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議整治有權、有錢人利用金錢提前出獄亂象
2月25日,《人民日報》發表名為《人大建議,整治司法不規範頑症》的文章。文章指出,去年10月29日,曹建明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人民檢察院規範司 法行為工作情況時表示,“規範司法行為是維護司法公正、增強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確保檢察權正確行使、確保法律正確實施的重要抓手。”
文章披露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這份報告時,部分出席人員提出,司法不規範現象依然較為突出,羣眾對司法不公等問題反映強烈。對於有權人、有錢人“提錢出獄”的亂象,建議檢察機關進行專項研究,加強監督,杜絕“高牆裏的腐敗”。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資料圖)
以下為全文:
2014年10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關於人民檢察院規範司法行為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自2006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最高檢關於開展規範執法行為專項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來,最高檢再次向人大常委會專項彙報有關規範司法行為工作情況。
“規範司法行為是維護司法公正、增強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確保檢察權正確行使、確保法律正確實施的重要抓手。”曹建明表示,從2006年以來,檢察機關緊緊抓住人民羣眾反映強烈、影響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堅持不懈地健全機制、強化監督、提升能力,司法規範化建設取得新的成績。
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近年來,最高檢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落實、細化法律規定,建立起一套程序嚴密、標準統一、責任明確的司法規範體系。此外,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圍繞檢察權運行重點環節,嚴格規範司法辦案活動,切實防止和糾正不嚴格、不規範、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各級檢察機關也以司法辦案活動為重點,強化對檢察權運行的管理和監督制約,不斷拓展檢務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倒逼”規範司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中肯定了最高檢在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方面取得的明顯成效,同時也指出,司法不規範現象依然較為突出,羣眾對司法不公等問題反映強烈。比如針對近年來糾正的一些冤假錯案,人大組成人員建議檢察機關認真剖析導致冤假錯案的原因,不僅要依法追究責任,還應公佈處理結果,給當事人和社會一個交待。**對於有權人、有錢人“提錢出獄”的亂象,建議檢察機關進行專項研究,加強監督,杜絕“高牆裏的腐敗”。**還有人提出,實踐中很少有檢察機關就拒不執行民事判決的行為起訴,建議“兩高”通過司法解釋等形式,明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決的可以由勝訴當事人自訴立案等。對於檢務公開,有人提出,目前地方各級檢察院在推進司法公開方面進度不一,公開的範圍和內容差異也較大,建議進一步明確審判和檢務方面公開的範圍,能公開的儘快公開,暫時難以做到的也應在一定範圍內逐步公開。

一些有錢有權的人花錢就可以讓自己的刑期大為縮短,“提錢出獄”
人大常委會的審議為最高檢規範司法行為提出了明確的要求。2014 年12月26日,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司法作風簡單粗暴、執行辦案規範和紀律規定不嚴格、不依法聽取當事人和律師意見、濫用強制措施、為追求考評成績而弄虛作假違規辦案、受利益驅動越權辦案、利用檢察權獲取個人好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等8個方面司法不規範突出問題。各地檢察機關紛紛響應,堅持問題導向,加大督促指導和責任追究力度,深入整治司法不規範“頑症”。
在2015年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上,曹建明表示,檢察機關今年將持續深入整治司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規範司法的程序、標準和責任,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