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樊芸:罰壟斷企業幾個億不如關CEO三五年
昨天下午,上海代表團全國人大代表討論和提出議案建議,代表們依次上台講述自己提出議案的案由和相應的建議,呼籲其他代表附議。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富審評估集團董事長樊芸代表在議案中提出,應該修改反壟斷法,增加入刑條例,因為對涉及壟斷的企業,罰款幾個億還不如將其CEO關個三五年更具威懾力。
樊芸代表認為,我國的反壟斷法雖説是一部新法,2008年8月才實施。但其自有裁量權太大,有些規定有待細化和完善。

樊芸在提案中提出,應該修改反壟斷法,罰款幾個億還不如將其CEO關個三五年更具威懾力。(資料圖)
樊芸認為,壟斷已經成為阻礙市場配置資源的一個最大障礙。面對蜂擁而入的外企,我國的民族品牌幾乎是全線潰退,一些重點行業,尤其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行業被外資併購後,行業的定價權以及數據的信息安全都被外資所操控,這將引發國家的國防、經濟、互聯網等方面的安全問題。另外,一些行政性壟斷也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
2014年,我國進行了規模的反壟斷行動,對擾亂市場秩序的內外資企業都不留情,一年共開出18億元罰單,創下歷史紀錄。比如進口車的零部件維修價格畸高,經過反壟斷後已經有所遏制,而百姓所關心的進口奶粉價格,經過重拳出擊後,已經下降了15%左右。
然而在樊芸看來,打擊力度還不夠。她認為,應該再增加入刑條款和公益性訴訟,以增加其震懾性。“2008年頒佈的反壟斷法中,只有不提供材料,迴避檢查者才有入刑責任,而對涉及到壟斷的行為沒有入刑責任。而經驗顯示,對涉及到反壟斷的企業罰幾千萬,甚至幾個億都未必有威懾力,而對其企業的CEO哪怕是判個3年5年,都會對他們的職業生涯產生極大的影響力。”