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讀趙樹理《邪不壓正》-羅崗
一、“重讀”的起點:由“人”出發還是由“事”出發?
趙樹理的小説《邪不壓正》1948年10月13日起在《人民日報》上連載,馬上就引起了激烈的爭論。1948年12月2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黨自強的《〈邪不壓正〉讀後感》和韓北生的《讀〈邪不壓正〉後的感想與建議》兩篇觀點相互對立的文章。1949年1月16日《人民日報》又用了一個版的篇幅,發表了耿西的《漫談〈邪不壓正〉》、而東的《讀〈邪不壓正〉》、喬雨舟的《我也來插幾句——關於〈邪不壓正〉爭論的我見》,王青的《關於〈邪不壓正〉》一組文章展開討論,同時還配發了《人民日報》編者的文章《展開論爭推動文藝運動》。這篇文章指出,圍繞《邪不壓正》這篇小説“論爭的重點,主要集中在作品的現實指導意義上,因而也牽涉到對農村階級關係、對農村黨的領導、對幾年來黨的農村的政策在農村中的實施……一些基本問題的認識的分歧”。

具體來看這場討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並不止於“作品的現實指導意義”。黨自強認為《邪不壓正》“把黨在農村各方面的變革所起的決定作用忽視了,因此,紙上的軟英是脱離現實的軟英,紙上的封建地主是脱離現實的封建地主,於是看了這篇小説就好像看了一篇《今古奇觀》差不多,對讀者的教育意義不夠大”。批評的焦點固然集中在“作品的現實指導意義”,但也隱含着將《邪不壓正》理解為與《小二黑結婚》有着某種類似的、描寫“農村青年男女愛情及其波折”的小説。正是出於這樣的理解,他認為趙樹理這部作品在“人物塑造”上存在着較大的失誤:“小寶應該是優秀的共產黨員,應該是有骨氣的。軟英應是由希望、鬥爭、動搖、猶豫以致堅定。堅定的思想應該必須是在黨的直接或間接教育培養下產生出來的。” 不過,另一位評論者耿西“不同意黨自強同志那種結論。那個結論好像是從幾個固定的框子裏推斷出來的,並沒有切合實際的分析”,而且他與黨自強的分歧還在於“趙樹理這個作品不是寫一個普通的戀愛故事,而是通過這個故事在寫我們黨的土改政策。特別是在寫一個支部在土改中怎樣把黨對中農的政策執行錯了,而又把它改正過來。這篇小説便是在這種波動中發生在一個農家的故事。這正是我們在土改運動的某個側面和縮影。因此,這個作品只能拿我們黨在土改中的政策去衡量。離開了這個標準,我以為很難涉及到這篇小説的本質。”
趙樹理應該同意耿西對《邪不壓正》的判斷,他在回應這場討論的《關於〈邪不壓正〉》一文中特別強調:“我在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把重點放在不正確的幹部和流氓身上,同時又想説明受了冤枉的中農作何觀感,故對小昌、小旦和聚財寫的比較突出一點”,與這種構想有關,“小寶和軟英這兩個人,不論客觀上起的什麼作用,在主觀上我沒有把他兩個當作主人翁的”,他倆的戀愛關係不過是條結構上的“繩子”而已,“把我要説明的事情都掛在它身上,可又不把它當成主要部分”。由此一來,《邪不壓正》中的人物“劉錫元父子、聚財、二姨、錫恩、小四、安發、老拐、小昌、小旦等人,或詳或略,我都明確地給他們以社會代表性”,這樣才能“使我預期的主要讀者對象(土改中的幹部羣眾),從讀這一戀愛故事中,對那各階段的土改工作和參加工作的人都給以應有的愛憎”。
如果着眼於“事”,《邪不壓正》的重點不在“戀愛”,而在“土改”,這點恐怕相當清楚;然而着眼於“人”,《邪不壓正》究竟塑造出了怎樣的主要人物形象,是聚財還是軟英?就不太明白了。與趙樹理的《關於〈邪不壓正〉》同時刊登在《人民日報》上的,還有一篇竹可羽的《評〈邪不壓正〉和〈傳家寶〉》,這篇評論同樣具有總結這場討論的性質:“這篇小説的主題,既非軟英和小寶的戀愛故事(黨自強説),也非黨的中農政策問題(耿西説);這篇小説的主人公,既非軟英和小寶(黨自強説),也非元孩和聚財(耿西説),而是軟英和聚財”。 很顯然,竹可羽試圖整合兩種互相沖突的説法,同時也指出趙樹理的這篇小説“問題就在於作者把正面的主要的人物,把矛盾的正面和主要的一面忽略了”,這一問題的集中表現就在於趙樹理沒有塑造好“軟英”這個“主要正面人物”:“作者把軟英寫成一個等待着問題解決的消極人物,作者沒有把農村青年的婚姻問題和農村問題結合起來,指出合理的爭取或鬥爭過程。因此,這個問題這個人物,沒有給與我們讀者以應有的教育意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竹可羽對趙樹理的批評,並非完全着眼於“作品的現實指導意義”,他讀了趙樹理的《關於〈邪不壓正〉》後,又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再談談〈關於《邪不壓正》〉》,進一步聯繫“社會主義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以俄蘇文學的果戈裏《死魂靈》和高爾基《母親》塑造“典型人物”為創作典範,認為“人物創造”,在趙樹理的創作思想上“還僅僅是一種自在狀態”,“因此,假使這可以算是作者創作思想上不夠的地方,那末,這個弱點正好在《邪不壓正》上明顯地暴露出來,並在《關於〈邪不壓正〉》上作了這個弱點的一種説明”。進而告誡趙樹理,在“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文學中,“人的因素”具有“決定的意義”,“因為人,永遠是生活或鬥爭的核心,永遠是一個故事、事件、或問題的主題。所以説,社會主義現實主義,首先在善於描寫人。但,這在當前中國文藝界,似乎還沒有普遍被重視起來……在趙樹理的創作思想上,似乎也還沒有這樣自覺地重視這個問題”。
確實,趙樹理的創作並不以“人”為中心,也很難説他塑造出了什麼令人難忘的“典型形象”。就像趙樹理自己所説的那樣,“每天盡和我那幾個小冊子中的人物打交道”,寫作的材料“大部分是是拾來的,而且往往是和材料走得碰了頭,想不拾也躲不開”。 這種似乎比較被動的創作方法,正是被竹可羽視為對“人物創造”還處於“一種自在狀態”的表現。採訪並翻譯過趙樹理三部書的傑克•貝爾登同樣對他小説中的“人物描寫”表示失望:“…人物往往只有個名字,只不過是一個赤裸裸的典型,什麼個性也沒表現出來,沒有一個作為有思想的人來充分展開的人物。” 無論是認為趙樹理筆下的人物不夠“典型”(如竹可羽),還是缺乏“個性”(貝爾登),都意味着趙樹理小説不以“人”為重點和中心的寫法,和一般意義上的“現代小説”有較大的分野,也使得深受“現代小説”閲讀趣味影響的批評家和翻譯家難以理解趙樹理的小説。
但對於試圖衝破“現代小説”乃至“現代主體”慣例的文學研究者,趙樹理小説的這一“反現代”的特質卻不能不引起他們的注意。洲之內徹在討論“趙樹理文學的特色”時,非常具體地指出“趙樹理小説”與以“心理主義”為基本特徵的“現代小説”的區別:“趙樹理的小説沒有人物分析。既是現代小説創作的基本方法,同時又是消弱現代小説的致命傷的所謂心理主義,和趙樹理文學是無緣的。心理主義可以説是自動地把現代小説逼近了死衚衕。即使這樣,無論如何它對確立現代化自我也是不可缺少的,或者説是不可避免的,也可以説是現代化命運的歸宿。受到這種宿命影響的讀者,對趙樹理的文學恐怕還是不滿意的吧。或許是趙樹理證明了中國還缺少現代的個人主義等等。對於這類有礙於革命的東西不能不有所打擊。而所謂新文學的文學概念之所以曖昧,其原因就在於此。即:一方面想從封建制度下追求人的解放,同時另一方面又企圖否定個人主義。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而竹內好則更近一步地確認了“趙樹理文學”這種“反現代”的“現代”特質:“從不懷疑現代文學的束縛的人的觀點來看,趙樹理的文學的確是陳舊的、雜亂無章的和渾沌不清的東西,因為它沒有固定的框子。因此,他們產生了一個疑問,即這是不是現代文學之前的作品?…粗略地翻閲一下趙樹理的作品,似乎覺得有些粗糙。然而,如果仔細咀嚼,就會感到這的確是作家的藝術功力之所在。稍加誇張的話,可以説起結構嚴謹甚至到了增一字嫌多,刪一字嫌少的程度。在作者和讀者沒有分化的中世紀文學中,任何傑作都未曾達到如此完美的地步。趙樹理以中世紀文學為媒介,但並未返回到現代之前,只是利用了中世紀從西歐的現代超脱出來這一點。趙樹理文學之新穎,並非是異教的標新立異,而在於他的文學觀本身是新穎的。”
趙樹理自己或許並沒有意識到他的小説具有“以中世紀文學為媒介”、“重返現代”的特質,但竹內好指出他的作品“結構嚴謹甚至到了增一字嫌多,刪一字嫌少的程度”,趙樹理想必會很滿意。趙樹理小説的結構不以“人”為焦點,而是以“事”為重心,看似隨意,卻極用心。只不過這份“用心”不一定能被那些一直要求小説寫“人”的讀者充分體會罷了。按照趙樹理的説法,他的小説重點在“事”,卻也不是為“寫事”而“寫事”,“事”的背後是“問題”:“我在做羣眾工作的過程中,遇到非解決不可而又不是輕易能解決的問題,往往就變成所要寫的主題”。 這段話常被簡單地理解為“趙樹理小説”就是“問題小説”,然而,如果把“問題”放在之前討論的趙樹理小説的焦點從“人”到“事”的轉換中,就會發現“問題小説”也不簡單。“事”一旦遇到“問題”,就從靜態的存在變成動態的過程,就意味着原來的存在遭到質疑,過去的秩序不再穩定。因此,人們可以藉由這一時刻,追問這“事”合不合“道理”?通不通“情理”?趙樹理通過“問題”,把“事”、“理”、“情”三者勾連起來,在動態中把握三者的關係,讓“事”不斷地處於“大道理”和“小道理”、“新道理”和“舊道理”以及“人情”、“愛情”、“階級情”等不斷衝突、更新與融合的過程中:譬如鄉村男女過去的婚姻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但“婚姻法”頒佈了,小青年的“愛情”就不僅“合情”,而且“合理”、“合法”了(《小二黑結婚》;閻家山一直是富人掌權、窮人受壓,但共產黨來了,這樣的“事”就不合“理”了(《李有才板話》);地主出租土地獲得地租從來不算是“剝削”,但如今是“勞動”還是“土地”創造“價值”,這“理”一定要辯辯清楚了(《地板》)……由於圍繞“問題”來組織“事”、“理”、“情”之間的關係,不只使得趙樹理小説“在工作中找到的主題,容易產生指導現實的意義”,並且也讓作品的“結構嚴謹甚至到了增一字嫌多,刪一字嫌少的程度”。這種既將“內容”形式化,又把“形式”內容化的方式是“趙樹理文學”的真正“新穎”之處,其關注的核心並非日本學者所感興趣的“現代主體”之批判意識,而是新的“道理”是否能夠合符“情理”地深刻改變、契合並昇華這塊古老土地上的種種“事情”。至於“人”,根本就不存在着所謂抽象的“人性”和“主體”,只有回到“事情”及其遭遇“問題”的過程中,“人”的改變才變得合“情”合“理”。如此看來,《邪不壓正》中聚財那一句“這真是個説理地方”,對“趙樹理文學”來説,可謂畫龍點睛之筆。
二、不同的“時間”,不同的“道理”
小説的題目“邪不壓正”是一個成語:“正”和“邪”之間的關係,最終必然是邪不能壓正,正壓住了邪。但小説的開始,説的卻是“邪”壓住了“正”。開始時誰是“邪”?當然是地主劉錫元,他向王聚財家強行提親,要把他們家的十七歲的閨女強行的娶過來。讓她嫁給劉錫元家的兒子,這個兒子已經四十多歲了,娶過老婆,老婆死掉了,現在要娶第二個老婆,叫續絃。續絃是強迫王聚財,不管你答應不答應,就要把你的女兒娶過來。故事一開始,其實不是“邪不壓正”,而是“邪”壓住了“正”。所以,第一個小標題“太欺人呀!”你一看“太欺人呀”就知道説的是這種正邪關係——這篇小説的每一個小標題是引用小説中人物所説的話,都打上引號——這個“太欺人呀”一開始展現出的恰恰不是“邪”不壓“正”的局面,而是“邪”壓住了“正”的狀況。
小説的第一句話就點明瞭這個正邪關係的來龍去脈:
1943年舊曆中秋節,下河村王聚財的閨女軟英,跟本村劉錫元的兒子劉忠訂了婚,劉家就在這一天給聚財家送禮。
時間、地點、人物和事件,樣樣俱全,一看特清楚。不過,特清楚的事情很可能在閲讀時就滑過去了,表面上看,這幾句話是介紹時間、地點、人物、事件這樣幾個要素。但這裏面並不簡單。大家注意“1943年舊曆中秋節”。這一個對時間的表達把“1943年”這個“公元紀年”和“舊曆”也即“農曆紀年”的“中秋節”並置在一起。對於中國農民來説,一般用“農曆”來紀年月日,這樣和幹農活相匹配。小説故意用“1943年舊曆中秋節”這樣一種雜揉的方式,來記錄故事發生的時間,趙樹理是為後面的發展埋下了一個伏筆:1943年作為“公元紀年”,代表的是一種農民還沒有意識到的,但又即將深刻改變農民生活的這樣一種時間記錄方式。 這種時間記錄方式如果落實到後文,就知道它是和共產黨、八路軍的紀年聯繫在一起的,因為“公元紀年”的普遍確定,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從此再也不用所謂“民國幾年”了,在正常場合也不再使用“農曆”了。所以,這個“1943年”作為“公元紀年”,可以説它是一種現代的時間記錄方式,正好與舊式的、傳統的時間記錄方式區別開來了。
僅就“現代”而言,“公元紀年”和“農曆”很容易區分開來,但“公元紀年”與“民國紀年”是怎樣一種關係呢?所以,趙樹理在小説中,還需要處理“公元紀年”與“民國紀年”的關係。因為“民國紀年”作為一種與“農曆”相區別的時間記錄方式,在某種情況下也代表了“現代”對農村的改變。然而正如小説所描述的,這是怎樣一種改變啊。王聚財回憶他與劉錫元家關係時説:
我從民國二年跟着我爹到下河村來開荒,那時候我才二十,進財(就是王聚財的弟弟——引者按,下同)才十八,劉家(就是劉錫元家)大小人見了我弟兄們,都説‘哪來這兩個討吃的孩子?’我娶你姐那年,使了人家(指劉家)十來塊錢,年年上利上不足,(就是借了錢要交利息,每年上利上不足,就是利息都還不足的話,帶來的一個結果怎麼樣呢,也就是)本錢一年比一年滾的大,直到你姐(你姐指的是聚財老婆,因為他的這個話是對着安發説的,)生了金生,金生長到十二,與給人家放了幾年牛,才算把這筆帳還清。他家的臉色咱還沒看夠?還指望他抬舉抬舉?
這段話相當清晰地呈現出與“民國紀年”聯繫在一起的農村圖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王聚財他爸帶着兩個十八歲、二十歲的壯小夥子到下河村來開荒,那個時候劉家就是地主了,最終的結果就是王家欠了劉家一屁股債。從“民國二年”到“1943年”,也就是二十年過去了,結果是好不容易才把這個帳還清楚。在趙樹理看來,“1943年”不僅表徵了一種新的、現代的時間記錄方式,而且代表了共產黨、八路軍的力量。這種力量不只是要改變“農曆紀年”標示的中國農民的傳統生活,更要解救因為有了“民國”的介入而變得日益貧困的農村社會。
“民國紀年”帶來的是農村的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劉錫元家越來越有錢,變成了當地的一個大地主。趙樹理的其它作品也和《邪不壓正》一樣,不斷地在農民和地主之間“算帳”,這個帳往往和土地出租的“租”或借錢的“息”有關係。“收租”和“收息”的結果是地主越來越富,農民越來越窮。農民既然越來越窮,還不起地主的債,只能把土地賣給地主,變成了少地或者無地農民,最終由“自耕農”淪落為“佃農”。農村貧富差距的加劇以及土地愈益集中、農民愈益貧困這種狀況恰恰是在民國這些年中發生的。費孝通1938年寫的《江村經濟》,指出土地的問題成為了當時一個非常尖鋭的問題。費孝通那時候在英國留學,他不贊成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農民革命,但他還是書中強調,共產黨領導的紅軍進行革命的力量,就是那些喪失了土地的農民的欲求。所以,不解決中國的土地問題,國民黨要想打敗共產黨、打敗紅軍,用當時的話來説,就是解決“赤化”問題,是根本不可能的:“國民黨政府在紙上寫下了種種諾言和政策,但事實上,它把絕大部分收入都耗費在反共運動,所以它不可能採取任何實際行動和措施來進行改革,而共產黨運動的性質,正如我所指出的,是由於農民對土地制的不滿而引起的一種反抗,儘管各方提出各種理由,但又一件事情是清楚的,農民的境況是越來越糟糕了。” 費孝通作為一個並不同情中國共產黨和中國革命的學者,在1938年説出這樣看似激烈的話,我們就會明白民國所導致的農村的貧富差距和土地的問題已經顯得多麼的尖鋭。
因此,小説的開頭看似平淡,卻包含了深廣的歷史內容。這些內容通過對“時間”不同的表述顯示出來,“時間”成為了理解這篇小説的重要的因素。因為不同時間所對應的是不同的力量、不同的人物和不同的習慣,譬如與農曆連在一起的是農民的傳統習慣以及跟這種傳統習慣聯繫在一起“禮俗社會”。所謂“禮俗社會”,也即維繫農村社會的是靠禮數,講習俗。小説寫小旦那麼壞,村裏人都知道他不是一個好東西,但見了面還要叫“小旦叔”,就是不能撕破面子;雖然地主劉錫元是來聚財家逼婚的,同樣“禮數”不能缺,譬如説生客吃什麼熟客如何接待,小説中就有很多交代。問題在於,當八路軍、共產黨帶來一些新的因素如“減租減息”、“婚姻自主”乃至“土地改革”等,介入並影響到傳統社會,那麼傳統農村會發生什麼變化?具體來説,聚財的想法會變化嗎?軟英和小寶的思想發生了什麼變化?這些變化是又怎麼樣產生的?小昌發生了什麼變化?小旦為什麼會也發生某些變化?……這些變化都與新的因素介入到傳統農村社會密切相關。小説開頭的時間看上去是簡單的幾種時間紀年的並置和雜揉,背後藴涵的意味卻非常深厚複雜,耐人尋味。
説清“時間”之後,就交代“事情”:“下河村王聚財的閨女跟本村劉錫元的兒子劉忠訂了婚”。 這個事情看上去同樣很順,村子裏面兩家人的閨女和兒子訂婚,豈不是一件好事?在農村,類似的事情可能每天都在發生,而且中秋節也是一個好日子,親家來給王聚財送禮,可為什麼“十五這天,聚財心裏有些不痛快”呢?小説沒有交代,留了一個懸念,而是宕開一筆,寫這時家來了一個人,“恭喜恭喜!我來幫忙!他(指王聚財)一聽就聽出是本村的窮人老拐。”為什麼在來的這個“老拐”前面要加上“窮人”這個限定詞,是為了馬上顯示出“階層”和“階級”的問題。聚財家不是“窮人家”,來他們家幫忙的老拐才是“窮人”,從這兒至少看出這個下河村已經有了“階層”之分。“這老拐雖是個窮人,人可不差,不偷人不訛詐,誰家有了紅白大事,合得來就幫個忙吃頓飯,要些剩餘饃菜;合不來就是餓着肚子也不去”,這算是介紹老拐的來歷。我們都知道,趙樹理的小説筆法以明白曉暢為勝,甚至有人會認為他的寫法太通俗,但通俗並不等於呆板,恰恰相反,趙樹理的寫法相當靈動,他在小説開頭採用全知全能的視角,告訴讀者哪一年哪一天哪一家的兒子和哪一家的女兒訂婚,然後發生了什麼事情。這是一個相對靜止的畫面,為了打破這種靜止,畫面中突然出現了一個人,就是窮人老拐。在交代“窮人老拐”的來歷時,透過他的眼光立即把王聚財家和劉錫元家的關係勾勒出來:“像聚財的親家劉錫元,是方圓二十里內有名的大財主,他偏不到他那裏去;聚財不過是普通莊户人家,他偏要到他這裏來。”以窮人老拐的視野把上河村的階層和階級的分化顯示出來了。劉錫元是地主,王聚財家只是一個普通的莊户人家,但普通的莊户人家也比窮人老拐的生活狀況要好。由此,上河村至少分成了三種人:第一等是上層的地主,中間一層是像王聚財這樣的普通農民,然後還有一些窮人。老拐為什麼要去給人家幫忙?因為他家裏太窮了,沒吃沒喝的,通過幫忙可以要點飯要點菜。小説到此為止,還沒有交代王聚財為什麼心裏不痛快?
聚財在房間裏睡了一小會,又聽見他老婆在院裏説(你看,這一段話是很重要的,趙樹理小説中人物對話是非常重要的,這一段人物的對話初讀時並不好懂——引者按,下同):“安發!你早早就過來了?他妗母(也就是舅母)也來了?(這是什麼意思?安發與王聚財老婆是什麼關係?當然看到後邊就知道他們是姐弟關係。所謂他妗母是她站在孩子金生的角度,安發是她弟弟,他妗母是她弟媳婦)——金生!快接住你妗母的籃子!——安發!姐姐又不是旁人!你也是悽悽皇皇的,貴巴巴買那些東西做甚?——狗狗!(這個狗狗是誰呢?狗狗就是安發的兒子,所以她是大姑)來,大姑看看你吃胖了沒有?這兩天怎麼不來大姑家吃棗?你姐夫身上有點不得勁,這時候還沒有起來!金生媳婦(交代他們家兒子金生已經娶了媳婦)!且領你妗母到東屋裏坐吧!金生爹(就是王聚財)!快起來吧!客人都來了!”緊接着,“聚財聽見是自己的小舅子兩口子,平常熟慣了,也沒有立刻起來,只叫了聲:‘安發!來裏邊坐來吧!’”
正如前面所説,農村作為“禮俗社會”的一個重要特點,也可以説是“熟人社會”。所謂“熟人社會”,就是七大姑八大姨,彼此都是親戚,關係非常密切,整個村莊的運作利用這種親緣關係來展開。果然,“這地方的風俗,姐夫小舅子見了面,總好説句打趣的話”,安發和王聚財開玩笑説“才跟劉家結了親,劉錫元那股舒服勁,你倒學會了?”地主不下地幹活,在一般農民眼中就是享福,聚財這麼晚了還沒起牀不是要向地主學習嗎?到這時,小説才揭示出聚財為什麼心裏不痛快,不痛快的原因是他根本不願意把女兒許給劉錫元家,不願意和劉錫元結親家,但是,又不敢不結。由此又引出了了小説中另一個人物小旦,他是來替劉家提親的:
聚財説:“太欺人了呀!你是沒有看見人家小旦那股勁——把那張臉一窪:‘怎麼?你還要跟家裏商量?不要三心二意了吧!東西可以多要一點,別的沒商量頭!老實跟你説:人家願意跟你這樣人家結婚,總算了、看得起你來了!為人要不識抬舉,以後要出了甚麼事,你可不要後悔!’”
姑且不論小旦這個人物在小説後面發展中還會起到重要的作用。透過姐夫與小舅子的對話,把這段事情重新理清楚了:王聚財實際上是被迫把女兒許給劉錫元的兒子做老婆的。
在《邪不壓正》中,趙樹理不僅利用了時間來交代背景,而且運用空間來推動情節。聚財家一個院子裏有幾間房,安發到北房裏去見王聚財的同時,安發媳婦和金生媳婦就進了東房。王家嫁女兒有兩個主角,一個是家長王聚財同不同意女兒出嫁;另一個則是女兒軟英,她願不願出嫁?小説通過安發進北房將事情的原因交代清楚了,也通過安發媳婦進東房和聚財媳婦聊天把軟英的態度揭示出來。男人和男人一塊説事,女人和女人一塊聊天。某種程度上説,有點像電影中的“平行蒙太奇”,實際上它是同時發生的。男人和女人在不同的地方聊天,可他們講的是同一件事;雖然講的是同一件事情,不過各種人對此反應還是不同的;男人有男人的態度,女人有女人的看法,然而他們也有一種“態度”的共同點:那就是地主劉錫元家財大氣粗,仗勢欺人,而“狗腿子“小旦作為“厲害角色”,更是一上來就嚇唬住了王聚財這個普通莊户人家。
這時候,又來了一個親戚二姨,二姨是王聚財老婆的妹妹,安發的姐姐:
東房裏、北房裏,正説的熱鬧,忽聽得金生説:“二姨來了?走着來的?沒有騎驢?”二姨低低地説:“這裏有鬼子,誰敢騎驢?”聽説二姨來了,除了軟英還沒有止住哭,其餘東房裏北房裏的人都迎出來。他們有的叫二姨,有的叫二姐,有的叫二妹;大家亂叫了一陣,一同到北房裏説話。
不僅二姨來了,而且她的到來還表明了形勢的差別。安發和王聚財同在下河村,而二姨來自上河村,低低的一句,“這裏有鬼子”,就表明上河村和下河村的區別,下河村還在日本人的控制下,上河村卻已經來了八路軍。安發説:“二姐兩年了還沒有來過啦!”為什麼這麼久沒有來過?聚財老婆説:“‘可不是?自從前年金生娶媳婦來了一回,以後就還沒有來!’”二姨説:“上河下河只隔十五里,來一遭真不容易!一來沒有工夫,二來,”她突然把嗓音放低,“二來這裏還有鬼子。”
二姨前面是低低的聲音,現在是壓低了嗓音,可以看出趙樹理寫人物對話,並不過多地進行文學性的情態描寫,基本上都是語言描寫,如果有情態描寫,一定是點睛之筆。二姨兩次壓低聲音,説下河村有鬼子,帶出來的是上河村來了八路軍,安發老婆説:“那也是‘山走一時空’吧!這裏有鬼子,你們上河不是有八路軍?還不是一樣?”
優秀的小説家書寫一個人物,不僅要塑造這個人物實質的性格,而且還要賦予人物某種推動故事和情節發展的功能。譬如二姨,從上河村到下河村,利用空間的移動,就把“八路軍”帶入了故事中,這個因素對小説情節的發展、特別是對軟英的命運產生了重大影響。趙樹理不是在小説中預先介紹一下原來下河村被日本人佔領,大財主劉錫元的氣焰才這麼囂張,而上河村已經來了八路軍,接下來情況會有變化,而是非常巧妙地通過功能性人物來把這些背景帶入到敍述中:
二姨説:“那可不同!八路又不胡來。在上河,喂個牲口,該着支差才支差,哪像你們這裏在路上拉差?”
她為什麼不敢騎驢來聚財家?因為二姨怕路上碰見日本鬼子,把她的驢搶走,説是要拉差。所以,她不敢騎驢,只能走路來下河村。二姨第二次來下河村則是騎驢的,因為那時下河村已經被八路軍佔領了。過了春節之後,她心裏很坦蕩,就帶着自己老公一起到下河村來了。別小看騎不騎驢這個細節,在小説中也有其功能。二姨第二次來下河村,到安發家裏,那時“土改”已經給安發分了劉錫元家的一間房子,但沒有分給他牲口圈,所以,她的驢只能栓在院子裏,驢糞把院子搞髒了。安發因此與同院的小昌家吵架。小昌家為什麼跟他們吵架?因為原來是長工的小昌,通過鬥地主成了農會主席,他的勢力大了,小昌老婆就衝安發老婆發火。二姨在小説中第三次出現,是工作團到下河村整頓土改之際,大家又問她有沒有騎驢?她説,哪裏敢騎驢?因為土改出現了偏差,家裏有驢等好東西,就要把它搶過來重新分掉。二姨家搶先把驢賣了,以免在“拉平填補”時把驢拉去分了。一頭驢,一個二姨,表面上只是小説中過過場,卻起到了重要的功能性作用。二姨總共出現三次,都是在小説轉折的關節點上,通過她家的“驢”講出了背後一連串的故事。
安發老婆説:“這我可不清楚了!聽説八路軍不是到處殺人、到處亂鬥爭?怎麼有説他不胡來?”金生説:“那都是劉錫元那夥人放的屁!你沒聽二姨夫説過?鬥爭斗的是惡霸、漢奸、地主,那些人都跟咱們村的劉錫元一樣!”二姨説:“對了對了!上河鬥了五家,第一家叫馬元正,就是劉錫元的表弟,還有四户也都跟馬元正差不多,從前在村裏都是吃人咬人的。七月裏區上來發動鬥爭,叫村裏人跟他們算老賬,差不多把他們的家產算光了!鬥爭就都那些人。依我説也應該!誰叫他們從前那麼霸氣?”金生媳婦説:“八路軍就不能把咱下河的鬼子殺了,把劉錫元拉住鬥爭鬥爭?”二姨問:“劉錫元如今還是那麼霸氣?”聚財説:“不是那麼霸氣,就能硬逼住咱閨女許給人家?”二姨説:“我早就想問又不好開口。我左思右想,大姐,為甚麼給軟英找下劉忠那麼個男人?人家前房的孩子已經十二三了,可該叫咱軟英個什麼?( 因為軟英那年才十七歲。)難道光攀好家就不論人?聽大姐夫這麼一説,原來是強逼成的,那還説什麼?”
在農民眼中,要有一個“好家”,就是王聚財説的,我嫁女兒也要找一個吃喝不愁的“好家”。劉錫元家有錢,聚財把女兒嫁給他是圖他們的錢財嗎?即使到了“減租減息”之後,聚財還説“看看再説”。雖然聚財不想把女兒嫁給劉忠,但他更不願意把女兒嫁給小寶,因為小寶是一個窮光蛋,女兒嫁給他肯定要受苦了。嫁一個好人家不僅僅是一個人品格上的好壞,還包括對物質利益的算計,用今天的話講,就是要看經濟條件。這一點是小説中非常重要因素,也是聚財這樣普通農民要盤算的地方。聚財老婆説:“我看嫁給槐樹院小寶也不錯!”因為小寶他娘也請人來説過媒的,王聚財沒同意。安發老婆説:“也不怨大姐夫挑眼兒,家裏也就是沒甚。”這裏和“好家”形成了對比。這時,聚財老婆就説:“這話只能咱姐妹們説,咱軟英從十來歲就跟小寶在一起打打鬧鬧很熟慣,小心事早就在小寶身上。去年元孩來提媒,小東西有説有笑給人家做了頓拉麪,後來一聽你姐夫説人家沒甚,馬上就撅了撅嘴嘟嚕着説:‘沒甚就沒甚!我爺爺不是逃荒來的?’”
説話間。劉錫元家提親送禮的人來了:“媒人原來只是小旦一個人,劉家因為想合乎三媒六證那句古話,又拼湊了兩個人。一個叫劉錫恩,一個叫劉小四,是劉錫元兩個遠門本家。劉錫元的大長工元孩,挑着一擔禮物盒子;二長工小昌和趕騾子的小寶抬着一架大食盒。元孩走在前邊,小寶、小昌、錫恩、小四,最後是小旦,六個人排成一行,走出劉家的大門往聚財家裏來。”元孩、小昌、小寶和小旦,這些在小説後面的情節中發揮作用的人物,通過“提親”出場了。雖然説前文説小旦很兇,但趙樹理並沒有從旁觀者的角度來寫小旦是怎麼樣的壞,而是抓住一個重要的細節,小旦來了就想抽鴉片煙。這樣的效果又一次通過空間的分配來表達:“客人分了班:安發陪着媒人到北房,金生陪着元孩、小昌、小寶到西房,女人們到東房,軟英一聽説送禮的來了,早躲到後院裏進財的西房裏去。”聚財、進財兄弟是住在一起的,有兩進院子。一進院子有西房、東房、北房,另一進院子也有西房。空間的分配在下文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因為最終要安排小寶和軟英的見面。在這個既定的空間裏,趙樹理首先寫小旦的惡習,他不願跟大家説“莊稼話”(就是“農民的話”),想抽大煙,到處找能抽大煙的地方。於是,聚財老婆讓進財帶小旦不要進西房而是到北房裏去,因為軟英躲在西房裏:
小旦走了,説話方便得多。你不要看錫恩和小四兩個人是劉錫元的本家,説起劉錫元的橫行霸道來他們也常好罵幾句,不過這回是來給劉家當媒人,雖然也知道這門親事是逼成的,表面上也不能戳破底,因此誰也不罵劉錫元,只把小旦當成劉錫元個替死鬼來罵。小旦一出門,小四對着他的脊背指了兩下,安發和錫恩搖了搖頭,隨後你一言我一語,小聲小氣罵起來——這個説:‘壞透了’,那個説:‘一大害’……各人又都説了些小旦訛人騙人的奇怪故事,一直談到開飯。
幾個媒人在説話,這時候才把小旦的特徵全暴露了,又抽大煙又是一個壞蛋,而且還是劉錫元的狗腿子。小説對聚財家空間的利用很關鍵,院子裏有幾間房間,東房裏幾個女人談得很熱鬧,而西房裏談的則是另一套。
金生問:“元孩叔!你這幾年在劉家住的怎麼樣?顧住顧不住(就是説能顧了家不能?)”元孩説:“還不跟在那裏那時候一樣?那二十幾塊現洋的本錢永遠還不起,不論哪一年,算一算工錢,除了還了借糧只夠納利。——噯!你看我糊塗不糊塗?你們兩家已經結成了親戚……”元孩這個老長工在劉家打長工這麼多年,最後的結果是每年賺了錢只能給劉家做利息,根本不能還本錢。小昌説:“誰給他住長工還討得了他的便宜?反正帳由人家算啦!金生你記得嗎,那年我給他趕騾,騾子吃了三塊錢藥,不是還硬扣了我三塊工錢?”這段對話的關鍵是:“算什麼帳?説什麼理?勢力就是理!”“算賬”和“説理”都是靠“勢力”,如果這個原則不改變,農民就沒有“説理”的“地方”,只能靠“老規矩”來維持。
維持農村社會的“老規矩”就是“禮俗”。來聚財家做媒人的這幾位説了一會閒話,到了開飯的時候,他們要分開來吃,就是講“禮俗”,譬如生客吃掛麪,熟客吃河落等等。三個媒人雖然是本村的人,還是和生客一樣吃麪條。元孩、小昌、小寶雖然跟媒人辦的是一件事情,可是三個人早已跟金生聲明不要按生客待,情願吃河落。值得注意的是,“小旦在後院北屋裏吸大煙,老拐給他送了一碗掛麪。”雖然大家都説小旦是一個壞人,在這裏訛人,但禮數不能不盡到。
趙樹理小説的體貼周到,就是能讓農民懂,寫到農民心坎裏。他不從抽象的角度去描寫農民,而是着力描寫農民生活世界中特別細膩豐富、非常有質感的部分。這決定了他的小説拒絕從抽象的概念出發,譬如劉錫元作為大地主是怎樣欺負王聚財這樣的普通農民,趙樹理通過特別具體的描寫,深刻地揭露了農村社會的“不平等”、“有勢力者就有道理”情形。而這種揭露也是與劉錫元“送彩禮”給聚財家的“禮俗”聯繫起來:“這地方的風俗,送禮的食盒,不只裝能吃的東西,什麼禮物都可以裝”,然後説第一層、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怎麼樣,“要是門當户對的地主豪紳們送禮,東西多了,可以用兩架三架最多到八架食盒。”這裏特別強調“門當户對”,意思當然是説劉錫元和王聚財家不是門當户對。如果是門當户對“最多到八架食盒”,“要是貧寒人家送禮,也有不用食盒只挑一對二尺見方尺把高的木頭盒子的,也有隻用兩個籃子的。劉家雖是家地主,一來女家是個莊稼户,二來還是個續婚,就有點輕看,可是要太平常了又覺得有點不像劉家的氣派,因此抬了一架食盒,又挑了一擔木頭盒子,弄了個不上不下。”如此具體而犀利的描寫,就是要顯示劉家既有點輕看王聚財家,但又覺得不能失自己的身份。“禮俗社會”最講究“婚喪嫁娶”,所以男女雙方都很看重“彩禮”。農村有一句俗話説得好,男方和女方,“結婚前是冤家,結婚後是親家”。因為結婚前兩家要討價還價,女方開什麼條件,男家又給什麼條件,條件達不達到,兩家為此吵來吵去,最後把“彩禮”給定下來了,但是結婚以後就不能談這些,變成親家了:“這地方的習俗,禮物都是女家開着單子要的。男家接到女家的單子,差不多都嫌要得多,給送的時候,要打些折扣。比方要兩對耳環只給一對,要五兩重手鐲,只給三兩重的,送來時自然要爭吵一會。兩家親家要有點心事不對頭,爭吵得就更會兇一點。女家在送禮這一天請來了些姑姑姨姨妗妗一類女人們,就是叫她們來跟媒人吵一會。”吵架時,最重要的是,作好作歹,拖一拖就過去了,並不是一定會補齊禮物,而是要把這種“禮俗”做足。
關鍵在於,趙樹理通過描寫“禮俗”,一是要表現出劉家仗勢欺人,王家委曲求全,“勢力”不僅是個“理”,而且還是個“禮”。二是“仗勢”的劉家,還挺會“算賬”。一個地主不會“算賬”就成不了地主。他表面上答應給什麼東西,目的是要把人家閨女娶回來。彩禮都是給閨女的,閨女結婚後還是要帶回婆家。劉家送的彩禮都是一些劉忠前妻用過的,而且還打了折扣,譬如劉忠前妻帶的是純金手鐲,現在送給軟英的是鍍金手鐲。寫得如此細緻,固然突出了劉家的精明小氣,同時也顯示小旦的蠻橫霸道,本來媒人的作用是居中調停,説好説歹,但小旦的態度卻非常霸道。他一上來就説:“你們都説的是沒用話!哪家送禮能不吵?哪家送禮能吵得把東西抬回去?説什麼都不抵事,閨女已經是嫁給人家了!”此時,小旦已經不耐煩了,再不往下聽,把眼一翻説:“不行你隨便!我就只管到這裏!”聚財老婆説:“老天爺呀!世上哪有這麼厲害的媒人?你拿把刀把我殺了吧!”小旦説:“我殺你做什麼?行不行你親自去跟劉家交涉!管不了不許我不管?不管了!”説着推開大家就往外走,急得安發跑到前面伸開兩條胳膊攔住,別的男人也都湊過來説好話,連聚財也披起衣服一搖一晃出來探問是什麼事。大家好歹把小旦勸住。然後還要請他們吃飯,這一大段對“禮俗”的描寫,回應了這一節的標題“太欺人呀!”,顯示了看似温情脈脈的“禮俗”背後“勢力”造成的深刻“不平等”。
當這些人在鬧的時候,小寶不見了。小寶在叫小旦出來之後,轉到西房去看軟英。這一段描寫應該是整篇小説中趙樹理用筆最重的地方。一對相愛的年輕人面對着地主的仗勢欺人,兩人一點辦法也沒有,只能算着“日子”窮傷心。但“日子”的出現,意味着“時間”有可能帶來新的變化:
小寶問軟英要説什麼,軟英説:“你等等!我先想想!”隨後就用指頭數起來。她數一數想一想,想一想又數一數,小寶急着問:“你儘管數什麼?”她説:“不要亂!”她又數了一回説:“還有二十七天!”這個比説什麼話都讓人心酸,可為什麼她要算了又算呢?
小寶説:“二十七天做什麼?”她説:“你不知道?九月十三!”小寶猛然想起來劉家決定在九月十三娶她,就回答她説:“我知道!八月十五到九月十三,還有二十九天!”軟英説:“今天快完了,不能算一天。八月是小建,再除一天……”
八月十五到九月十三都是“農曆”的時間:“兩個人臉對臉看了一大會,誰也不説什麼。突然軟英跟唱歌一樣低低唱到:‘寶哥呀!還有二十七天呀!’唱着唱着眼淚骨碌碌就流下來了!小寶一直勸,軟英只是哭。就在這時候,金生在外邊喊叫:‘小寶!小寶!’小寶這時才覺得自己臉上也有熱熱的兩道淚,趕緊擦,趕緊擦,可是越擦越流,擦了很大一會,也不知道擦乾沒有,因為外邊叫的緊,也只得往外跑。”
這樣一個悲慘的場景,趙樹理卻將它放在“行動”的框架中來呈現。本來小寶去叫小旦,然後轉來看軟英。這時,外面已經鬧了一通後,要吃酒席。金生去叫小寶,小寶必須出來和他們見面。兩個人只有這短短一段時間相聚,而且只能流眼淚,算日子,一點辦法也沒有。趙樹理重筆濃彩描寫這個場景,是要突出如果沒有“新力量”來改變下河村的“舊勢力”,那麼軟英和小寶雖然彼此相愛,可他們自己沒有任何能力去改變命運。“小寶抬着食盒低着頭,一路上只是胡猜想二十七天以後的事”,“二十七天”之後會怎樣?時間再次發揮是重要的作用。就在這二十七天裏,本來認為不可能改變的一切,因為新力量的到來而發生改變了。
三、“説理”的世界,到底能不能把“理”説清?
到了第二部分“看看再説!”,本來這個故事要接着講,在二十七天裏面下河村發生了什麼事情。不過,好的小説家筆下往往跌宕起伏,先不要正面去寫,反而從側面或反面宕開一筆,造成文筆起伏的效果。趙樹理也是如此,他沒有直接寫二十七天後如何如何,而是宕開一筆寫那個看似無關緊要的人物二姨。表面寫二姨,實際上還是在寫下河村的故事,在寫軟英和小寶的命運:
二姨回到上河,一直丟不下軟英的事,準備到九月十三軟英出嫁的時候再到下河看看,不料就在九月初頭,八路軍就把上河解放了,後來聽説實行減租清債(“減租清債”就是“減租減息”——引者按,下同),把劉家也清算了,劉錫元也死了,打發自己的丈夫去看了一次,知道安發家也分了劉家一座房子,軟英在九月十三沒有出嫁,不過也沒有退了婚。過了年,舊曆正月初二,正是走孃家的時候(這時候到了1944年),二姨想親自到下河看看,就騎上驢,跟着自己的丈夫往下河來。
八路軍到了下河,二姨就敢騎驢了。二姨和她丈夫知道弟弟安發分了劉錫元家的一座房子,“他們走到劉錫元家的後院門口,二姨下了驢,她丈夫牽着驢領着她往安發分下的新房子裏走。狗狗在院裏看見了,叫了聲‘媽!二姑來了!’安發兩口、金生兩口,都從南房裏迎出來。”
金生兩口是給舅舅拜年的。三户人家碰在一起。然後還是從驢開始説起,二姨丈夫説驢沒地方栓,只好拴到安發家門口。二姨丈夫問安發:“你就沒分個圈驢的地方?”安發説:“咱連根驢毛都沒有,要那有什麼用?不用想那麼周全吧!這比我那座透天窟窿房就強多了。”接下來進房間講是怎麼打倒劉錫元的。
關於“打到劉錫元”這一段在小説中起了重要作用,構成了前面“太欺人啦”向後面“看看再説”的過渡,也意味着八路軍作為一種“新力量”的到來,正在改變“舊勢力”,使得原來主宰農村社會的“正邪”關係逐漸發生了變化。在前文中,小昌和元孩來給王家送彩禮,小昌説了一段話,説今天這個世道,“勢力就是理”。有權有勢是“硬道理”,劉錫元家有錢有勢,所以他們説的都是“理”。但八路軍的到來,要把這個“舊勢力”打倒,看看能不能重新講出“新道理”。劉錫元怎麼死?是不是大家把他打死的?金生説:“打到沒人打他,區上高工作員不叫打,倒是氣死了的。”安發説:“那老傢伙真有兩下子!要不是元孩跟小昌,我看誰也説不住他。”因為“減租減息”要重新算賬,算農民和地主之間的帳,看看地主究竟有沒有剝削農民。金生説:“劉錫元那老傢伙,誰也説不過他,有五六個先發言的,都叫他説得沒有話説。後來元孩急了,就説:‘説我的吧?’劉錫元説:‘説你的就説你的,我只憑良心説話!(注意,倒是地主劉錫元説他只憑“良心”説話,可見“良心”是多麼靠不住。——引者按)你是我二十多年的老夥計,你使錢我讓利,你借糧我讓價,年年的工錢只有長支沒有短欠!翻開帳叫大家看,看看誰沾誰的光?我跟你有什麼問題?’”如果按地主劉錫元的賬本來算賬的話,農民永遠是沒有理的。所以,説“理”關鍵是站在什麼角度上來説這個“理”。這裏有兩種關於“理”的理解,原來認為“勢力就是理”。但“勢力”不是赤裸裸地表現出來,而是轉化為一種“算賬”的話語,在地主劉錫元那裏,“算賬”才是理。表面上地主最講道理,欠債還錢似乎是天經地義,甚至可以用市場經濟、契約精神等等來講這是“在理”的:你欠了我的錢,當然要還錢,還不起本就要先還利,如果按照這個方法算賬,劉錫元自然是佔了理,誰也説不過他。但是,在這個“理”之外還有另一個“理”,在小説中叫“老直理”:
元孩説:“我也不懂良心,我也認不得賬本,我是個僱漢,只會説個老直理:這二十年我沒有下過工,我每天做是甚?你每天做是甚?我吃是甚?你吃是甚?我落了些甚?你落些甚?我給你打糧食叫你吃,叫你吃上算我的帳,年年把我算光!這就是我沾你的光!憑你的良心!我給你當這二十年老牛,就該落一筆祖祖輩輩還不起的帳?呸!把你的良心收起!找你那樣説我還得補你……’他這麼一説,才給大家點開路。”
這是兩種“理”的爭論,趙樹理另有一篇小説《地板》專門討論這個問題:究竟是土地創造了價值還是土地上的勞動創造了價值?按照地主的邏輯,地是我的,租給你種,當然要收租。但問題在於,光有這塊土地,沒有土地上投入的勞動,土地會不會創造價值?更關鍵的是,地主可不可以憑藉土地的所有權去剝削別人?這又是一個“道理”。
窮人該不該受窮,每個人是否都應該擁有平等的權利?這個“道理”作為既得利益集團的地主未必肯承認。實際上,農民就是要爭這個“理”,這個樸素的道理,也許可以更直觀地表述為“耕者有其田”。有自己的田,農民就可以在自己的田地上豐衣足食。這個樸素的道理——也就是“老直理”——構成了農民起來推翻地主那個“歪理”的動力。地主要保住“算賬就是理”,其實並非靠的是“説理”,更要依靠“勢力”。如果沒有勢力的話,地主沒法子維持他的理。反過來説,假如農民沒有共產黨、八路軍撐腰的話,同樣沒有辦法鬥倒劉錫元。“勢力就是理”,一定是一種“勢力”在支持一種“理”。這是兩套道理的鬥爭,也是兩種勢力的鬥爭。趙樹理在這兒描寫的就是中國農村的階級鬥爭,表現的就是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壓迫階級與被壓迫階級的鬥爭。然而,趙樹理在小説中從來都不是通過喊標語口號來達到目的的,他將這些階級觀念和鬥爭意識轉化為農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夠體會掌握的對象。那些看似家長裏短、婆婆媽媽的事情,在他的筆下都可能藴含着深刻的“大道理”。趙樹理可以透過“小事件”來寫“大道理”,這是他的本事。“大道理”變成了“小事件”,但只要仔細去體會“小事件”的寫法,就會發現趙樹理原來是在講一個“大道理”。
“他這麼一説,才給大家點開路,這個説‘……反正我年年打下糧食給你送’,那個説‘……反正我的產業後來歸了你’……那老傢伙後來發了急,説‘不憑賬本就是不説理!一個‘不説理’把大家頂火了’。”在此情況下,大家要打劉錫元,高工作員沒讓打。這時候,小昌指着老傢伙的鼻子説“劉錫元!這理非叫你説清不可!你逼着人家大家賣了房、賣了地、討了飯、餓死了人、賣了孩子……如今跟你算算賬,你還説大家不説理。到底是誰不説理?”如果只有那個賬本的理,地主就可以拿着“欠債還錢”的理,做一切不合“道理”、甚至傷天害理的事。歌劇《白毛女》中,黃世仁逼楊白勞還錢有一個具體的情境。按照中國傳統習俗,“追債”一般只追到過年前的臘月二十九,年三十也即過年那一天不能去討債。這就是為什麼欠賬的人臘月二十九之前都出去躲債,年三十可以回家過年的原因。過了年,又是新的一年,你可以再欠別人一年。但黃世仁不管這個規矩。楊白勞回來過年,給女兒喜兒帶了兩尺紅頭繩作為新年禮物,本來準備歡歡喜喜過大年,沒想到黃世仁卻在此時上門逼債。這不僅是地主對農民的經濟壓迫,而且破壞了千百年中國農村的倫理習慣,也就是成了“禮俗社會”的破壞者。正如孟悦指出的那樣,地主黃世仁“逼債”的“一系列的闖入和逼迫行為不僅冒犯了楊白勞一家,更冒犯了一切體現平安吉祥的鄉土理想的文化意義系統,冒犯了除夕這個節氣,這個風俗連帶的整個年復一年傳接下來的生活方式和倫理秩序。作為反社會的勢力,黃世仁在政治身份明確之前早已就是民間倫理秩序的天敵”。 與此相比,在《邪不壓正》中,雖然王聚財等人都恨小旦,但見到小旦還是要叫一聲“小旦叔”。小旦躲在後邊抽大煙也要給他送一碗掛麪過去。這就是中國人的講“禮數”。黃世仁卻不管這些“禮俗”,在大年三十除夕晚上家人團聚的日子,逼債逼到楊白勞喝滷水自殺了。今天卻有人站在黃世仁的立場上,根據“算賬就是理”,譴責楊白勞沒有“契約精神”,這是完全罔顧中國傳統的“生活方式和倫理秩序”。所以,講不講“理”的背後還有這個基於傳統“禮俗社會”的“老直理”。
於是,可以進一步追問,“算賬才是理”,這個“理”是誰帶來的?“算賬”代表着一種經濟理性,一種現代觀念。這種理性的算計與晚清、民國以來的現代化有很大的關係。原來中國的鄉村共同體,地主與農民之間的關係並不那麼對立,因為中國土地制度大概從宋代開始,有所謂“田底權”與“田面權”的區別,用今天的話説,土地具有複合而非單一的產權關係,因此,以前的鄉村共同體——也有學者叫“鄉里空間”——農民與地主的關係還可能披上一層温情脈脈的“面紗”,不一定表現得那麼尖鋭。而進入現代,特別是到了民國,農民與地主因為土地的產權關係發生的深刻變化——由複合的產權關係變為單一的產權關係——在這個變化中,地主與農民之間的矛盾變得非常尖鋭,而這個尖鋭矛盾的表現形式之一即是地主奉為信條的 “算賬才是理”。 趙樹理的《地板》直接回應了土地創造價值還是土地上的勞動創造價值的問題。他的另一篇小説《福貴》講的是地主對農民的殘酷剝削不僅使一家人變窮,而且讓福貴這個原來特別能幹的孩子變成村裏的二流子和小偷。福貴為什麼成了二流子?並不是他天性如此。地主對農民的剝削並不只是經濟上的剝奪,而且改變了農村的社會關係,造成了最令人不能容忍的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和偷雞摸狗的“二流子”。《邪不壓正》中的小旦是不是一直就是地主“狗腿子”?在做“狗腿子”之前是否也像“福貴”那樣有一個從普通農民墮落成“二流子”的過程?這些隱含在“算賬才是理”背後的現象也許更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
當時是“減租減息”而不是“土地改革”。雖然清算了劉錫元,並沒有把他家所有的地都收走,劉忠家裏還有“四十來畝出租地、十幾畝自種地和這前院的一院房子”。農民把地主打倒了,分了地主的土地、房子和浮財,那麼這些土地和財產分給誰呢?這又顯示出趙樹理的別具匠心,他從二姨寫到安發,寫安發的原因不僅僅是二姨要去找自己的弟弟,更重要的是安發這樣的老實人——從前文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只會談“莊稼話”的老實人——“減租減息”也給他帶來了好處,分了一處房子給他。那麼,清算地主的土地究竟分給誰了?趙樹理通過狗狗和小昌的兒子小貴之間的關係,引出小昌老婆與安發老婆的衝突:
二姨問“北房裏住的是誰?”(這又是一個空間上的劃分,可以和聚財家裏的空間分佈對照來看——引者按)。安發説:“説起來瞎生氣啦,這一院,除了咱分這一座房子,其餘都歸了小昌。”二姨問:“他就該得着那麼多?”安發説:“光這個?還有二十多畝地啦!人家的‘問題’又多,又是農會主任,該不是得的多啦?你聽人家那氣多粗?咱住到這個院裏,一座孤房,前院都是劉忠的,後院都是小昌的——碾是人家的,磨是人家的,打穀場是人家的,飯廈和茅廁是跟着人傢伙着的,動手動腳離不了人家。在咱那窟窿房裏,這些東西,雖然也是沾鄰家的光,不過那是老鄰居,就比這個入貼多了!”
“前院都是劉忠的,後院都是小昌的”,安發的這個話帶出了“新問題”, 清算地主之後,打倒了一種“不平等”,有沒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造成了一種新的“不平等”?打倒了劉錫元,為什麼小昌又起來了?儘管小昌原來也是受苦受窮的,但他現在為什麼一下“牛起來了”?這時,那個關鍵的人物“老拐”又出現了。就像竹內好説得那樣,趙樹理的小説無一處有閒筆。前面老拐來幫忙,帶出了村裏的階級分化。這次老拐又出現了,正好是來拜年,問題當然是如老拐這樣的窮人有沒有從“減租減息”中得到好處?二姨笑着説:“老拐!你就沒有翻翻身?”老拐也笑了笑説:“咱跟人家沒‘問題’!”什麼叫“沒問題”?其實是一個“新問題”。安發説:“你叫我説這果實分的就不好,上邊既然叫窮人翻身啦,為什麼‘沒問題’的就不能翻?就按‘問題’説也不公道——能説會道的就算的多。”
在這段對話中,趙樹理忽然很觸目地插入了“問題”這個農民相對陌生的詞語,前後的對話都用的是農民的口頭語,唯獨“問題”不是農民的口頭語,而且農民也不一定清楚“問題”究竟是什麼意思。具體而言,“問題”指的是地主與農民之間的剝削關係,把剝削關係揭示出來叫“有問題”,所謂“清算”也即清算這種剝削關係;假如地主與你沒有剝削關係,清算出的地主的財物也就跟你沒關係,這就是“沒問題”。關鍵的是趙樹理為什麼要用“問題”這個詞,而且特意打上引號。實際上他通過這個打上引號的詞語,表明了區上工作隊的“減租減息”只是做成了一鍋“夾生飯”,表現為工作隊用農民不太理解的新名詞,硬生生地嵌入到農民的日常生活語言中。農民即使會説“翻身”、“問題”等這些新名詞新説法,並不意味着他們已經很好地理解這些“名詞”、“説法”背後的含義。雖然農民不能自覺地把工作隊所説的“問題”與自己的切身利益聯繫在一起,但也能自發地發現清算的果實分得不公平,就像安發説得那樣:“像小旦!給劉家當了半輩子狗腿,他有什麼‘問題’?胡捏造了個‘問題’,竟能分一個騾子幾石糧食!”
小旦本來是地主家的狗腿子,可是會見風使舵,就在“清算”中成了“積極分子”。回到小説的題目“邪不壓正”,表面上看邪正分明,劉錫元是“邪”,受壓迫的農民是“正”。可是在“正”與“邪”之間,往往還有“灰色地帶”。“灰色地帶”就會出現像小旦這樣的人物,他根本不是地主,也成不了地主,好吃懶做,還抽大煙,給他多少地,他吃得吃,賣得賣,永遠是窮光蛋。如果按照經濟地位來劃分階級,那麼小旦只能是貧農,但他作為流氓無產者,見風使舵,直接轉化為“壞幹部”。所以安發這樣説“小旦”:“不用提他了,那是個八面玲瓏的腦袋,幾時也跌不倒!” 那麼,正邪之間的“灰色地帶”究竟怎麼處理?共產黨、八路軍和工作隊該如何對待小旦這樣的人物?這是趙樹理在《邪不壓正》中提出來的嚴峻的問題。在根據地,往往因為小旦這樣的“壞幹部”,使共產黨之前取得的成就化為烏有,影響老百姓對於“新力量”的認同。
在新的形勢下,由“舊曆”中秋節標誌的傳統農村世界在經受“民國”以來的變動後,再一次因為共產黨、八路軍的到來,開始發生某種新變化。這些變化對村裏哪些人產生了什麼樣影響?安發分到一間房,老拐什麼也沒有得到,小旦和小昌好像“發了”,而且變得“牛氣了”。……那麼,聚財家發生了什麼變化?“説理”的問題又再一次出現了,軟英應不應該與劉忠退婚?二姨去找大姐也就是王聚財的老婆,王聚財老婆告訴妹妹,在應不應該退婚這件事上,父親與女兒完全鬧翻了。王聚財和軟英為什麼鬧翻了?父親有一套父親的道理,女兒有一套女兒的道理,兩套道理通過二姨表達出來。通過這兩套不同的道理,我們可以看出王聚財代表了老一代的農民,而軟英則是成長中的新一代農民,他們面對八路軍、共產黨帶來新變動,做出了不同的反應
首先看王聚財怎麼對二姨説這件事。二姨先去探王聚財的口氣。王聚財説:“年輕人光看得見眼睫毛上那點事!一來就不容易弄斷,二來弄斷了還不知道是福是害!日本才退走四個月,還沒有退夠二十里,誰能保不再來?你這會惹了劉忠,到那時候劉忠還饒你?還有小旦,一面是積極分子,一面又是劉忠的人,那種人咱惹得起?他們年輕人,遇事不前後想,找出麻煩來就沒戲唱了!”按王聚財的理解,這個世道究竟有沒有變,我們不知道,要看看再説。這就呼應了小標題“看看再説!”更重要的是,王聚財心裏面所想的並不僅僅是“看看再説”,背後有一個更深的打算,這個打算代表了中國農民對世界更基本的看法,如果説“算賬”,這也是“算賬”吧,但不是現代經濟理性的算賬,而是傳統小農經濟的算賬。這就是看你會不會“過日子”。他説小寶是一個不會“過日子”的人,不會為自己打算:“去年人家鬥劉家,他也是積極分子,東串連人,西串連人,喊口號一個頂幾個,可是到了算賬時候,自己可提不出大‘問題’,只説短了幾個工錢,得了五斗麥子。人家小旦胡捏了個問題還弄一個騾子幾石糧食,他好歹還給劉家住過幾年,難道連小旦都不如?你看他傻瓜不傻瓜?只從這件事上看,就知道他非受窮不可!要跟上小寶,哪如得還嫁給人家劉忠!”王聚財是一箇中農,他的“算賬”,就是如何為自己着想。所謂小農意識建立在自給自足的經濟基礎上,決定了他光會為自己着想,不會為別人想。而小寶這樣的農民,只為別人想不為自己想,在王聚財心目中,這就是不會“過日子”的表現:“嫁劉忠合適就嫁劉忠,嫁劉忠不合適再説,反正不能嫁小寶!”王聚財斬釘截鐵地説了這個結論。“聚財説了這番話,二姨覺得‘還是大姨夫見識高!應該拿這些話去勸勸軟英。’”二姨認同了王聚財對小寶的判斷,也認為小寶不是一個會過日子的人,不能把女兒嫁給他。這裏可以看出中國農民對一個人有沒有出息有一套自己的理解,而且看起來很有道理。
接下來,二姨就去勸軟英。軟英也對二姨説了一番道理。軟英要嫁給小寶,不願意嫁給劉忠。有這樣的想法並不是簡單地反抗自己的爹,和他對着幹。她説:“要以我的本意,該不是數那痛快啦?可是我那麼辦,那真把我爹氣壞了。爹總是爹,我也不願意叫他再生氣。我的主意是看看再説。劉錫元才死了,劉忠他媽老頑固,一定要他守三年孝。去年八月十五到九月十三,二十七天還能變了卦,三年工夫長着啦,劉家還能不再出點什麼事?他死了跑了就不説了,不死不跑我再想我的辦法,反正我死也不嫁給他,不死總要嫁給小寶!”軟英説完了,二姨覺得這話越發句句有理。兩個人各有各的道理,兩套道理放到一處是對頭,不過也有一點相同——都想“看看再説”,都願意等三年。
四、“世道”在變,“人”也在變
趙樹理再次把“時間”作為《邪不壓正》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變量”。前面是“二十七天”,三九二十七,也是“三”的倍數;現在則變成“三年”。相對千百年來不變的中國農村,無論是“二十七天”還是“三年”,其實都是很短的一瞬間,但如今為什麼可以成為重要的時間變量?因為當時的中國社會——特別是農村社會——正在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種變化深刻地決定了並改變着小寶、軟英和聚財等等這些普通農民的命運。不過,農民是否自覺地意識到社會正在發生這樣的變化呢?更不用説他們能否將這種變化與自己命運的改變聯繫起來?在這一點上,可以看到王聚財和她女兒軟英的區別:王聚財總是懷疑這個世道是不是真變了?譬如説日本人退去四個月,退出二十里,日本人會不會在回來?他認為這個世道確實在變,但是不是真的變了他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而軟英認為,先不要去考慮世道是不是真的變了,而是認為既然世道在變了,那麼隨着今天的變化,一定會發生更大的變化。二十七天都可以發生那麼大的變化,為什麼三年就不能發生更大的變化呢?
表面上看,兩代人的看法當然有很大的衝突,不過,更根本的分歧是對變化的不同理解之間的衝突。可是,時間不等人,第三個章就叫“想再‘看看’也不能”。時間突然加快了:“這三年中間果然有些大變化——幾次查減且不講,第一個大變化第二年秋天日本投降了;第二個大變化是第三年冬天又來了一次土地改革運動,要實行填平補齊。第一個大變化,因為聚財聽説蔣介石要打八路,還想‘看看再説’,軟英的事還沒有動;第二個大變化,因為有些別的原因,弄得堅持想‘看看’也不能了。”第二個變化也就是到了1946年10月,10月發生了的情況和“填平補齊”有直接聯繫,也和“土地改革”有很大關係。由於國共合作共同抗戰的原因,共產黨在農村原來採取的是“減租減息”,“減租減息”沒有完全打倒地主,很多窮人也沒有真正翻身。像地主劉忠還有一處院子、四十多畝出租地和二十多畝自種地,而老拐這樣的窮人則跟討飯差不多。“填平補齊”就是要進一步“均貧富”,讓經過“減租減息”的地主把土地交出一部分,將貧富之間的差距進一步縮小。但是,這個要求到了下河村, 卻帶來了這樣的結果:“元孩説:‘區上的會大家都參加過了。那個會叫咱們回來擠封建,幫助沒有翻透身的人繼續翻身。’”但問題在於“封建尾巴總共五六個,又差不多都是清算過幾次的,可是窟窿就有四五十個,那怎麼能填起來?”小寶説:“平是平不了的,不過也不算很少!這五六户人家一共也有三頃多地啦!五七三百五,一户還可以分七畝地!沒聽區委説‘不能絕對平,叫大家都有地種就是了!’”又有人説:“光補地啦?不補房子?不補浮財?”又有人説:“光補窟窿啦?咱們就不用再分點?”本來“填平補齊”就是為了避免兩極分化,可是事情一到這就變了味了,因為某些積極分子如小旦、小昌之類,是為了在清算地主的過程中多分好處,所以他們會覺得這次“填平補齊”又是一次分好處的機會,而不是要給那些受窮的、沒有翻透身的人進一步翻身。如此一來,積極分子光顧考慮自己的利益了,只有小寶表示異議:我們讓大家有地種就可以了,不是真正的拉平。但馬上有人就接着小寶的話説: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再分點?我們是積極分子,要靠我們來擠地主的土地和浮財,如果擠不出來,你們這些人又分什麼!你們光拿勝利的成果,我們有什麼動力來幹這些事?趙樹理在這裏非常尖鋭地揭示出農村變革中極其嚴峻的問題,那就是廣大羣眾與幹部和積極分子之間矛盾。積極分子往往這樣認為,既然要靠我們來擠地主的土地和浮財,當然要從其中拿好處。這時小旦之類就跳得最高,説不拿好處怎麼行呢?
當時無論是“填平補齊”還是“土地改革”,一個重要依據就是看有沒有“剝削”,第一看是不是把土地租給別人種,第二看家裏面有沒有僱傭長工?如果沒有剝削就不該分地。像王聚財家雖然有一些地,但這些地是自己開荒得來的,包括自種地也是靠自己的勞力,沒有僱用別人。按照共產黨的土改政策,這樣的地不應該分。可是,為了讓大家有浮財有土地可以分,讓更多的人擠出來錢和地來,最終的結果是上河村的幹部把王聚財等人也列入“封建”,視為要清算的對象。元孩雖然發現問題,“見他們這些人只注意東西不講道理”,但小昌説:“我看不用等!羊毛出在羊身上,下河的窟窿只能下河填,高工作員也給咱帶不來一畝地!”於是,那些不該清算的人也要拿來重新清算,那些老老實實種地的莊稼人也要把土地和財物交出來。正是這股“清算”風波,再一次把軟英捲入到風口浪尖上。小昌作為農會主任,他不但要清算那些不該清算的農民,還藉此機會派小旦為自己十四歲的兒子小貴向軟英提親。
《邪不壓正》和一般寫“土改”的小説選的視角不太一樣,譬如周立波的長篇小説《暴風驟雨》描寫土改,關注的是地主階級與貧僱農之間的階級矛盾,這一矛盾集中表現在大地主韓老六和最窮的農民“趙光腚”之間的衝突上。這是一般“土改小説”常常採用的敍述模式,但趙樹理沒有選擇這個更便於描寫鬥爭和衝突的敍述模式,《邪不壓正》中雖然有大地主劉錫元,也有貧僱農元孩和小昌,但整個敍述是從王聚財這個“中農”的視角展開的。 王聚財首先受到劉錫元的逼迫,仗勢欺人來提親;等劉錫元倒台之後,本來是翻身做主人的窮人小昌,做了農會主任之後,他反過來又派小旦來提親。小昌與劉錫元原本是對頭,“減租減息”時就是依靠小昌、元孩才最終打倒了劉錫元。但小昌和劉錫元都利用了原來的狗腿子小旦來壓迫王聚財,要軟英嫁給劉忠,或嫁給小貴。這種同構關係揭示出改變中國農村社會結構的艱鉅性、長期性和複雜性。實際的情況並不是那麼正邪分明,打倒地主就萬事大吉了。趙樹理要揭示出這種現象背後更深刻的危機,不過他也意識到小昌並不是劉錫元,聚財不是以前的聚財,軟英更不是以前的軟英了。因為世道變了,人也在變。
不過,趙樹理沒有把這種潛移默化的變化歸結於抽象的、外來的力量,如工作隊的高工作員,或是工作團的團長——他甚至是一個無名無姓的人物——共產黨、八路軍,包括區委和工作隊,這些對農民來説,都是一種抽象的、外來的力量,關鍵在於這種抽象的力量是否能夠具體地對“人心”進行改造? 當小昌通過小旦再次向王聚財家逼婚時,王聚財已經不是原來的王聚財了,特別是軟英更不是原來的軟英了。趙樹理既要寫出他們的變化,同時更要顯示出是什麼力量帶來了這種變化:“軟英這好似後,已經是二十歲的大閨女了,遇事已經有點拿得穩了”,她不僅僅是長大了,而且還漸漸瞭解這個外面正在改變着的世界,“想來想去,一下想到小貴才十四歲,她馬上得了個主意。她想:‘聽小寶説男人十七歲以上才能定婚(晉冀魯豫當時的規定),小昌是幹部,一定不敢叫他那十四歲的孩子到區上登記。’”當年劉錫元來逼親時,根本沒有“登記”這一套説法,大家可以想一想,“登記”這一套規定是怎麼來的?“今天打發小旦來説,也只是個私事,從下了也不過跟別家那些父母主婚一樣,寫個貼。我就許下了他,等鬥爭過後,到他要娶的時候,我説沒有那事,他見不得官,就是見了官,我説那是他強迫我爹許的,我自己不願意,他也沒有辦法。”之前的軟英只會和小寶兩人流眼淚,算日子,但現在她卻有了主意。同樣可以想一想她為什麼有了主意?她的主意是從哪裏來的?
正是因為有了這樣一個變化,雖然小旦、小昌逼着軟英嫁給小貴,還把王聚財也給清算了,聚財只好把家裏的十五畝好地和劉家給他們的彩禮交出來了,才算過了這一關。這個事情發生在1946年,但過了一年,政府公佈了《土地法大綱》,真正的“土改”開始了。村裏來了土改工作團。王聚財“摸不着底,只説是又要鬥爭他,就又加了病——除了肚疼以外,常半夜半夜睡不着覺,十來天就沒有起牀。趕到劃過階級,把他劃成中農,整黨的時候幹部們又明明白白説是鬥錯了他,他的病又一天一天好起來。趕到臘月實行抽補時候又賠補了他十畝好地,他就又好得和平常差不多了。”1946年開始的晉綏地區的土地改革確實走了一段“過激化”的彎路,不僅鬥了中農,而且把地主也掃地出門。地主當然應該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鬥倒,但鬥倒之後還是要讓他們自食其力地生活下去。所以,要改正土改中某些“過激化”的做法。而要改正“過激化”,必然要清算其中起壞作用的幹部。 像小旦這樣的人物,“工作團一來,人家又跑去當積極分子,還給幹部提了好多意見,後來工作團打聽清楚他是個什麼人之後,才沒叫他參加貧農小組。照他給幹部們提的那些意見,把幹部説得比劉錫元還壞啦!”聚財低低地説:“像小昌那些幹部吧,也就跟劉錫元差不多,只是小旦説不起人家,他比人家壞得多,不加上他,小昌還許沒有那麼壞!”安發説:“像小昌那樣,幹部裏邊還沒有幾個。不過就小昌也跟劉錫元不一樣。劉錫元那天生是窮人的對頭,小昌卻也給窮人們辦過些好事,像打倒劉錫元,像填平補齊,他都實實在在出過力的,只是權大了就又蠻幹起來。小旦提那意見還不只是説誰好誰壞,他説‘……一個好的也沒有,都是一窩子壞蛋,誰也貪污得不少,不一齊扣起來讓羣眾一個一個追,他們是不會吐出來的!’”小旦在“幹部洗臉”的過程中,又要轉過頭來鬥這些幹部,他全盤否定“新力量”帶來的變化,所以很容易見風使舵,否定一切。
工作團自然不能“否定一切”,只是糾正了某些“過激”的做法。所有這些變化,都是通過王聚財的眼光呈現出來的。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些,王聚財才説出了心裏話:“我活了五十四歲了,才算見行動説過這麼一回老實話!這真是一個説理的地方!”要真成為一個可以讓農民“説理的地方”,關鍵在於土改不能簡單地依靠某些積極分子。而是要依靠更廣大的人民羣眾。這也就是當時趙樹理強調的:“今後執行土地法,要靠土地法上規定的合法執行人(貧農團,農會,農代會)來執行,不能再靠那些壞幹部做。” 解決了下河村的“問題”,“散會以後,二姨擠到工作團的組長跟前説:‘組長!我是上河人!你們這工作團不能請到我們上河工作工作?’組長説:‘明年正月就要去!’”為什麼要到上河村去,前面已經交代了,上河村的“填平補齊”同樣有“過激化”的傾向,二姨把自己家的驢賣了,把做種的花生也吃了,因為害怕清算他們家。《邪不壓正》描寫新的力量介入農村,是從“上河”到“下河”,又從“下河”到“上河”,農村的變革剛剛開始,還要繼續下去……
五、三種時間,三重道理
《邪不壓正》描寫的是農村從“減租減息”到“土地改革”之間發生的故事,趙樹理將外部世界的變化,最終落實到農民的生活世界、土地關係、婚喪嫁娶和鄰里關係的變化上,通過書寫看似日常的變化折射出巨大的社會變革。
關於《邪不壓正》,其實還有許多可以討論的地方。譬如除了有意構建的三種時間(農曆紀年、民國紀年和公元紀年)外,小説是否也利用了空間的變化?像院落與院落之間,同一院落的東房、北房、西房之間以及不同村莊之間(如上河村與下河村),這些空間的變化與小説需要處理的內容和問題之間構成了一種怎樣的關係?很值得我們繼續深入探究下去。
但在這兒,我還想進一步討論《邪不壓正》中“三種時間”的構建:一種是“公元紀年”的1943年,一種是“農曆紀年”的中秋節,還有一種是王聚財在回憶往事時,用了“民國紀年”的民國二年。小説開頭三種不同時間的記錄方式,預示着趙樹理要處理的三個層面的故事,或者説三種因素相互產生聯繫,不斷衝突、改造和融合。與“農曆時間”聯繫在一起的是中國的鄉村世界,也即像王聚財這樣的普通農民的生活世界。對於“時間”的理解就是對於“世界”的理解。用農民的話説,就是對於世道變化的理解。與“農曆時間”相對的是“民國紀年”,自秦漢以來形成的農耕社會,進入民國,遭遇現代,它本身發生了急劇的分化,可以將其視為明清以來農村社會變化的延續以及不斷危機化的過程。假如歷史只在這兩種時間中循環,那麼,農民只會變得越來越窮,從自耕農變成貧農,從貧農變成僱農,就像小昌、元孩和小寶那樣,要麼沒有土地只能給地主打長工,要麼只有很少的地靠租地做僱工養活自己。“租”和“息”成為了懸在這些農民頭上的兩把刀,而地主則會説“算賬才是理”,結果是利滾利,農民永遠還不清。這個“惡性循環”必然帶來農村的破產,農村的破產意味着絕大多數的農民無法養活自己,農村的矛盾則越來越尖鋭。第三種時間“公元紀年”代表了共產黨、八路軍這種新的改變中國農村的力量,這種力量致力於打破“農曆紀年”和“民國紀年”所形成的“惡性循環”。正如費孝通指出得那樣:“如果人民不能支付不斷增加的利息、地租和捐税,他不僅將遭受高利貸者和收租人、税吏的威脅和虐待,而且還會受到監禁和法律制裁。但當飢餓超過槍殺的恐懼時,農民起義便發生了。也許就是這種情況導致了華北的‘紅槍會’,華中的共產黨運動。如果《西行漫記》的作者是正確的話,驅使成百萬農民進行英勇的長征,其主要動力不是別的而是飢餓和對土地所有者及收租人的仇恨”。
這種致力於打破“惡性循環”的敍事,不僅出現在趙樹理小説中,而且也成為“延安文藝”最主要的母題之一,譬如被視為“延安文藝”典範的歌劇《白毛女》,地主黃世仁逼債逼得楊白勞喝滷水而死,楊白勞死後,父債子還,喜兒被抓去黃家做丫鬟抵債;黃世仁強姦了喜兒,她只能逃到深山中,頭髮變白了,所以叫“白毛女”,當地人叫她“白毛仙姑”。這也是地主壓迫農民的一個“惡性循環”。怎麼樣才能打破這個“惡性循環”呢?歌劇中出現了和喜兒青梅竹馬的大春,他帶領八路軍解救了白毛女,白毛女又恢復了喜兒的身份。這就是“舊社會將人變成了鬼,新社會讓鬼變成了人”。關鍵在於無論是之前的“喜兒”還是後來的“白毛女”,都無法依靠自己來改變悲慘的命運,只有某種新的力量的介入,才帶來了解放的轉機。《邪不壓正》同樣如此,沒有第三種時間的介入,就不可能打破原來兩種時間的“惡性循環”。在小説中則表現為軟英面對劉錫元家的逼婚,她和小寶都沒法掌握自己的命運,只能哭着“算日子”。在《邪不壓正》第一部分“太欺人呀!”中,無論是感嘆命運的聚財,還是哭哭啼啼的軟英,所有人都是以接受命運為前提的,誰也沒有辦法改變命運。在這算來算去的“二十七天”中,只有上河村的八路軍的到來,打倒了劉錫元,才改變了軟英的命運。
不過,新力量的介入也需要有一個過程。和“農曆紀年”聯繫在一起的,是農村的倫理世界和農民的生活世界,它最重要的特質就是講“禮數”,有人稱其為“禮俗社會”——與“禮俗社會”相對應的是“法理社會”,這是借用大家熟悉的費孝通的説法:“在社會學裏,我們常分出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一種並沒有具體目的,只是因為在一起生長而發生的社會,一種是為了要完成一件任務而結合的社會。用Tonnies的話説:前者是Gemeinschaft,後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話説:前者是“有機的團結”,後者是“機械的團結”。用我們自己的話説,前者是禮俗社會,後者是法理社會。” ——新力量介入到農村社會,首先必須考慮與這個“禮俗社會”的關係:既要關聯,更要改造。就像《白毛女》中帶着“八路軍”歸來的大春,“一方面,他是民間秩序的歸復者,另一方面,他又是新政治力量的代理人。但是,只有當他是代表民間秩序的歸復者時,他才是政治的代表……也就是説,只有當大春的民間身份得到確認時,他的政治身份才得到確認。而這個由紅軍或八路軍所代表的政治必須是民間倫理秩序的支持者,必須曾經帶給人好日子,否則根本沒有敍事功能”。 如果説《白毛女》側重於“新力量”與“禮俗社會”的關聯,那麼《邪不壓正》則強調了“新力量”對“禮俗社會”的改造。小説開頭寫道,小旦本是個壞蛋,但他來聚財家做媒人就要把他當媒人看待,他躲在後面抽大煙,還要給他送一碗掛麪,小輩見了他還是要叫“小旦叔”。這就是農村社會的“講禮數”;但到小説結尾,軟英起來控訴小旦,有一句很關鍵的話:“小旦叔,不,小旦!我再不叫他叔叔了!”新的“法理”打破了“禮俗社會”的規則。法律規定不能包辦婚姻,規定男女結婚要自願,甚至規定了結婚登記的年齡。因為有了這些新的“法理”,元孩宣佈散會,大家都要走,軟英才能説:“慢點!我這婚姻問題究竟算能自主不能?”區長説:“我代表政權答覆你:你和小寶的關係是合法的。你們什麼時候想定婚,到區上登記一下就對了,別人都干涉不着。”以前農民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沒有“合法”一説。“到區上登記一下”的“登記”也很重要——趙樹理寫過一部小説就叫《登記》——這同樣標誌着一種“法理”的介入,正深刻的改變着原來的“禮俗社會”。
“趙樹理”原來叫“趙樹禮”,他名字中的“禮”之所以換成“理”,是因為他知道“禮俗社會”雖然也有其“道理”,但問題在於,“禮俗社會”的“理”碰到了地主“算賬”的“理”,就要一敗塗地。在地主看來,“算賬”才是“講道理”,否則就是不講道理,“禮俗社會”的“理”根本不值一提。就像小昌説的“勢力就是理”,“禮俗社會”的“理”沒有“勢力”撐腰,自然不成其為“理”,農民的“理”碰到地主的“理”,肯定是説不上“理”,只能墮入“惡性循環”。假如農民固守由“禮俗社會”產生的“理”,在“惡性循環”中一定處於下風,必然出現如王聚財這樣唯唯諾諾,什麼事情都要看看再説的人。倘若農民都像王聚財這樣,就無法打倒劉錫元這類大地主。因此,農民的這個“理”必須和共產黨帶來的“理”結合起來,才能真正打倒由“民國政治”撐腰的地主劉錫元的“理”。三種“時間”到來了三重“道理”。《邪不壓正》最後寫道,王聚財説:“這真是個説理地方!”如果按照農民的“理”,劉錫元和小昌都是仗勢欺人,不合“禮數”,但農民對他們沒什麼辦法,只能默默忍受。可現在不同了,因為有了共產黨、八路軍、區委、法院和工作團,終於有了一個“説理”的地方。只因有了新的“法理”的介入,農民的“理”才得以申訴,受欺壓的狀態才得以改變。就像小説中王聚財憋了一肚子氣,氣得“生病”了,可一旦可以“説理”,他的“病”就好了。從象徵層面上看,“病”“理”相通,説通了“道理”,“病”也就好了。由此可見,“趙樹理”的名字改得很有“道理”。
2014年11月11日初步修訂
2015年元月3日再次修訂
(本文原載**《文藝爭鳴》2015年第一期,觀察者網獲作者授權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