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發科最新動態:安徽原副省長倪發科被判17年
央廣網東營2月28日消息(記者孫瑩 柴安東 山東台王厚兵)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晨(2月28日)公開宣判倪發科案,其中以受賄罪判處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發科利用擔任安徽省六安地區行政公署專員、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六安市委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謀取利益,其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或與他人共謀,先後49次非法收受有關單位負責人丁勁松、黃勁松、吉立昌等9人給予的人民幣、玉石、玉器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96.71271萬元。倪發科還對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的578.727269萬元的財產不能説明來源。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倪發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數罪併罰。案發後,倪發科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認罪悔罪,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一審合議庭由兩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這是人民法院首次由人民陪審員參與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對於進一步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實現人民陪審員全面參與法院案件審判工作,推進司法民主,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積極意義。
案件梳理
2014年12月15日,倪發科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庭審結束後,被告人倪發科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認可,表示服從法院任何判決。
2013年6月4日,中央紀委發佈消息稱,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9月26日,倪發科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9月30日,中央紀委公告稱,倪發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鉅額財物;道德敗壞。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收受他人鉅額財物問題已涉嫌犯罪。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4年10月27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倪發科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東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4年12月的庭審中,公訴機關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照片、鑑定意見等證據,指控被告人倪發科先後49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字畫、玉石、現金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300餘萬元。同時指控被告人倪發科對摺合人民幣58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説明來源,其行為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庭審辯護人在法庭發表了辯護意見。法庭歸納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焦點問題開展了辯論。
此次庭審過程中,倪發科收受的大量玉石“雅賄”作為證物被曝光。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的消息顯示,倪發科2008年擔任安徽省副省長後,分管國土資源工作,未經組織審批同意,就擔任了省珠寶協會名譽會長,接觸上了玉石,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倪發科簡歷:
倪發科,男,1954年1月22日出生於江蘇省溧水縣,漢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曾任安徽省六安地區行政公署專員、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六安市委書記,户籍地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人民路銀苑小區7幢一單元601室,住安徽省合肥市瓊海區和和平花園小區27幢201室,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13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公安部秦城監獄。

庭審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