、要求手下幫自己“自殺”等幾種觀點,近年來根據解放軍指戰員的回憶錄,還冒出了“被俘後被解放軍戰士擊斃”的説法。討論這一問題,較佔篇幅,暫且略過不表,因為就這次事件而言,張靈甫如何死的並不重要,關鍵是他屍骸的埋藏位置。
《紅日》的作者,時任華野六縱宣教部部長的吳強曾親眼目睹了張靈甫的屍體,根據他的回憶,縱隊當時奉野戰軍首長指示,要妥善安葬張靈甫,縱隊首長把這個任務交他負責。因當晚部隊需迅即轉移,時間來不及,他就要了一副擔架,抬着張的屍體,跟部隊行了兩天軍。由於天氣炎熱,屍體不能久擱,就在沂水縣野豬旺村後的山崗上將張的屍體盛棺埋了,墳前還給豎立一塊木牌,上寫:“張靈甫之墓”。這個野豬旺村下的一個自然村,就是這次張道宇前往的沂南縣馬牧池鄉董家莊村。
按照董家莊村經歷了孟良崮戰役的村民回憶,當時解放軍華東野戰軍用擔架抬着張靈甫先到了現在的野竹旺村,後來又抬着上了現在的董家莊村,買來白布包好後放在劉存蓮的老院子旁邊,又花高價買了村裏張家的楸木棺材,後來部隊找村裏年紀稍長的人將張靈甫遺體埋在了地瓜窖子裏,當時村民都膽小,沒有過去看熱鬧的,等部隊上的人走了以後,第二天有人去地瓜窖子看了一下,邊上立着一個木頭牌子,上面寫着“中國國民黨軍74師師長張靈甫之墓”。
由於國民黨軍後來控制了孟良崮戰場,花了3天時間收容傷殘、掩埋死者,副師長蔡仁杰、58旅旅長盧醒等人的遺體也被運回徐州之後由家屬認領回老家安葬,加之蔣介石為張靈甫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並在玄武湖邊立碑紀念,以至於許多人認為1947年8月13日舉行的張靈甫等人的追悼大會上也出現了張靈甫的棺木和屍體。台灣“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編撰的張靈甫個人傳略也稱將張靈甫“公葬紫金山下陵園區”。
不過這一説法被親臨追悼會的張靈甫遺孀王玉齡的否認。這一否認似乎有很高的可信度,因為1948年1月蔣介石因為張靈甫屍首一事,還在俞濟時的報告上生氣地批示道:“當時確報張靈甫靈柩已運回徐州,而今忽報尚在魯中,此應由何人負責,徹究責任呈報。”顯然張靈甫的屍體並沒有被移位埋葬。
如此説來,張靈甫的遺體埋在劉存林老人的院子裏,雖然不是證據確鑿,也還算靠譜。雖説“青山處處埋忠骨”,可是張道宇做兒子的孝心一片,當然希望父親能夠魂歸故里,為此他甚至拒絕了在當地建紀念塔的主意。這樣的孝子之心,筆者完全能夠理解。這件事情上,沂南縣有關部門回應“無確切史料證明遺骨所在”,雖然字面上沒錯,但確實顯得有點草草搪塞,似乎不太厚道。
“孝心”和“私有產權”,哪個更高尚
當然,所謂站着説話不腰疼,真要組織起刨墳掘墓的事情,再加上定位、鑑定以及骨骸的收容、火化和重新安葬,還真不是一般的複雜。這顯然已經不是三五個人、幾把土鏟就能輕鬆搞定的。先清除地表雜物,再用探地雷達確定位置,最後找有經驗的人一點一點從周圍開始發掘——千萬不能用挖掘機;挖出來以後要小心地開棺;然後麻利找人做DNA檢測辨明真身,考慮到屍體埋得久、提取完整的DNA可能有難度,又是這麼有名的人物,應該找頂尖實驗室小心鑑定……這挑費一看就不是小數目,老人要的20萬相比之下反而無足輕重了。從張家的角度看,那麼多該花的錢等着支付,老人還要這麼多實在是不該。
可是站在劉存林老人的角度,事情又是另外一個樣子。劉家作為一家農户,並沒有大張旗鼓地用所謂“張靈甫葬身之所”的名義貪名斂財,相反對於各種探訪張靈甫的人物有着厭倦甚至不滿。2013年的一篇報道里曾經提到,“劉存林的老伴告訴我們,這兩年來這裏看的人不在少數,多的時候有一二十輛車,都是來悼念張靈甫的,有一次有個不認識的人在家院子裏燒的高香整整燒了三天兩夜,心裏很是無奈”。
今年的報道里也提到:“李水蘭表示,2014年年底那次,家裏一下子來了五六個人,已經晚上七八點了,他們很害怕,嚇得睡不着覺。”不妨想想,若是有人接連幾年隔三差五不請自來上你家院子裏轉悠,一會兒説這兒埋了個死人,一會兒給羊圈燒香磕頭,一會兒商量着怎麼把羊圈扒了再把地下的死人起出來……就算你不覺得瘮的慌,十有八九也煩得不行。
1月24日接受鳳凰網記者採訪時,劉存林的想法就很有代表性。他當天表示,2014年和張道宇的朋友商量鑑定遺骨時,沒有談攏,他要錢是為了趕走談判者,“他們不走,待了很久都不走,一直跟我説想刨開鑑定,我就説那你給我個七萬八萬十萬二十萬再説,然後他們才走。”

劉家已不勝其擾,緊鎖大門,遠處即為可能埋着張靈甫的羊圈
退一萬步説,就算劉存林如同某些媒體記者暗示的那樣純為圖財,小院本是他家宅基地的一部分,使用權歸劉家所有,只要地下的屍體沒有變成石油礦產(礦產歸國家),那麼劉存林在法律意義上顯然是擁有處置權的。用任何道德説辭甚至抗戰大義來譴責這位老人,非但站不住腳,還違背了當今社會起碼的法律精神。
至於張道宇所説的給山東省統戰部寫信,想讓統戰部門幫着辦這個事情,或者請統戰部門的朋友幫忙聯繫蒙陰的相關部門,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幫助自己讓父親魂歸故里的想法,筆者借用現在頗關心張家事的某報在2013年8月的一篇評論,來表達自己的觀點:為長治久安計,能夠讓我們回到對話和理性的,還是尊重農民的土地權益,讓公的歸於公,超脱而神聖;讓私的歸於私,逐利而進取。公私各有邊界,各守其責,彼此敬畏,這才是法治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